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宣传部外宣新闻处处长李卉: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为加快构建权责清晰、协同高效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以高水平消防安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辽宁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有关情况,今天,我们邀请到,辽宁省消防救援局局长廖奇先生,请他为大家介绍《实施办法》的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还有,辽宁省消防救援局二级专员李东兴先生,辽宁省消防救援局二级专员庞艳海先生。
现在,请辽宁省消防救援局局长廖奇先生作介绍。
辽宁省消防救援局局长廖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消防工作的决策部署,着力破解一些地方、部门、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不明晰、落实不到位、机制不健全、运行不顺畅、基层基础薄弱等问题,近日,辽宁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辽宁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制定情况介绍如下:
一、《办法》出台的背景
当前,我省消防安全风险量大面广、复杂叠加,老旧建筑存量大、小单位小场所管理薄弱,消防安全治理存在责任虚化、能力不足等系统性短板,影响和制约经济社会健康发展。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后,历经两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一些部门重组、合并、职能调整,其职能范畴发生变化。今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的意见》,要求“构建党委和政府组织领导、消防牵头、部门协同、县乡一体、群防群治的基层消防工作格局”,需要围绕细化落实,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织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域覆盖的消防责任体系,筑牢城乡消防安全底座,提升全社会防范化解火灾风险的能力水平。为此,我们深入一线开展调研,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反复斟酌、修改完善,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出台了《办法》。
二、《办法》出台的意义
《办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消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衔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辽宁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适应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责调整变化,通过细化各级政府、部门、单位和行业组织消防安全职责,强化事前预防、源头管控、综合治理、基层力量建设等务实措施,严格责任监督和追究问责,促进我省加快构建权责清晰、协同高效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制定《办法》既是贯彻党中央决策的政治任务,也是我省夯实基础补短板、破解消防治理顽疾的迫切需要,对于提升我省消防工作法治化、社会化水平,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三、主要内容和特色亮点
《办法》共6章62条,重点突出四个方面:一是从省、市、县到乡镇(街道),逐级压实消防工作责任。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领域负有领导责任,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省级侧重定政策、把方向,市县抓执行、促落实,乡镇(街道)明确负责消防工作的内设机构和人员,打通责任落实的“最后一公里”。二是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落实行业部门消防工作职责。各行业部门要把消防安全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有审批职责的部门,涉及消防安全的法定条件要严格把关,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审批;有行业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把消防安全纳入行业管理重要内容。对职能交叉和新业态新风险,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确定监管部门,防止责任悬空。三是推动社会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提升自主管理、风险自查、隐患自改能力。社会单位是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全面负责,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建立消防档案,每日防火巡查,定期培训演练。火灾高危单位更要落实好专业化管理,建立消防安全评估制度。四是完善监督考核、信用监管、责任追究机制,确保责任落实形成闭环。监督考核方面,各级政府要建立消防工作考核评价体系,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信用监管方面,要将单位消防安全信用记录纳入信用平台,作为项目核准、用地审批、金融扶持、财政奖补的参考,守信受益、失信受限;责任追究方面,对工作不力予以通报、失职渎职的严肃问责,让消防责任监督“长牙带刺”,倒逼各方守住消防安全底线、红线。
《办法》立足我省实际,在落实国家政策和借鉴其他省份经验的基础上,形成了多项具有辽宁特点的制度安排。一是明确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经费保障属于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职权范围;政府分管消防工作的负责人除指导部门和下级政府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外,还应当组织实施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班子其他成员应当按照“三同步”的要求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三同步”是指将消防工作与分管领域业务工作同步安排部署、同步组织实施、同步监督检查,切实发挥“关键少数”作用。二是进一步明确了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公安、住建、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以及民航、邮政、金融等行业的消防职责,解决职责交叉、边界不清问题。三是专门对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消防工作作出细化规定,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工作站和志愿消防队伍建设。四是在突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高危单位自身管理的同时,明确企业集团、连锁经营企业驻辽总部对子公司、连锁子单位和经营门店的管理责任,同时强化物业服务企业对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义务,推动形成社会共治格局。
四、推动《办法》落地落实的保障措施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广泛开展宣传解读,促进各级政府及各部门、各行业、各单位准确理解、全面掌握《办法》要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二是强化督促指导和跟踪问效,推动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对照《办法》细化责任和任务,把要求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落实各项保障,防止责任落空。三是严格考核问责,对履职不力、隐患整改不到位、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以刚性约束推动消防安全责任制真正落地见效。
省委宣传部外宣新闻处处长李卉:
下面,进行记者提问,请记者朋友举手示意,并通报所代表的新闻机构名称。
中国日报记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的意见》明确了一系列基层消防治理举措,辽宁在制定出台《辽宁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时,是如何对标、细化落实相关工作要求的?
辽宁省消防救援局二级专员李东兴:
首先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基层是国家治理的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抓好基层治理现代化这项基础性工作”。我省《办法》深入落实国办6号文件要求,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以坚持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为导向,以“构建党委和政府组织领导、消防牵头、部门协同、县乡一体、群防群治工作格局”为目标任务,结合全省消防工作实际,重点围绕以下方面细化落实相关要求:一是巩固和提升基层消防工作。基层消防工作是火灾防控的第一线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最前沿,国办6号文件印发后,我们将文件的最新精神贯彻落实到《办法》的起草过程中,比如在条文中规定:乡镇(街道)要在县级党委和政府的组织领导下,将消防工作职责细化落实到有关内设机构并明确专门力量,应当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日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推动消防工作向城乡并重转变,织密基层火灾防控网络。二是加强消防专业力量建设。明确各级消防救援部门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同时明确依法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等职责,更好地发挥“统”和“专”的职能作用。结合我省实际,细化落实辽宁省“十五五”规划纲要,加强专职消防队、消防工作站、志愿消防队建设,保障消防工作所需经费。按照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要求,指导各地统筹监管执法资源,加快完善基层消防治理体系。三是夯实公共消防安全基础。明确消防规划、消防信用监管、大数据和智慧消防建设等职责任务,推动形成社会共治合力。比如在条文中规定:统筹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列入地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将消防安全领域信用信息纳入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强科技赋能,大力支持消防大数据和智慧消防建设、支持人工智能在消防安全场景的应用。积极推动农村消防安全条件改善,将农村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农村公共消防设施纳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今后一段时间,我们还将围绕贯彻落实国办6号文件,在全域监管、基层治理等方面加强法治建设,形成我省落实国办6号文件的一整套制度体系,不断夯实基层消防工作基础,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谢谢!
国际在线记者:
围绕贯彻落实《辽宁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省消防救援局如何发挥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重点开展哪些工作加强社会面火灾防控?
辽宁省消防救援局二级专员庞艳海: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我们将紧扣《办法》要求,立足辽宁工矿企业多、老旧小区集中、养老托育场所密集、电动自行车火灾风险隐患的实际,从压实责任、精准治患、多元共治三个维度发力,全面织密社会面火灾防控网络。一是统筹压实全链条消防责任。依托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健全常态化调度、风险会商、联合督办机制,针对跨行业、跨领域消防治理堵点开展协同研判,充分发挥消安委统筹督导作用。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要求,细化市、县、乡、村四级消防工作职责,将消防工作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内容,推动责任逐级传导、直达末端。紧盯各类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推动企业、商超、养老机构等场所逐级逐岗明晰防火职责,常态化开展岗位安全培训、完善内部防火管理制度,打造全域覆盖、权责清晰、全程闭环的消防安全监管格局。二是推行分级分类精准监管。按照国家有关部委联合出台的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行动方案,深入推进养老机构、建筑保温材料、动火作业、油烟管道等正在开展的专项整治,持续深化电动自行车、高层建筑、生命通道治理。出台差异化监管实施细则,对全省各类场所开展火灾风险动态分级评估,根据风险等级差异化设定检查频次,优化监管资源配置、提升监管质效。大力运用数字化平台、物联网监测、远程非现场巡查等科技手段,对隐患实行线上实时预警、线下快速核查、整改复核销号,以智慧消防赋能现代化隐患治理。三是筑牢基层群防群治根基。持续推进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站、专职消防队标准化建设,落实人员派驻、业务轮训、执法赋权等配套举措,补齐基层消防力量短板,打通火灾防控“最后一公里”。区分老年人、青少年、企业务工人员等群体定制宣传内容,依托新媒体平台、社区显示屏常态化推送防火警示,定期组织实景消防演练,提升群众自防自救实操能力。同步完善市场化、群众化辅助监管体系,从严监管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行为,推广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深化消防安全信用联合惩戒;依托12345政务热线畅通群众隐患举报渠道,构建专业机构技术支撑、保险风险兜底、群众广泛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消防治理体系。
谢谢!
辽宁日报记者:
2026年以来,省消防救援局针对部分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了专项培训,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请问下一步,省消防救援局还将在消防宣传教育方面推出哪些工作举措?
辽宁省消防救援局二级专员李东兴: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今年以来,我们聚焦民政、商务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靶向消防培训,有效夯实了重点领域消防安全管理基础,化解了一批行业性消防安全风险。昨天下午,国家消防救援局、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又联合组织召开医疗和养老机构领域消防安全视频调度会,通过了暗访督察情况,提出了系统治理、宣传培训等明确要求。当前,面对新业态、新场景带来的消防安全新风险、新挑战,我们坚持分类施策、精准宣教、全域覆盖的工作思路,常态化推进社会化消防宣教工作,全面提升社会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一是聚焦行业领域,开展教学式精准培训。持续深化与卫健、文旅、民政、商务等行业主管部门的联动协作,建立巩固常态化联合培训和业务指导机制。针对医院、养老服务机构等典型场所的消防安全特点和突出隐患,定制专属培训课程,采取“业务授课+现场教学+实操演练+指导答疑”全链条培训模式,对行业部门、单位负责人及一线工作人员开展全覆盖轮训,明确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岗位责任和隐患整改要求,督促各行业主体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规范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从源头压降行业领域火灾风险。二是紧盯小微场所,开展入户式实操实训。针对沿街商铺、小作坊、小旅馆、小餐饮等小微场所,组织村屯(社区)等基层多元力量常态化开展敲门入户宣传,为经营主体统一梳理消防安全正负面清单,宣讲小微场所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安全规范,现场教学消防器材使用、初期火灾扑救、应急疏散逃生等实用技能,简化消防安全常识要点,用通俗易懂的图文手册、短视频等“小、快、灵”形式,使经营者快速掌握隐患自查、逃生自救和初期灭火技能,使每户商家都能做到“隐患能找,大火能跑,小火能灭”。三是做到全员覆盖,开展暖心宣教。我们组织实施全民消防素质提升行动,重点针对老旧小区、城乡社区等消防安全薄弱环节,重点聚焦老年人、独居人群、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实现常态化、接地气的消防宣传教育全覆盖。依托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阵地,定期开展消防知识讲座、疏散演练和应邀上门服务,常态化推送消防安全提示、火灾事故警示、用火用电安全常识等知识,打通消防宣传“最后一公里”,全面筑牢基层消防安全防线。
谢谢!
省委宣传部外宣新闻处处长李卉:
感谢各位发布人的详细介绍,感谢记者朋友对消防工作的关注,本场新闻发布会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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