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公开情况
2020年,阜新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办、省政府办公厅的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提高政务信息管理和服务水平,以政务公开新质效,助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通过市政府网站集约平台、政务新媒体矩阵、政府公报等多种载体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2020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8416条;组织印发市政府公报8期,发行800册,实现了电子版与纸质版同步公开;通过市政府网站集约平台发布政府及部门文件1821件,政策解读信息480件,集中公开全市部门预决算信息933条;围绕“新冠肺炎疫情”发布疫情信息35750条,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围绕“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相关政策文件、执行结果信息4322余条;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公开重点领域信息4583条;发布政务信息17359条,发布便民便企信息4717条;通过新媒体矩阵发布转载教育、医疗、就业创业、优化营商环境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各类政务信息11950条;处理网上留言、诉求199342件,满意度达83.35%;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量7次;可全程在线办理政务服务事项25917项;接收部门规范性文件3000余份,全部移交市档案馆、图书馆、政务服务大厅,方便公众查阅。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除了原有依申请公开方式,、在市政府网站集约平台增设依申请公开板块,方便群众通过多种渠道向市政府依申请公开。全市共办理依申请公开143件,对申请人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均依法依规答复,多次受到群众好评。
(三)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如期完成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阜新市政府从2019年4月到2020年6月,历经一年的精心筹划和建设,阜新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升级改造项目主体全部完成,目前已正式上线运行。新建网站集约化平台总投资120万元,包括一个主站-阜新市政府门户网站和36个子站-各县区及市政府各部门网站,全部纳入集约化平台统一管理,实现了市政府门户网站与36家子网站信息资源共享、辐射汇集功能。二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根据省政务公开办下发的统一改版标准,阜新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全面迅速完成对网站“政务公开”栏目改版工作。三是在门户网站上增设“六稳六保”栏目,增加“在线访谈”栏目,邀请“教育、卫生、社保、住建”等重点民生领域相关领导进行在线访谈,对百姓关心的话题进行深入探讨,目前已录制4期。四是完成政务新媒体矩阵组建工作。组织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建立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初步建成以政务新媒体为主体的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的矩阵体系,现已实现一批群众爱看爱用的优质精品账号及应用的工作目标。目前,阜新市拥有政务微信公众号68个,新浪微博16个,其他10个(包括抖音、快手、今日头条等)。
(四)稳步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标准化工作稳步推进,8月底按照省办要求,下发《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同时,组织各县区、各相关部门针对26个国家试点领域进行对接,明确职责,建立省、市、县三级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联系网,现已完成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政府重点领域标准化目录编制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下发了《关于印发“阜新市政府门户网站及全市政府网站”<信息报送及编辑标准(2020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立整改通知单、督办通知单制度,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审批单制度,先审查后发布,进一步规范政府网站监管工作。同时,通过明确栏目保障责任,通报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纳入绩效考核等手段,确保栏目信息及时更新。每月编发《工作通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页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9 |
规范性文件 |
372 |
344 |
289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78 |
+46 |
288613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696 |
+1973 |
22221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658 |
+ 1329 |
12259 |
行政强制 |
548 |
-213 |
794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43 |
-46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88 |
54549.2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35 |
8 |
0 |
0 |
0 |
0 |
14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6 |
8 |
0 |
0 |
0 |
0 |
5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3 |
0 |
0 |
0 |
0 |
0 |
3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6 |
0 |
0 |
0 |
0 |
0 |
6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1 |
0 |
0 |
0 |
0 |
0 |
4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27 |
0 |
0 |
0 |
0 |
0 |
27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七)总计 |
135 |
8 |
0 |
0 |
0 |
0 |
14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2 |
0 |
0 |
0 |
0 |
0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3 |
3 |
0 |
1 |
7 |
14 |
0 |
13 |
2 |
29 |
0 |
1 |
0 |
0 |
1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各县区、各部门领导存在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高,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不够,未形成一种自觉公开的良好行为习惯,工作开展流于形式。
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多为兼职,人员流动性大,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观念和政务公开意识比较淡薄,业务知识水平较低,没有完全掌握政府新出台的方针政策,队伍素质不高、执行力较差。政务公开工作虽已开展多年,但由于缺乏系统知识的培训,使得一些地方特别是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亟待提高。
三是一些工作还需进一步细化。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国务院和省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越来越细,我市还需要细化公开内容、健全公开形式。
四是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深化。有些县区和部门工作不够深入,在公开内容上满足于公开职能、权限、程序等浅层次的内容。
(二)改进情况
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本年度工作要点,在下年度我市的政务公开工作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一是要加强学习,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工作队伍的业务素养。通过专家授课、专题讲解方式对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适用进行系统培训;通过组织外出现场观摩、学习交流等方式,开阔视野、学习经验,对标先进,查找不足。在学习中提高适应新环境、解决新问题的能力,努力提高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业务能力。
二是做好工作力量保障工作。切实配强政务公开工作力量,安排专人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各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干出成效,落到实处。配备依申请公开工作证据留存设备,建立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系统,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水平。
三是持续加强制度建设与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和流程,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早谋划、早部署、早动手,对新条例中规定的各项制度,认真研究、深入调研,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优化工作流程,科学规范工作制度。充分发挥网络及新媒体的效用,提高政府信息发布的覆盖面与公众知晓率。
四是加强督导考评,建立专项检查制度与通报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专项工作安排和最新工作要求,及时开展专项检查,建立通报制度,结合专项检查结果与平时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不认真的通报一批,落实到位的表扬一批。同时,加大考核力度,特别是在年度综合位次考评中,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项目的赋分权重,用通报督促一批,用考核鼓励一批,逐步提高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五是持续推进办事公开。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通讯、公共交通等群众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业,按照办事公开的要求,将产品成本、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办事过程等向社会公开,满足各方面的信息需求。通过采取更多的有效措施,促进政府职能转变,规范行政行为,主动为公众服务,让人民群众的生活更加便捷。
六、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