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宣传部外宣新闻处处长李卉: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近日,党中央就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部署。为帮助大家更好了解,我省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任务、工作安排等有关情况,今天,我们邀请到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吉圣亚先生、省公安厅副厅长雒荣广先生为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还有:省纪委常委、秘书长李峰先生,省法院副院长贾娜女士,省检察院普通犯罪检察部主任、二级高级检察官殷洪波女士,他们将共同回答记者朋友们感兴趣的问题。
首先,请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吉圣亚先生,介绍辽宁省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情况。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吉圣亚:
近日,党中央作出重大决策部署,在全国开展为期一年左右的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26年8月4日,辽宁省召开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会议,对全省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部署。今天,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1年以来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取得的成效,以及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任务安排,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共同打好打赢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人民战争,为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下面,我介绍两个方面情况。
一、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取得的成效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来,我省始终保持“黑恶不除、绝不收兵”的决心恒心,把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一以贯之,坚持以打开路、标本兼治,有效带动了社会治安持续向好,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不断提升。一是有力推动公平正义充分彰显。严格执行《反有组织犯罪法》,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坚持重拳出击,打掉了一批黑恶势力,严惩了一批黑恶罪犯,切实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社会公平正义。二是有力推动治安形势全面向好。2025年与2020年比较,全省刑事、治安及十类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均大幅下降。2026年上半年,我省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对扫黑除恶斗争满意度分别达到98.56%、97.54%,创历史最高。三是有力推动基层基础全面夯实。将扫黑除恶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一体推进,打掉了一批盘踞农村、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百姓的“村霸”、“乡霸”等黑恶势力。持续排查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取消了一批不符合“两委”换届人选资格,进一步夯实了抵御黑恶势力侵蚀的基层根基。四是有力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将扫黑除恶与行业治理协调推进,全省依法打掉了一批“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黑恶势力。聚焦工程建设、交通运输、自然资源、金融放贷、市场流通等高发领域,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通过制发“三书一函”,督促补齐监管漏洞,推动行业领域乱象系统治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五是有力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净化。将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一体推进,坚持“两个一律”、“一案三查”,深挖彻查黑恶犯罪背后的腐败问题,铲除了一批“关系网”、“保护伞”,清除了一批政法系统的“害群之马”。
二、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安排
(一)总体要求。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针对当前涉黑涉恶行为新表现、新特点、新趋势、新规律,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坚持长期斗争、依法打击、标本兼治、精准督导,不断提高扫黑除恶的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目标是实现“四个一批”,达到“四清、双提升、双完善”,“四个一批”即“打掉一批黑恶势力、严惩一批犯罪分子、解决一批突出问题、整治一批行业乱象”。“四清”即线索清仓、案件清结、伞网清除、行业清源,“双提升”即人民群众安全感提升、对扫黑除恶满意度提升,“双完善”即完善政策法规、完善制度机制。
(三)打击重点。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是在持续深挖打击传统黑恶犯罪的基础上,密切关注黑恶犯罪新动向,打早打小、除恶务尽。一是依法严厉打击“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黑恶势力。二是依法严厉打击制贩毒品、开设赌场、组织卖淫等黄赌毒黑合流的犯罪团伙和境内外黑恶势力勾连犯罪。三是依法严厉打击操纵控制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黑恶团伙。四是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网络平台和“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地实施裸聊敲诈、非法放贷、非法催收、舆情敲诈、恶意索赔、强迫消费、劳务碰瓷、色情敲诈等黑恶犯罪及相关犯罪。五是依法严厉打击跟踪滋扰、威胁恐吓、敲诈勒索等“软暴力”涉黑涉恶犯罪。
(四)工作举措。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要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强化线索核查。我们将全民征集、全量起底、全域摸排线索,严格核查时限和标准,动态追踪进展,做实核查监督,确保线索核查质效。二是强化要案攻坚。对群众反映强烈、案情重大复杂、办案阻力大、社会关注度高的涉黑涉恶案件挂牌督办,综合运用异地用警、提级管辖、专案攻坚等措施,推动取得突破。三是强化打财断血。深挖黑恶势力资金资产来源、去向、权属,精准甄别、依法处置,加大黑财清缴力度,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严防其“死灰复燃”。四是强化打伞破网。严格落实纪检监察、公安“双专班”机制,坚决做到“两个一律”“一案三查”。五是强化行业治理。紧盯重点行业和领域,推动压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严查黑恶案件背后不作为、乱作为的“软保护”问题,充分发挥监察建议书、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和公安提示函作用,推动问题整改,堵塞监管漏洞。
(五)举报方式。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必须发动人民参与、赢得人民支持。借此机会,省扫黑办向广大人民群众发布举报方式,广泛征集线索。一是举报信箱,可邮寄信件至辽宁省沈阳市M0101号邮政信箱(辽宁省扫黑办收);二是举报电话:从即日起至2027年7月31日,工作日8:30—11:30,13:30—17:00,可拨打电话024—23239197进行举报。随后,我们还将通过辽宁政法微信公众号发布征集公告。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实事求是反映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尽可能提供具体时间、地点、人员及证据线索,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对收到的举报线索,省扫黑办将组织公安机关及相关单位认真调查核查,及时反馈结果。同时,严格落实线索保密、人身保护和有奖举报制度。对于非涉黑涉恶的信访举报事项,将移交有管辖权的部门依法办理。
省委宣传部外宣新闻处处长李卉:
感谢吉圣亚先生的发布。下面,请省公安厅副厅长雒荣广先生,介绍全省公安机关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情况。
省公安厅副厅长雒荣广:
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开展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坚持打早打小、除恶务尽,持续巩固拓展斗争成果,侦办了一批大要案件,打掉了一批黑恶组织。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基础上,针对黑恶犯罪新动向开展的深化整治行动。全省公安机关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公安部、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聚焦打击重点,坚持重拳出击,以主力军的担当推动扫黑除恶向纵深推进,坚决完成好党和人民赋予的使命任务。
一是坚持依法严打,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重拳出击、露头就打”的零容忍态度,紧紧围绕打击重点,统筹传统领域与网络空间两大战场。一方面,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持续深挖“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黑恶势力,严打黄赌毒合流、侵害未成年人等犯罪团伙。坚持“打财断血、追赃断链”,彻底铲除其经济基础,防止“死灰复燃”。另一方面,紧盯新业态、网络黑恶、软暴力犯罪新动向,聚焦网络套路贷、恶意索赔、舆情敲诈、网络暴力、碰瓷敲诈等十类新型黑恶犯罪,准确把握犯罪新表现、新特点、新趋势,强化预警监测研判,深度剖析类案共性特征,精准识别犯罪链条关键节点,针对性加强类案打击和系统性防范治理,实现主动查、精准挖,以战略主动赢得斗争先手。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十类新型黑恶犯罪也是这次深化专项斗争公安机关的打击重点。
二是坚持打早打小,全面提升整治质效。针对黑恶犯罪由网下向网上、显性向隐性、硬暴力向软暴力、传统行业向新兴领域转移变异的新趋势,进一步健全完善“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作战模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露头就打,决不让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及时发现掌握“乱生恶”“恶变黑”等动向,确保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切实做到打早打小。不断拓宽线索发现渠道,强化多源线索分析研判,从资金流、信息流、网络流等多维数据入手,运用数据建模、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在异常资金往来、人员流动和网络行为中深挖线索,从矛盾纠纷、投诉举报、网络舆情中精准识别隐性涉黑涉恶问题,实现对黑恶势力的早发现、准评估、快打击。
三是坚持系统治理,构建齐抓共管新格局。扫黑除恶,关键在于“扫”与“治”的深度融合。我们坚持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同步推进,健全与纪检监察机关线索移送、协同办案机制,深挖彻查“关系网”“保护伞”。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主动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强化信息共享、行刑衔接和联动执法,对移送的线索迅速核查处置。严格落实“三书一函”制度,以公安提示函为抓手,推动一案一整治,督促相关主管部门及时堵塞监管漏洞。通过“挖掘一批黑恶、整治一个行业、规范一个领域、净化一片生态”,从源头上筑牢反黑拒恶的坚固堤坝,构建起齐抓共管的治理共同体。
下一步,全省公安机关将牢记职责使命,保持斗争韧劲,以更高标准、更严作风、更实举措推动专项斗争走深走实,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辽宁全面振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省委宣传部外宣新闻处处长李卉:
感谢雒荣广先生的介绍。下面,进行记者提问。请记者朋友在提问前举手示意,并通报所代表的新闻机构名称。
辽宁日报记者:
在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省纪委监委将采取哪些举措,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做到有“网”必破,有“伞”必打。
省纪委常委、秘书长李峰:
感谢您的提问,下面我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省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同步推进、同向发力,取得明显成效。在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将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坚定不移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
一是坚持严的基调抓办案。用好案件查办这一硬手不动摇,严格落实纪检监察与公安“双专班”办案模式,坚持“两个一律”“一案三查”,对重大疑难案件协同立案、协同查处、协同督导,打好直查直办、提级办理、异地交叉办案等组合拳,通过逐案过筛、回溯核查,确保查深查透。同时,严把政策尺度,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既动真碰硬严查,又精准稳慎处置,坚决做到有伞必打、有网必破、有腐必反。
二是凝聚工作合力抓协同。一方面,坚持上下贯通,统筹指导各级纪委监委组建工作专班、完善制度机制,主要负责同志亲自上手,班子成员靠前指挥,深入研究、定期调度,做好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四项监督”统筹衔接,以系统优势保障攻坚合力。另一方面,坚持内外联动,与政法机关积极配合、密切协作,深入落实线索移送、定期会商、信息通报等制度,不断放大叠加效应,“一盘棋”推动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同题共答、同频共振。
三是深化源头治理抓监督。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推动关口前移,早发现、早处置,一体推进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统筹基层监督力量,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及时发现、坚决查处基层执法司法和行业监管人员失职失责、滥用职权、权力寻租等问题,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深化以案促改促治,坚持一案一警示、一案一剖析,多渠道、多方式明纪释法,适时通报情节恶劣、社会影响大的典型案例,强化震慑效应;逐案研判问题症结,督促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为维护社会稳定、夯实执政根基提供坚强保障。
我就介绍这些,谢谢大家。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记者:
刚刚提到,公安机关将重点打击“十类新型黑恶犯罪”,请省公安厅领导详细介绍一下“十类新型黑恶犯罪”的具体内容。
省公安厅副厅长雒荣广:
“十类新型黑恶犯罪”是公安部扫黑办确定的本次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重点,其具体内涵如下:
1.软暴力催收:为追索债务,对欠款人及其关系人进行电话滋扰、短信轰炸、曝光隐私、PS图片、跟踪贴靠、辱骂恐吓或在有关场所纠缠哄闹、聚众造势、散播污名等,逼迫被害人偿还欠款。
2.恶意索赔:为牟取非法利益,虚构、编造损害事实或以商家存在经营瑕疵为由,假借消费维权、侵权索赔等名义,通过投诉、举报、诉讼、曝光、差评和滥用行政救济权利等方式对被害人施压,索要赔偿。
3.舆情敲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收集、捏造、夸大涉及环境保护、医疗卫生、教育招生、工程建设等行业领域主体的负面或不实信息,利用自媒体、网站、短视频等途径,通过持续曝光、批量转发、扩大影响等手段要挟,以“删帖费”“公关费”“合作费”“宣传费”等名义,迫使被害人给付财物。
4.务工敲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网络招工平台物色目标,应聘成功后故意制造劳务纠纷、矛盾事端,向用工主体索要“误工费”“交通费”“餐饮费”,被拒后通过滋扰闹事、言语威胁、堵门阻工、扬言跳楼等“软暴力”手段或以申请劳动仲裁,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等方式,迫使用工主体给付钱财。
5.碰瓷敲诈:通过利用被害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制造交通事故或虚构人身、财产被侵害假象,采取纠缠滋扰、聚众造势、曝光隐私等软暴力手段胁迫被害人给与赔偿。
6.强迫消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餐饮住宿、医疗美容、家政装修、旅游购物等常见民生领域,通过虚构低价、夸大效果等方式诱骗被害人消费,通过中断服务、限制离店、暴力胁迫等方式,强迫被害人购买高价劣质产品服务。
7.色情敲诈:以地缘、亲缘等为纽带,通过网络交友软件招嫖,引诱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后以怀孕、受伤、未满14周岁等为由向被害人索要钱财,实施敲诈行为。
8.裸聊敲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通讯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及不雅视频、图像等,进而以损坏他人人格、名誉,揭露他人隐私相威胁索取财物。
9.网络套路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依托网络平台媒介,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假借贷金额、伪造资金流水、故意制造或肆意认定违约、恶意垒高债务、软硬兼施索债等方式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
10.网络暴力:通过网络非法获取、曝光公民个人信息,以诬告陷害、恐吓威胁、侮辱诽谤、电话短信轰炸、线下滋扰等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地实施“人肉搜索”“开盒挂人”“有偿代骂”“水军滋事”“刷量控评”“挑动对立”“恶意攻击”等行为。
国际在线记者:
请问,人民法院如何通过严格依法办案,做到既确保“打早打小、露头就打”,又做到"打准打实、不枉不纵"。
省法院副院长贾娜:
这次中央部署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特别强调了“是黑恶一个不漏,不是黑恶一个不凑”。全省法院将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案,既不拔高凑数,也不降格处理。狠抓案件质量,兼顾效率,以程序公正保障实体公正,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一是严守法定标准,把好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我们将严格遵循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法律原则,严格执行刑法、反有组织犯罪法、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准确把握黑恶组织的认定标准,特别是黑社会性质组织“四个特征”的内在联系和恶势力组织实施违法犯罪“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的特征,深入研究黑恶犯罪线上线下交织、软硬暴力并存的新特征、新情况,准确适用法律,做到不枉不纵,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二是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确保罚当其罪。对于黑恶势力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保护伞”,我们将依法从严惩处,并加大财产刑适用力度,彻底摧毁其经济基础。同时,对于被裹挟参与、参与程度不深的、以及具有自首立功、认罪认罚、积极退赃等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作用,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三是严守法定程序,依法保障各方合法权利。涉黑涉恶案件一般具有被告人数多、证据材料庞杂、涉案财产性质和权属争议较大的特点,我们将严格落实庭审实质化,确保证据出示在法庭、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保障被告人、被害人、案外人各项合法权利和律师执业权利,让案件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
法治日报记者:
请问检察机关在本轮专项斗争中,将如何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辽宁、法治辽宁。
省检察院普通犯罪检察部主任、二级高级检察官殷洪波: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
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全省检察机关将把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切实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始终保持对黑恶犯罪的依法严打高压震慑态势,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辽宁、法治辽宁。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主动排查线索。秉持不等不靠、积极主动的原则,迅速行动,深挖黑恶犯罪线索。一方面,把检察机关在办案件作为审查重点,聚焦利用网络平台和“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实施的黑恶犯罪,开展线索排查,扩线深挖;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控告申诉、批捕起诉、诉讼监督、检察侦查等职能作用,依托行之有效的数字监督模型,汇集内外部数据,主动筛查一批可查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二、依法严惩犯罪。突出打击重点,在依法严厉打击“村霸”“乡霸”“沙霸”等传统黑恶犯罪基础上,重点打击利用网络平台有组织地实施非法放贷、非法催收、舆情敲诈等新型犯罪,严厉打击跟踪滋扰、威胁恐吓、敲诈勒索等“软暴力”犯罪,始终保持对黑恶犯罪的高压态势;坚持“是黑恶一个不漏、不是黑恶一个不凑”,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高质效办好每一个黑恶案件,确保“打得准、打得稳、打得狠”;一体推进“打伞破网”,深挖背后腐败问题,严肃查办司法人员相关职务犯罪,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协同推进“打财断血”,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三、协同社会治理。立足高质效办好每一个黑恶案件,善于在个案办理、类案研判中发现黑恶势力犯罪背后的行业乱象及社会治理难题,通过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重点人员等防范整治,协助铲除黑恶犯罪滋生土壤,推动行业监管部门及时堵塞漏洞、完善工作机制,促进社会治理。
我的回答就到这里,谢谢!
省委宣传部外宣新闻处处长李卉:
由于时间关系,现场提问就进行到这里。感谢各位发布人对有关情况的介绍,感谢各位记者朋友对我省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果大家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在会后与省政府新闻办联系。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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