省委宣传部外宣新闻处处长李卉: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11月是全国消防宣传月,今天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辽宁省消防救援局副局长申德昌先生,向大家介绍今年我省消防宣传月活动有关情况。同时我们还邀请到,辽宁省消防救援局政治部主任赵勇先生,辽宁省消防救援局副局长闫亮先生,辽宁省消防救援局二级专员李东兴先生,他们将共同回答记者朋友们关心的问题。
下面,首先请申德昌先生作主发布。
辽宁省消防救援局副局长申德昌:
各位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首先,我代表辽宁省消防救援局,向长期关心、支持消防工作的媒体记者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今年11月9日是全国第35个消防日,按照国务院安委办统一部署,11月份在全国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月活动。下面,我向大家介绍一下今年我省消防宣传月活动有关情况。并借此机会,简要介绍今年以来全省消防工作开展情况。
首先,我介绍一下今年消防宣传月活动的有关情况。
今年全国消防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全民消防,生命至上——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我们将围绕这一主题,结合我省实际和火灾形势,策划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大力普及消防安全知识。主要包括五个方面:
一是开展消防培训演练。推动行业主管部门结合行业领域火灾风险特点,组织开展行业消防业务培训;健全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重点加强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消防安全“明白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一线岗位人员等重点人群实操实训;组织党政机关、行业部门、社会单位、居民小区等开展实景疏散演练,提升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是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消防宣传月期间,全省各级消防救援部门将通过消防宣传“五进”、授课宣讲、主题活动等形式,广泛普及火灾防范知识。全省各地还将集中举办“家庭安全守护行动”主题活动,通过实景展示、互动体验、现场直播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普及居民家庭日常用火、用电、用气及电动自行车使用等防火知识和自救逃生技能。
三是强化火灾案例警示。我们认真梳理了近年来全国各地发生的典型火灾案例,深入剖析事故原因,制作成系列科普视频,将通过“辽宁消防”官方新媒体平台及各类媒介陆续发布。希望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把火灾事故教训作为鲜活教材,通过案例警示强化风险防范意识,推动同类问题自查自改,让每起火灾教训转化为防范整改的行动自觉和举措。
四是排查消防安全隐患。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对餐饮场所、居民小区、景区、学校、养老院、仓储物流等重点场所和部位开展全面排查,建立隐患台账,列出整改清单,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落实临时管控措施。同时,组织社区网格员、物业人员、消防志愿者主动敲门入户,提醒居民落实“三清三关”,整治占用生命通道、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等隐患,帮扶独居老人、失能人员清理居家火灾隐患。
五是拓宽消防宣传渠道。我们将利用户外大屏、公益短信、公共交通提示音等载体,把消防知识融入公众日常;消防宣传车将开展流动宣传,随车配备消防器材、逃生设备、体验装备,让群众在动手实操中掌握逃生本领;全省消防救援队站、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也将于11月份部分对外开放,开展互动体验和实操实训等活动。在这里,我们也诚挚邀请各位媒体记者朋友深入消防救援队伍基层一线,采访报道消防宣传月活动以及队伍内先进典型事迹。
以上活动将于11月份在全省全面展开,希望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主动学习消防知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共同维护公共消防安全。
下面,我介绍一下今年以来全省消防工作主要情况。
今年以来,全省消防救援队伍忠诚履职,主动作为,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着力提升综合救援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全力化解风险隐患。省人大常委会全票表决通过新修改的《辽宁省消防条例》。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辽宁省公共消防设施管理办法》《辽宁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辽宁省“十五五”消防救援发展规划》,进一步厘清部门职责,完善责任体系。修订《辽宁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检查单位库扩增至119.7万家;为特困、独居老年人等弱势群体安装独立感烟报警器7.3万个;出台《下派、派驻乡镇(街道)人员工作暂行规定》《消防救援站“防消一体”工作实施细则》,下沉派驻人员2190人,依托防消联勤持续开展“扫街式”小场所检查隐患、宣传培训,排查单位25.1万余家,开展宣传42.7万余次,整改火灾隐患16.2万余处。
二是提升实战打赢能力。承办了东北三省卫生应急跨区域联合演练。部署开展基层指挥员能力考评工作,组织全省各级消防主官、机关处长、攻坚组队员共计2000余人开展15期真烟真火实训,以上率下砥砺血性胆气,传承纪律部队优良传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的意见》要求,2025年至今,全省新建乡镇(街道)政府专职消防队680个、城市小型站157个、消防工作站1354个,新增乡镇(街道)基层消防力量5888人,火警平均处置时长压缩4.52分钟,基层消防力量薄弱、站点空白、处置滞后的被动局面有效扭转。预计到2027年底,全省城市、县城建成区将实现消防力量5分钟到场处置。
三是激发队伍斗志活力。全省消防救援队伍忠诚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大力选树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比学赶超、争先创优浓厚氛围。今年以来,8个集体、6名个人荣获省部级以上表彰,沈阳支队启工站张岩被中宣部、应急部授予“最美应急管理工作者”称号。
当前,我省已进入冬季火灾易发多发期,取暖用火用电用气集中,火灾风险明显上升,借这个机会,也提醒广大居民和社会单位:务必注意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定期检查电气线路,不私拉乱接电线,规范使用取暖设备,不堵塞消防通道,电动自行车不进楼、不入户、不飞线充电。也请社会各界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劝阻反映,消防安全没有旁观者,防患于未然需要每个人身体力行,恳请媒体朋友持续关注报道,共同筑牢消防安全防线。谢谢大家!
省委宣传部外宣新闻处处长李卉:
感谢申德昌先生的介绍。下面,进行记者提问,请记者朋友在提问前举手示意,并通报所代表的新闻机构名称。
辽宁广播电视台记者:
今年年初,省政府明确提出,要在城区打造“5分钟消防救援圈”。请问,目前这项工作进展到了什么程度?5分钟救援圈全面建成后,群众能感受到哪些变化?
辽宁省消防救援局政治部主任赵勇: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按照省政府部署要求,省消防救援局制定《打造城区“5分钟救援圈”专项行动方案》,明确用2026年、2027年两年时间,在全省城区建设271个城市小型消防站,今年建设200个、明年建设71个,消除城区消防力量覆盖盲点。截至目前,全省已建成157个,其中116个已经投入执勤。
在队站选址方面,优先设在现有消防站到场相对不利的区域,重点在人口商业密集区,以及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大型综合体、养老院、幼儿园、文物古建等特殊场所周边;在建设标准方面,每站至少配1辆载水量1.5吨以上的水罐消防车,1台执勤车配备不少于6名队员,队员须经3个月入职集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执勤。“城区5分钟救援圈”全面建成后,群众能感受到三个变化:一是救援力量到场更快,城区任何一个点位,灭火救援专业力量都能在接警后5分钟之内到场处置;二是火灾损失更小,起火后3至5分钟是火灾救援的黄金时间,站点前移、力量前置,能把过火面积和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三是消防服务更近,城市小型消防站就在家门口,除灭火救援外,还承担消防安全巡查、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职能,周边居民可以到就近队站参观体验、学习消防安全常识和自救互救技能。今年已投入执勤点116个城市小型消防站已累计接处警4798起,抢救疏散被困群众307人,保护财产价值2105万元;组织消防宣传7942次,覆盖群众17.6万余人;开展消防安全检查2.3万余次,排查火灾隐患2.14万处;提供各类便民服务2715次,惠及3.4万余人,城市小型消防站“打早、打小、便民”的作用已经初步显现。下一步,我们将紧盯剩余建设任务,加强督导调度,同步抓好人员招录培训和执勤模式优化,切实把“5分钟救援圈”建成群众身边的安心圈。谢谢,我就介绍这些。
中国应急管理报记者:
在有效提升全省消防救援队伍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方面,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今年都采取了什么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
辽宁省消防救援局副局长闫亮: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作为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和国家队,辽宁省消防救援局始终坚守“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作为核心主业,牢固树立战斗力这个唯一的、根本的标准,全面淬炼队伍灭火救援能力。一是开展实训练兵。我们举办全省建筑火灾内攻实训,四级主官带头参训,各级领导干部打头阵、作表率,带头爬梯子、卷水带、进设施,直面真烟真火的高温浓烟环境,实打实磨砺建筑火灾内攻攻坚能力。本次轮训历时168天,分15期组织实施,全省17个支队共计2000余名指战员参训,实现建筑火灾内攻作战能力系统性提升。二是落实防消一体。我们推行“营区、辖区、基地”三位一体训练,进阶部署基层指挥员能力考评,组织开展“扫街式”巡查熟悉,消防队伍每周走街串巷,摸清辖区情况、开展实地演练、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开展消防科普宣传,通过防消一体、训战结合,在锤炼队伍快速处置本领的同时,也进一步提升了广大群众自防自救能力。三是建强专业力量。省政府实施消防“强基工程”项目,167辆水罐消防车、6202件器材装备一次性配发基层队伍,加快补齐了装备建设短板。我们立足辽宁灾害事故特点,优化全省灭火救援专业力量布局,组建49个外攻车组单元,建设一、二两级共548个内攻攻坚组,出台了《特种灾害救援力量体系建设推进实施方案》,打造攻坚克难的尖刀拳头力量,组织开展了森林火灾、建筑火灾、石化灾害以及水域、地震等跨区域实战演练,部署开展全省消防水源专项调研,全方位提升各类复杂灾害事故应对处置能力。同时,我们部署为期两年的政府专职队骨干实战能力提升工程,年内通过基地化培训政府专职队长300名,建强政府专职消防这支重要补充力量。四是科学接处警情。今年以来,全省各市级119指挥中心全部完成集中接警升级改造,从原来区县的“分散接警”转变为集约高效的“大集中接警”,调度指挥更加顺畅有力,截止目前,全省累计接警出动10.1万起,营救疏散遇险群众6600余人,抢救财产价值1.7亿元,保护财产价值6亿余元,成功处置台风“巴威”造成的洪涝灾害等多起大仗恶仗,在一次次实战考验中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站在习近平总书记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并致训词8周年的新起点上,辽宁省消防救援局将紧盯灾害风险实际,持续深化实战练兵,建强专业救援力量,不断锤炼全灾种应急救援硬本领,当好党和人民的守夜人,为辽宁全面振兴贡献消防力量。
法治日报记者:
今年9月份,省消防救援局会同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出台了《辽宁省消防安全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请问,这个《办法》出台的意义是什么?如果某个单位关闭了消防设备设施,或存在重大消防隐患拒不整改的,那么这个单位即使没有着火,会不会也被追究刑事责任?
辽宁省消防救援局二级专员李东兴: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这个《办法》的出台,是我省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落实从严从重打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工作要求的重要制度成果。《办法》的意义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完善法治体系,实现关口前移。2021年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了危险作业罪,将尚未造成事故、但具有“现实危险”的行为纳入刑法规制。《办法》秉持这一立法精神,从源头防控、流程规范、司法监督、证据闭环、部门协作五个维度作出细化,将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等“事后追责”与危险作业罪“事前追责”统筹衔接,填补了我省消防行刑衔接的制度空白。这意味着,单位关闭、破坏直接关系消防安全的设备设施,或存在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的,即使没有着火也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凝聚部门合力,破解衔接难题。当前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呈现隐蔽化、复杂化趋势,单靠消防部门“单打独斗”,难以形成有效震慑。《办法》由四部门联合印发,通过联席会议、提前介入、协作办案、案情通报等机制,把监管执法、刑事侦查、检察公诉、司法审判拧成一股绳,形成强大合力;将检察监督贯穿移送、立案、侦查、审判全过程,推动“统一移送”向“定向匹配”、“单向移送”向“双向衔接”、“制度设计”向“高效运行”、“个案惩处”向“系统治理”四个转变,有效破解有案不移、以罚代刑、标准不一等堵点难点。三是抬高违法成本,强化源头防控。一些单位对火灾隐患视而不见、拖延整改,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违法成本偏低,《办法》将危险作业罪纳入行刑衔接重点,对关闭、破坏直接关系消防安全的设备设施,或者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拒不整改的,即使尚未发生火灾,也要面临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让“没着火也可能被追责”成为刚性约束。同时,通过把追责关口从“事后”前移到“事前”,推动隐患在成灾之前消除、责任在事故之前落实,以最严厉的惩治倒逼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促使各方从“要我安全”转向“我要安全”,真正把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把事故消灭在发生之前,用源头防控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下一步,我省将把重心放在抓好《办法》的学习培训和贯彻执行上面,持续强化四部门协同联动,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确保各项规定落地见效。
省委宣传部外宣新闻处处长李卉:
感谢李东兴先生的介绍,今天的记者现场提问就进行到这里,如果大家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在会后与省政府新闻办联系。再次感谢各位发布人的介绍和解答,也感谢各位记者朋友的关注,请大家今年我省消防宣传月的宣传报道工作,为筑牢消防安全防线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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