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宣传部外宣新闻处处长宋健: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为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省公安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启动道路交通安全“五严禁五严管五必须”专项整治。
今天,我们高兴邀请到省公安厅副厅长陈密森先生,向大家介绍专项整治有关情况。同时,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总队长沈民先生,他将回答记者朋友们关心的问题。
下面,首先请陈密森先生介绍有关情况。
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陈密森: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首先,对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们一直以来对公安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道路交通安全关乎万家灯火。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决压降全省交通事故总量,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省公安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启动道路交通安全“五严禁五严管五必须”专项整治。
本次专项整治紧扣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目标,以交通管理“金盾·畅安行动”为载体,聚焦“人、车、路、企”四大要素,推出“五严禁五严管五必须”15项措施,力求构建“严查违法、严管源头、严提意识”的全链条治理体系。下面,我向大家简要介绍此次行动的核心举措。
第一,聚焦“五严禁”,重拳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让路面管控更有力度。针对酒驾醉驾、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超速行驶、疲劳驾驶五类易肇事肇祸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坚持严打严处,全面提升路面见警率、管事率和执法震慑力。一是严查酒驾醉驾。交管、治安、巡特警等多警种联动,实行“每日常态查、周末统一查、节点重点查”,以坚决态度形成高压震慑。二是严查客车超员。依托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综合研判,动态管控6座以上客车、面包车,采取“定点+流动”执法模式,对严重超员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涉嫌非法营运的,移交交通运输部门处理。三是严查货车超载。锁定超载违法高发的国省公路及“四类企业”“四类场站”周边道路,每日安排警力巡逻执法,每月开展跨市异地交叉执法,联合交通运输部门严格落实“一超四罚”,严惩“百吨王”。四是严查超速行驶。依托固定测速设备前端感知,实时发现超速行为,调度沿线警力快速拦截,形成“监测—预警—拦截”查处闭环。五是严查疲劳驾驶。深入研判疲劳驾驶易发多发时段、路段,紧盯国省干道和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等点位,增设执法力量,对嫌疑车辆实施布控查缉,从源头消除驾驶疲劳隐患。
第二,聚焦“五严管”,动态清零重点车辆隐患,让源头治理更有精度。公路客运和旅游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货车、校车、面包车五类重点车辆,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我们坚持关口前移、源头管控,对五类重点车辆实施全流程管理。一是严管公路客运和旅游客运车辆。对安全带等安全设施无法正常使用的,一律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对隐患企业,联合相关部门进行督办、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的依法联合惩戒。二是严管危化品运输车。每月摸排清理危化品运输车辆及驾驶人交通违法和逾期未检验、未报废情况,集中抄告交通运输部门。对动态监控系统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符合证据形式的,一律按程序依法处理。三是严管校车。对校车运行资质、驾驶人员资格、车辆和驾驶证状态等开展排查,全面建立校车及运营主体台账,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逐项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共同守护学生出行安全。四是严管货车。严查非法改装行为,对加高栏板、改变轮胎规格等情形一律不予通过检验;联合相关部门追根溯源严惩非法改装企业。五是严管面包车。对上路行驶的无牌无证、报废面包车,一律依法严厉惩处;对存在座椅、安全带等装置非法改装的,一律责令恢复原状。
第三,聚焦“五必须”,培育文明出行良好习惯,让宣传引导更有深度。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文明意识,是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治本之策。我们坚持教育与处罚并举,以“硬要求”推动养成“好习惯”。一是摩、电车辆骑乘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头盔。在市区“马路学堂”和农村主要路口,对未佩戴头盔的骑乘人员采取“劝导+处罚”模式,督促其自觉佩戴,同步查处未悬挂号牌、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二是机动车司乘人员必须使用安全带。全面开展前后排安全带全覆盖检查,及时提醒、依法处罚。三是机动车必须在斑马线前礼让行人。坚持现场执法与科技应用、秩序整治与宣传引导相结合,以学校、医院、商业区等人流量大、交通状况复杂、无信号灯控制路口路段为重点,严管“斑马线前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行为。四是机动车必须规范有序停放。全力推进闲置停车资源释放,集中清理私设地锁、废弃汽车长期占用道路资源等违规行为,科学规范路内停车泊位,严查严处人行横道、网状线、路口内、快速路上违停及“起多排、中间停、堵通道”等严重违停行为。五是违法记分驾驶人必须参加学习教育。对产生违法记分的驾驶人,通过短信告知违法危害和“学法减分”要求。在交管学堂、检测线服务大厅等场所滚动播放交通事故警示教育片。对累积计分达到9分以上的驾驶人,引导其参加现场学习,经多次提醒未参加的,开展“一对一”宣传教育。
此次“五严禁五严管五必须”专项整治行动,我们将以“不达效果决不罢休”的决心,联合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教育、文旅等部门,形成“公安牵头、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全力实现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显著减少、重点车辆源头隐患动态清零、群众交通安全文明意识逐步提升的工作目标。用坚守与担当,守护辽沈大地路路畅通,守护出行群众岁岁平安。
在此,也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争做法律的遵守者、文明的践行者、安全的守护者。同时,也恳请新闻媒体继续发挥舆论监督与宣传引导作用,讲好交通安全故事,传播交通安全知识,共同营造“人人关注交通安全、共同参与交通治理”的浓厚氛围。
谢谢大家!
省委宣传部外宣新闻处处长宋健:
谢谢陈密森先生,下面请媒体记者朋友们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所代表的新闻机构。请记者朋友们举手提问。
法治日报记者:
您好,请问公安机关下一步将采取哪些举措,帮助广大交通参与者养成规范使用安全带和安全头盔的良好出行习惯。
辽宁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总队长沈民:
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这个问题由我来回答。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头盔,看似简单,却是交通事故中守护生命的最后一道防线,大量事故数据和研究表明:车辆发生正面碰撞时,系好安全带可使车内人员生还率提高约60%;发生翻车事故时,安全带可使死亡率降低80%以上。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而言,佩戴安全头盔可使头部受伤风险降低60%—70%,死亡风险降低约40%。目前,“驾乘全员系安全带,骑乘必须戴头盔”的良好出行习惯已在很多地区蔚然成风,而我省部分驾乘、骑乘出行者仍存在麻痹大意的心理,需要通过督促提醒筑牢防护短板。下一步,我们将把执法现场变成普法课堂,依托303个马路学堂及流动劝导点,全面推出“一站二看三登记”活动。“一站”即定点纠违,对机动车不系安全带、摩电驾乘人员不戴头盔、不礼让行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及时发现、依法拦停、现场纠正。“二看”:即引导违法当事人观看交通事故案例展板、视频,让大家从心底敬畏规则、重视安全。“三登记”:即交警对违法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以及受教育情况进行记录,建立完整教育劝导台账,为后续精准宣教、违法分析提供支撑帮助。最后,我们也呼吁大家,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规范交通出行行为,积极配合交管部门工作,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辽宁日报记者:
您好,请问在这次“五严禁五严管五必须”专项整治中,公安机关针对疲劳驾驶将采取哪些具体措施?
辽宁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总队长沈民:
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这个问题由我来回答。疲劳驾驶是道路交通安全的“隐形杀手”,长时间连续行车容易导致驾驶员判断能力下降、反应迟钝、操作失误增加,其危害性不容小觑。针对这一突出问题,在这次专项整治中,我们把“严禁疲劳驾驶”作为“五严禁”的重要内容,主要采取三项措施防范消除风险隐患。
第一,强化现场执法检查。我们科学研判疲劳驾驶易发、多发时段,重点在国省干道主要路段、高速公路收费站和服务区,对“两客一危一货”车辆开展高频次执法检查。严格按照公安部《疲劳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取证技术指南》要求,规范取证、依法处罚。全省各地交管部门将根据辖区实际,动态调整勤务部署,确保重点时段、重点路段有人查、查得准、管得住。
第二,强化科技精准查缉。全省交管战线将依托公安交管集成指挥平台,对公安部和省厅研判下发的严重疲劳驾驶嫌疑车辆,第一时间布控、精准拦截、快速处置。同时,我们正在推动与交通运输部门动态监控平台的数据共享,对长期运行、连续驾驶、违规运行的车辆,实行“线上预警+线下查缉”一体化管控,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片。
第三,强化宣传教育引导。疲劳驾驶的防范,既要靠严查,也要靠自觉。我们将结合路面执法、企业走访、媒体宣传等多种方式,向驾驶人特别是职业驾驶人,广泛宣传疲劳驾驶的危害性、法律后果和防范常识。通过典型案例曝光、警示片播放、入企宣讲等方式,让“连续驾驶易疲劳、休息到位才安全”的理念深入人心。
省委宣传部外宣新闻处处长宋健: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现场提问就进行到这里。感谢各位发布人对有关情况的介绍,感谢各位记者朋友对本场发布会的关注与支持,请大家积极做好宣传报道工作。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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