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教育厅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现公开省教育厅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省教育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以及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坚持“开门办教育、开放办教育、科学办教育、依法办教育、大家共同办教育”的理念,发挥信息公开在服务公众、接受监督、回应关切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紧紧围绕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任务,通过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力度,扎实推进重点事项公开,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全年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文件101件,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57件,省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60件。结合省政府网站检查考核和“放管服”改革,对2020年省教育厅重点信息公开工作作出安排,及时调整优化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版块设置,适时增减公开内容,不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完善政务信息工作机制,科学制定信息计分办法,建立全省教育系统信息报送工作群,定期通报各地各校信息报送情况。全年报送政务信息被省委采用33条,省政府采用22条,教育部采用8条,省教育厅被省政府推荐为全省党委、政府系统信息工作先进集体表彰对象。重点公开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及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学生资助等信息,2020年,省教育厅官网发布1650篇政策信息。

  (二)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2020年,省教育厅不断强化法律意识、时效意识,加强内部协调,完善工作机制,确保依申请公开答复合法有据、流程规范合理、形式严肃严谨。2020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6件,均已按规定时限答复完毕。

  (三)加强网站、政务新媒体建设。2020年,省教育厅持续加强以门户网站为主的政务公开多平台建设,按照政府网站的定位和发展方向,对厅门户网站栏目进行优化调整,逐步打造“集约化、扁平化”政府网站,栏目精简整合,清除网站错链断链,网站可用性、内容丰富度显著提升。加大发布教育新闻和信息发布力度,针对重大活动、重要时间节点做好新闻宣传,推出了高校毕业生就业、高校思政课建设、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模式改革、教育战线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大中小学生返校复学等一系列宣传报道。加强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建设,累计发布信息1570余条,阅读量超过319万余次。在运营好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的基础上,通过“央视”“央广”“人民网”“新华网”“中国教育报”等媒体平台发布政务信息690余篇,及时报道和发布教育动态信息。

  (四)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省教育厅通过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公开渠道,发布学生作业管理“十要求”、解决辽宁虚假大学、涉民办学校招生、教师违规补课、校园欺凌等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发布教育动态及信息,深度解读教育重要政策文件,用正面声音回应社会关切。

  (五)建立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省教育厅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每个处室明确1名信息联络员,确保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同时,注重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规范工作机制,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教育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一致性。为做好省属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建立省属高校信息公开工作专栏,定期公开省属高校信息公开报告,有效建立了信息公开报告长效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3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0

2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2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0

 0

 0

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2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七)总计

16

0

0

0

0

0

1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有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个别高校对部分信息是否可以公开、公开范围把握不准。二是厅门户网站个别栏目设置层级较为复杂,偶尔存在更新不够及时等情况。三是新媒体平台发布的信息在趣味性、可读性上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2021年,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推进教育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让教育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惠及更多人群。2021年我们将在以下三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完成好省政府交办的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做好建党100周年和教育服务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宣传报道,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对标对表党中央关于教育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出实招、问实效,确保教育新闻舆论全面准确体现党的意志和主张,以真抓实干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做好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进一步加强政策信息发布解读。做好权威信息发布,及时做好重要会议文件的宣传报道及政策解读;加强新媒体建设,以内容为王,扩大辽宁教育“两微一端”的影响力。将坚持以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为重点,强化舆情回应及处置机制建设,加强厅门户网站服务平台和功能建设,畅通便民渠道,优化服务流程,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好更多的信息服务,让人民群众“看得着”“听得懂”“用得上”。

  三是加大对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推动建立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要求各高校认真履行信息公开责任,及时查漏补缺,做好动态更新,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省教育厅也将加大工作力度,协调解决相关高校在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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