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政发〔2022〕4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2022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
和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2022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方案》已经省政府十三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抓好落实。

  辽宁省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
和责任分工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做好今年政府工作,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现就省《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制定分工方案如下。
  一、今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5%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左右。
  牵头领导:王 健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等,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4%左右。
  牵头领导:王 健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
  责任单位:省税务局,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以上。
  牵头领导:姜有为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4.粮食产量稳定在480亿斤左右。
  牵头领导:分管领导
  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左右,进出口总额增长6%左右。
  牵头领导:陈绿平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6.城镇新增就业45万人左右,城镇调查失业率全年控制在5.5%以内。
  牵头领导:张立林
  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责任单位: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7.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
  牵头领导:王 健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8.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牵头领导:王 健、张立林、分管农业农村工作领导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9.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牵头领导:王明玉
  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10.能耗强度目标在“十四五”规划期内统筹考虑,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
  牵头领导:王 健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二、全力以赴稳增长,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一)狠抓宏观政策落地见效。
  11.保证财政支出力度,优先投向重点工程,加大市政管网、老旧小区改造、水利工程、交通能源、产业升级、民生工程等领域支持力度。
  牵头领导:王 健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等,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12.强化对企业精准帮扶,全力稳住装备制造、石油化工、冶金三大产业,抓好要素保障、产业链保供和市场开拓。
  牵头领导:姜有为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金融监管局,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13.落实好更大力度的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制造业、风险化解等支持力度。
  牵头领导:王 健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税务局
  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省金融监管局,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14.持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获得性和便利度。
  牵头领导:张立林
  牵头单位:省金融监管局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营商局(省大数据局)、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辽宁银保监局、辽宁证监局、大连银保监局、大连证监局,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15.实施企业上市五年倍增计划,支持“专精特新”企业上市融资。
  牵头领导:张立林
  牵头单位:省金融监管局
  责任单位:省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协调机制成员单位,辽宁证监局、大连证监局,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二)千方百计扩大有效投资。
  16.坚持维护国家“五大安全”这个政治使命、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有机结合、同向发力,加快谋划富有时代感的高质量项目群,以高质量项目建设推动经济质的稳步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牵头领导:王 健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17.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加快建设红沿河核电、徐大堡核电。
  牵头领导:王 健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大连、葫芦岛市政府
  18.加快建设沈白高铁。
  牵头领导:姜有为
  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责任单位:沈阳、抚顺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19.开工建设京哈高速绥中到盘锦段改扩建工程、本桓宽高速、凌绥高速。
  牵头领导:姜有为
  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责任单位:本溪、丹东、锦州、朝阳、盘锦、葫芦岛市政府
  20.建设改造国省干线公路2200公里。
  牵头领导:姜有为
  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21.加快推进沈阳机场第二跑道、大连新机场项目前期工作。
  牵头领导:王 健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沈阳、大连市政府
  22.加快推进“引洋入连”输供水工程等前期工作。
  牵头领导:分管领导
  牵头单位:省水利厅
  责任单位:大连、鞍山、丹东市政府
  23.开工建设兵器集团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
  牵头领导:王 健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盘锦市政府
  24.加快SK海力士非易失性存储器项目前期工作进度。
  牵头领导:陈绿平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责任单位:大连市政府
  25.加快鞍钢鲅鱼圈基地绿色低碳升级等项目前期工作进度。
  牵头领导:王 健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营口市政府
  26.做好大连石化搬迁改造、沈飞局部搬迁改造和沈阳航空动力产业园建设相关工作。
  牵头领导:王 健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省委军民融合办、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沈阳、大连市政府
  27.加大装备制造、石油化工、冶金等产业技术改造力度。
  牵头领导:姜有为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28.狠抓招商引资,深化以商招商、产业链招商,做好上门招商,大力开展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京津冀招商引资促进周活动。
  牵头领导:陈绿平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29.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增长10%以上。
  牵头领导:陈绿平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三)促进消费扩容升级。
  30.开展全省促消费系列活动,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开展绿色智能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活动。
  牵头领导:陈绿平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31.提振餐饮住宿服务消费。
  牵头领导:陈绿平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32.提振医疗健康服务消费。
  牵头领导:陈绿平
  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医保局,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33.提振文旅体育服务消费。
  牵头领导:卢 柯、分管文化和旅游工作领导
  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34.提振养老家政等服务消费。
  牵头领导:陈绿平
  牵头单位:省民政厅、省商务厅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35.规范发展网络直播、平台经济。
  牵头领导:陈绿平、高 涛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省税务局,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36.支持各地改造升级商业步行街、夜间消费集聚区,健全社区商业配套设施,实施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
  牵头领导:陈绿平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37.深入实施质量强省战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牵头领导:高 涛
  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省质量强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38.振兴消费品产销老品牌。
  牵头领导:陈绿平、姜有为、高 涛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39.推动红色旅游、生态旅游、滨海旅游、冰雪温泉旅游高质量发展,打造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
  牵头领导:分管领导
  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责任单位:省体育局,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四)推动外贸稳量提质。
  40.抓住RCEP实施契机,指导企业用好零关税、原产地累积等规则,拓展外贸新空间。
  牵头领导:陈绿平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责任单位:大连海关、沈阳海关,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41.提升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综合保税区等平台能效,大力发展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海外仓、保税维修等外贸新业态。
  牵头领导:陈绿平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42.做好大连服务贸易创新试点。
  牵头领导:陈绿平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责任单位:大连市政府
  43.优化进出口结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牵头领导:陈绿平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三、坚定不移抓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44.围绕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要求,聚力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在小切口、小场景上不断突破,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获得感。
  牵头领导:高 涛
  牵头单位:省营商局(省大数据局)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一)全面加强法治环境和信用环境建设。
  45.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
  牵头单位: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
  责任单位: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成员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46.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有效治理恶意拖欠账款和逃废债行为。
  牵头领导:王 健、姜有为、高 涛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省营商局(省大数据局)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47.各级政府必须严格兑现承诺、严禁失信违诺,自觉做诚实守信的坚定践行者、维护者。
  牵头领导:王 健、高 涛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营商局(省大数据局)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
  48.全面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进照后减证。
  牵头领导:高 涛
  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省司法厅、省商务厅、省营商局(省大数据局),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49.编制完成省市县三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牵头领导:高 涛
  牵头单位:省营商局(省大数据局)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50.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程序,畅通准入准营和退出通道。
  牵头领导:高 涛
  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51.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全覆盖、全要素改革,推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
  牵头领导:王明玉
  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营商局(省大数据局),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52.推进电子证照、电子签章全面应用和互通互认。
  牵头领导:高 涛
  牵头单位:省营商局(省大数据局)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53.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深化“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和信用监管,以公正监管保证公平竞争。
  牵头领导:高 涛
  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营商局(省大数据局)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54.探索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改革,让惠企政策应享尽享、即享即兑。
  牵头领导:高 涛
  牵头单位:省营商局(省大数据局)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三)加快建设数字政府。
  55.以数字政府建设倒逼改革,优化政务流程,推进业务协同,提升政务效能。建设一体化数据资源管理和应用支撑系统,聚焦只提交一次材料、高效办成一件事,加快推进“一网通办”,全面提升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辽事通”应用水平,高频政务服务清单内事项实现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
  牵头领导:高 涛
  牵头单位:省营商局(省大数据局)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56.推动省域治理“一网统管”,提升应急管理、食药品监管等智慧治理水平。
  牵头领导:王 健、高 涛
  牵头单位: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营商局(省大数据局)
  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药监局,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57.以“一网协同”倒逼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建设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推动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协同联动。
  牵头领导:高 涛
  牵头单位:省营商局(省大数据局)
  责任单位:省直各部门、各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四)全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58.聚焦市场主体关切,提升涉企服务质量。各级政府、各部门要主动走进企业、走进项目工地,全力服务企业发展,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痛痛快快办事、公公正正服务。
  牵头领导:高 涛
  牵头单位:省营商局(省大数据局)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59.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扎实推进辽宁沈阳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
  牵头领导:姜有为
  牵头单位:省国资委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60.推进国资国企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压减管理层级、减少法人户数。
  牵头领导:姜有为
  牵头单位:省国资委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61.全面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促进国企强身健体、提质增效。
  牵头领导:姜有为
  牵头单位:省国资委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62.因企施策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牵头领导:姜有为
  牵头单位:省国资委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63.深化央地国企战略合作,支持在辽央企转型升级。
  牵头领导:姜有为
  牵头单位:省国资委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64.实施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培育计划,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牵头领导:姜有为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责任单位:省促进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65.清理政府采购、招投标等领域不合理限制,严控涉企收费,持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牵头领导:王 健、高 涛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66.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依法有效监管,支持和引导资本规范健康发展。
  牵头领导:高 涛
  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67.支持营口在民营经济发展上为全省作出示范。
  牵头领导:姜有为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责任单位:营口市政府
  68.弘扬企业家精神,引导企业守法经营,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牵头单位:省总工会、省工商联
  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69.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牵头领导:姜有为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应急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金融监管局、省营商局(省大数据局)、省税务局,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四、持之以恒强创新,促进动能加快转换
  (一)培育壮大创新主体。
  70.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研发投入后补助等政策,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牵头领导:卢 柯
  牵头单位:省科技厅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71.深入实施科技企业培育计划,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4000家、高新技术企业1500家。
  牵头领导:卢 柯
  牵头单位:省科技厅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72.聚焦市场需求,新组建实质性产学研联盟200个、提升类联盟600个,实施“揭榜挂帅”项目200项。
  牵头领导:卢 柯
  牵头单位:省科技厅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73.高起点建设枢纽型技术交易市场,省内落地转化科技成果4000项以上。
  牵头领导:卢 柯
  牵头单位:省科技厅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二)提升创新平台能级。
  74.抓住全国重点实验室重组机遇,推动材料实验室、智能制造实验室、精细化工与催化实验室建设。
  牵头领导:卢 柯
  牵头单位:省科技厅
  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沈阳、大连市政府
  75.推动国家机器人创新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
  牵头领导:姜有为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沈阳市政府
  76.争取大科学装置落户辽宁。
  牵头领导:王 健、卢 柯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责任单位:大连市政府
  77.支持以企业为主体,新建盘锦精细化工、锦州松山湖新材料等20家中试基地。
  牵头领导:卢 柯
  牵头单位:省科技厅
  责任单位:相关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78.高标准建设沈阳浑南科技城、大连英歌石科学城,提升沈大自主创新示范区能级。
  牵头领导:卢 柯
  牵头单位:省科技厅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沈阳、大连市政府
  79.支持产业链大中小企业打造共性技术平台,融通创新发展。
  牵头领导:姜有为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三)激发创新人才活力。
  80.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省战略,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良好环境。升级实施“兴辽英才计划”,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深化“柔性引才”体制机制,持续推进“带土移植”行动,引进100个高层次人才团队。
  牵头单位:省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81.强化人才梯度培育,优化人才创新创业奖补政策,新增科技领军人才50名、高技能人才5万人,储备一批中青年科技人才。
  牵头领导:张立林、卢 柯
  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82.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培育一批大国工匠、辽宁工匠,打造技工强省。
  牵头领导:张立林
  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四)营造良好创新生态。
  83.推进科技体制改革三年攻坚行动,赋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人财物使用自主权。
  牵头领导:卢 柯
  牵头单位:省科技厅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84.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
  牵头领导:高 涛
  牵头单位:省知识产权局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85.加大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投入力度,更好发挥孵化器、众创空间作用。
  牵头领导:王 健、卢 柯
  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86.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引领社会尊重人才、崇尚创新。
  牵头领导:卢 柯
  牵头单位:省科技厅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五、精准施策调结构,奋力做好“三篇大文章”
  87.制定实施三年行动方案,以工业振兴引领全面振兴,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加快建设数字辽宁、智造强省。
  牵头领导:姜有为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一)做强做大产业集群。
  88.巩固基础优势,着力转型升级,加快建设三个万亿级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世界级石化和精细化工产业基地、世界级冶金新材料产业基地。
  牵头领导:姜有为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各市政府
  89.重点支持数控机床、航空装备、船舶与海工装备、轨道交通装备、菱镁精深加工等产业,发展成为市场竞争优势明显的千亿级产业集群。
  牵头领导:王 健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省委军民融合办、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90.扶持壮大集成电路装备、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牵头领导:王 健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卫生健康委,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91.着力提升头部企业本地配套率,实施一批延链、补链、强链重点项目。
  牵头领导:姜有为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92.建立省级牵头抓总、市县具体推动,抓基地、抓产业集群和产业链的工作机制。
  牵头领导:姜有为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93.完善产业园区配套,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供给,促进资源集约利用、项目高效落地。
  牵头领导:王 健、姜有为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商务厅,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二)大力发展数字经济。
  94.稳妥有序开展5G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50个以上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持沈阳“双千兆”城市建设。
  牵头领导:王 健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95.深入实施智能化提升工程,推广工业数字化应用场景,建设一批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
  牵头领导:姜有为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96.加快发展人工智能、新一代移动通信等产业,支持沈阳、大连争创中国软件名城。
  牵头领导:姜有为、卢 柯
  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
  责任单位:沈阳、大连市政府
  97.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牵头领导:王 健、高 涛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营商局(省大数据局)
  责任单位: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98.利用数字技术,推动服务业转型升级,开展智慧农业应用。
  牵头领导:王 健、分管农业农村工作领导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99.规范数字经济发展,营造开放、健康、安全的数字生态。
  牵头领导:王 健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营商局(省大数据局),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三)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
  100.加强创新主体协同研发,推动工业强基项目,在新材料、精细化工、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研制一批重大创新产品。
  牵头领导:姜有为、卢 柯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101.做好传统基础工艺传承与发展。
  牵头领导:姜有为、分管文化和旅游工作领导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文化和旅游厅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102.扶持装备首台(套)、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推广应用。
  牵头领导:姜有为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103.推动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道路,促进大中小企业融合发展。
  牵头领导:姜有为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四)推进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
  104.着力发展工业研发、工程设计、工业软件开发应用、检验检测等高技术服务业,新培育认定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30家、省级工业设计中心10家。
  牵头领导:王 健、姜有为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105.鼓励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
  牵头领导:王 健、姜有为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106.大力发展总部经济、会展经济。
  牵头领导:王 健、陈绿平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107.支持大连商品交易所研发集装箱运力等期货品种。
  牵头领导:张立林
  牵头单位:省金融监管局
  责任单位:大连证监局、大连商品交易所,大连市政府
  108.加强沈阳生产服务型、大连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和营口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
  牵头领导:王 健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沈阳、大连、营口市政府
  六、统筹兼顾促协调,推进“一圈一带两区”成势见效
  109.制定实施三年行动方案,创新工作推进机制,强化沈阳、大连核心城市引领,构建高质量发展区域新格局。
  牵头领导:王 健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省政府相关部门,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一)加快建设沈阳现代化都市圈。
  110.支持沈阳创建国家中心城市,加快“一枢纽四中心”建设,着力形成新兴产业策源地,带动沈阳都市圈加快建成新型工业化示范区、东北振兴发展重要增长极。
  牵头领导:王 健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金融监管局,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111.推进都市圈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布局分工协作、公共服务一体高效、生态文明共建共享。
  牵头领导:王 健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112.严控城镇开发边界,注重留白留璞增绿。
  牵头领导:姜有为
  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113.支持鞍山建设钢铁、菱镁新材料产业基地。
  牵头领导:姜有为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鞍山市政府
  114.支持辽阳建设金属材料精深加工基地。
  牵头领导:姜有为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辽阳市政府
  115.鼓励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先行先试,形成更多制度性创新成果。加快沈阳、抚顺同城化发展。
  牵头领导:王 健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沈阳、抚顺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二)强力推动以大连为龙头的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116.支持大连建设东北亚海洋强市,强化制度型开放,带动辽宁沿海经济带建成“两先区一高地”。
  牵头领导:王 健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大连市政府
  117.推进多式联运“一单制”试点,提升航运金融、物流等现代服务业水平,加快打造东北亚重要的国际航运中心。
  牵头领导:姜有为
  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金融监管局、大连海关、沈阳海关,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118.加强沿海六市产业分工协作,做强做大精细化工、船舶与海工装备等优势产业集群。
  牵头领导:姜有为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大连、丹东、锦州、营口、盘锦、葫芦岛市政府
  119.加快建设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大力发展海洋经济。
  牵头领导:姜有为、分管农业农村工作领导
  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大连、丹东、锦州、营口、盘锦、葫芦岛市政府
  120.推进金普新区、太平湾合作创新区和辽河三角洲高质量发展试验区建设。
  牵头领导:王 健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大连、锦州、营口、盘锦市政府
  121.支持丹东对外经贸创新发展。
  牵头领导:陈绿平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责任单位:丹东市政府
  122.支持锦州建设区域中心城市。
  牵头领导:王 健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锦州市政府
  (三)建设辽西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先导区。
  123.发挥区位优势,加强通道、产业、平台、市场对接,建设装备制造、农产品加工、高新技术等产业合作集聚区,打造辽宁开放合作的西门户和新增长极。
  牵头领导:王 健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省政府相关部门,朝阳、阜新、葫芦岛市政府
  124.支持阜新创建全国资源型城市转型示范市、能源综合创新示范市。
  牵头领导:王 健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阜新市政府
  125.支持朝阳、葫芦岛建设清洁能源产业基地。
  牵头领导:王 健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朝阳、葫芦岛市政府
  126.支持葫芦岛建设东戴河“带土移植”中心。
  牵头领导:卢 柯
  牵头单位:省科技厅
  责任单位:葫芦岛市政府
  (四)高水平建设辽东绿色经济区。
  127.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加大生态补偿力度,建立绿色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牵头领导:王 健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林草局,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128.大力发展现代中药、林下经济、康养医疗等绿色产业。
  牵头领导:陈绿平、姜有为
  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林草局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医保局、省药监局,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129.支持本溪发展生物医药产业。
  牵头领导:姜有为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药监局,本溪市政府
  (五)大力发展县域经济。
  130.赋予县级更大自主权,加大支持力度,加强县城公共设施和服务能力建设,推动产业集聚、人口集中、功能集成。
  牵头领导:王 健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政府
  131.加快特色乡镇发展,推进中心镇建设,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牵头领导:王 健、王明玉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132.发展“飞地经济”,完善利益分享机制,共建产业园区。做强做优“一县一业”,努力培育一批农业强县、制造强县、商贸强县、文旅强县,尽快补齐县域经济短板、抬高辽宁高质量发展底板。
  牵头领导:王 健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七、扎扎实实强基础,稳步推进乡村振兴
  133.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农民增收为核心,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建设农业强省。
  牵头领导:分管领导
  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一)扛稳粮食安全重任。
  134.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落实耕地保护建设硬措施,坚决遏制“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建设高标准农田390万亩,分类实施黑土地保护项目1000万亩。
  牵头领导:姜有为、分管农业农村工作领导
  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
  责任单位:省农科院,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135.扩大大豆等油料作物种植面积。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开展良种联合攻关,积极争创北方粳稻育种技术创新中心。
  牵头领导:卢 柯、分管农业农村工作领导
  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
  责任单位:省农科院,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136.推进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牵头领导:分管领导
  牵头单位:省水利厅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137.提高农机装备水平。
  牵头领导:分管领导
  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二)加快振兴乡村产业。
  138.支持特色种养殖,新增设施农业10万亩,大力发展精品渔业,做好生猪产能调控,扩大牛羊养殖规模。
  牵头领导:分管领导
  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139.培育壮大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做优做精粮油、畜禽、水产品、果蔬、饲料、道地药材等产业链。
  牵头领导:分管领导
  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140.加快发展乡村旅游业,推动农村三次产业融合。
  牵头领导:分管领导
  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141.支持铁岭打造全域国家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
  牵头领导:分管领导
  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铁岭市政府
  142.推进锦州、营口、盘锦东北粮食集散和精深加工基地建设。
  牵头领导:陈绿平、姜有为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锦州、营口、盘锦市政府
  (三)持续深化农村改革。
  143.认真抓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
  牵头领导:分管领导
  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144.做好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试点。
  牵头领导:分管领导
  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145.稳步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
  牵头领导:分管领导
  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146.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牵头领导:姜有为
  牵头单位:省林草局
  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147.壮大村集体经济。
  牵头单位:省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148.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强化乡村振兴项目和各类工商资本下乡项目与农民利益联结,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牵头领导:分管领导
  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四)深入推进乡村建设。
  149.加快编制村庄布局规划和建设规划。
  牵头领导:姜有为、王明玉
  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150.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完善农村厕所改造模式和运营维护机制,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和供水工程建设。
  牵头领导:分管领导
  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
  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151.持续推进农村电网升级改造。
  牵头单位:省电力公司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152.打造1000个以上美丽宜居村。
  牵头领导:分管领导
  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153.开展水美乡村试点县建设。
  牵头领导:分管领导
  牵头单位:省水利厅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
  八、更高水平扩开放,打造开放合作新高地
  154.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统筹投资、贸易、通道和平台建设,加快建设东北亚经贸合作中心枢纽。
  牵头领导:王 健、陈绿平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一)畅通海陆大通道。
  155.支持大连港建设国际性枢纽港,支持沈阳创建中欧班列集结中心。
  牵头领导:王 健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大连海关、沈阳海关,沈阳、大连市政府
  156.推进海铁公空多式联运,打造海陆大通道,为国内和日韩等国货物通过辽宁北上、西进通达欧洲等国家和地区,提供更加便利快捷高效服务。
  牵头领导:陈绿平、姜有为
  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大连海关、沈阳海关,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157.中欧班列开行数量增长10%以上。
  牵头领导:陈绿平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沈阳、大连市政府
  158.深度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稳健推进企业“走出去”。
  牵头领导:陈绿平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159.强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广应用。
  牵头领导:陈绿平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责任单位:大连海关、沈阳海关,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二)提升开放平台能级。
  160.依托辽宁自贸试验区,形成更多独创性、突破性创新经验。
  牵头领导:陈绿平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责任单位:沈阳、大连、营口市政府
  161.推动中日(大连)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高质量发展。
  牵头领导:王 健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大连市政府
  162.加快经济开发区、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
  牵头领导:陈绿平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
  163.争创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
  牵头领导:王 健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省台办、省商务厅,各市政府
  164.办好全球工业互联网大会。
  牵头领导:姜有为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165.办好中国国际装备制造业博览会。
  牵头领导:徐 岩
  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责任单位:沈阳市政府
  166.办好辽宁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等活动。
  牵头领导:陈绿平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责任单位:省粤辽合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三)加大区域合作力度。
  167.主动对接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深化苏辽、京沈、沪连对口合作,推进科技联合攻关、产业协同发展、园区共建共营。
  牵头领导:王 健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168.推动完善东北三省一区协作机制,加强跨省通道建设,共建东北东部绿色经济带和东北西部生态经济带。
  牵头领导:王 健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169.做好援疆、援藏工作。
  牵头领导:王 健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
  九、坚持不懈优生态,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一)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170.推进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化行业碳达峰行动,坚决防止一刀切、运动式减碳。
  牵头领导:王 健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171.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大力发展氢能等新能源,加快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稳步优化能源供给结构,保障能源充足供应,着力建设清洁能源强省。
  牵头领导:王 健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电力公司,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172.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
  牵头领导:王 健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173.实施一批节能减污降碳改造项目。推进城乡清洁供暖,推广城市绿色智慧公交,提升充换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
  牵头领导:王 健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电力公司,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74.巩固大气治理成效,突出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
  牵头领导:王明玉
  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175.强化河湖长制。
  牵头领导:分管领导
  牵头单位:省水利厅
  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176.巩固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开展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整治。
  牵头领导:王明玉
  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177.深入开展辽河干支流重点排污口整治,河流断面水质全面达到国家考核标准。
  牵头领导:王明玉
  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178.推行“湾长制”,巩固深化渤海(辽宁段)综合治理成果,开展黄海(辽宁段)专项治理,实施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确保近岸海域水质良好。
  牵头领导:姜有为、王明玉
  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
  责任单位:大连、丹东、锦州、营口、盘锦、葫芦岛市政府
  179.深入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
  牵头领导:王明玉、分管农业农村工作领导
  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180.坚决抓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让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
  牵头领导:王明玉
  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三)强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181.加快实施辽浑太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大力度推进辽西北防风治沙固土和辽东山区生态屏障建设。
  牵头领导:姜有为、王明玉
  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林草局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182.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
  牵头领导:王明玉
  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183.全面推行林长制,开展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建设,新增营造林130万亩、防沙治沙26万亩。
  牵头领导:姜有为
  牵头单位:省林草局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184.加快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建设,巩固滩区封育成果。
  牵头领导:分管领导
  牵头单位:省水利厅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185.协同创建辽河国家公园。
  牵头领导:姜有为
  牵头单位:省林草局
  责任单位:省司法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锦州、盘锦等市政府
  186.加强大伙房水库等饮用水源保护。
  牵头领导:王明玉
  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责任单位:省大伙房水源地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抚顺市政府
  187.推进水网工程建设。
  牵头领导:分管领导
  牵头单位:省水利厅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188.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持续实施压采地下水行动,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牵头领导:分管领导
  牵头单位:省水利厅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189.开展绿色矿山建设三年行动,生态修复治理历史遗留矿山3万亩。
  牵头领导:姜有为
  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除盘锦市)
  190.支持抚顺、阜新等地露天矿坑综合治理与整合利用。
  牵头领导:王 健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抚顺、阜新市政府
  191.强化“三线一单”落地应用,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牵头领导:王明玉
  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十、倾情倾力保民生,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一)强化就业优先导向。
  192.落实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政策支持,加大对退役军人、农民工、残疾人和城镇困难人员就业帮扶力度,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牵头领导:张立林
  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退役军人厅、省残联等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193.健全灵活就业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政策。
  牵头领导:张立林
  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责任单位:省医保局,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194.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
  牵头领导:张立林
  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责任单位: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195.实施“技能辽宁”行动,高水平建设一批孵化、见习和培训基地,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牵头领导:张立林
  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二)着力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196.做好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对接工作,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牵头领导:张立林
  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197.稳步推进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制度落实。
  牵头领导:张立林
  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198.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完善按要素分配制度,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
  牵头领导:张立林、陈绿平
  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
  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199.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建立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扩大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使用范围。
  牵头领导:张立林
  牵头单位:省医保局
  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200.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牵头领导:王明玉
  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201.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3.2万套。
  牵头领导:王明玉
  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202.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先导区建设。
  牵头领导:王 健、王明玉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责任单位:省建设城市更新先导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203.改造老旧小区1000个。
  牵头领导:王明玉
  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204.支持沈阳城市更新试点。
  牵头领导:王明玉
  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责任单位:沈阳市政府
  205.加大文明城市创建力度,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
  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
  206.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推进智慧健康养老,增加医养结合服务供给。
  牵头领导:陈绿平
  牵头单位: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207.完善积极生育支持政策,切实减轻家庭生育养育负担。
  牵头领导:陈绿平
  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三)繁荣发展社会事业。
  208.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实施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
  牵头领导:王明玉
  牵头单位:省教育厅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209.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
  牵头领导:王明玉
  牵头单位:省教育厅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210.深化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改革,坚决推进“双减”工作。
  牵头领导:王明玉
  牵头单位:省教育厅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211.提升县域普通高中办学水平。
  牵头领导:王明玉
  牵头单位:省教育厅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212.深入推动部省共建整省推进职业教育。
  牵头领导:王明玉
  牵头单位:省教育厅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213.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分类建设一流大学、一流学科,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
  牵头领导:王明玉
  牵头单位:省教育厅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
  214.实施健康辽宁行动。
  牵头领导:陈绿平
  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健康辽宁行动推进委员会成员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215.深化三医联动。
  牵头领导:陈绿平
  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医保局、省药监局,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216.支持国家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牵头领导:陈绿平
  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
  217.加快建设中医药强省。
  牵头领导:陈绿平
  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省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218.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牵头领导:陈绿平
  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
  219.加强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和精神卫生工作。
  牵头领导:陈绿平
  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220.建设文化强省,深化文化事业单位、国有文化企业改革,优化文化产业结构。
  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221.推进长城国家文化公园(辽宁段)建设,加强红山文化社会文明化进程研究。
  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
  责任单位:省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市政府
  222.深度挖掘红色资源,弘扬红色文化。
  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223.推出更多反映时代风貌、讴歌人民创造的“辽宁号”精品。
  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化集团,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224.实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提质创优工程。
  牵头领导:分管领导
  牵头单位:省广电局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
  225.建设智慧广电、智慧图书馆和公共文化云平台,完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牵头领导:分管领导
  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226.实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全覆盖。
  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227.服务助力北京冬奥会。
  牵头领导:卢 柯
  牵头单位:省体育局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228.积极申办第十五届全国冬运会。
  牵头领导:卢 柯
  牵头单位:省体育局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229.办好第十四届省运会。
  牵头领导:卢 柯
  牵头单位:省体育局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230.办好省残运会。
  牵头领导:陈绿平
  牵头单位:省残联
  责任单位:省体育局,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231.大力发展“三大球”等传统优势项目。
  牵头领导:卢 柯
  牵头单位:省体育局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232.发展冰雪等各类体育运动。
  牵头领导:卢 柯
  牵头单位:省体育局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233.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建设体育强省。
  牵头领导:卢 柯
  牵头单位:省体育局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十一、标本兼治防风险,守牢安全发展底线
  (一)稳妥有序化解风险。
  234.按照“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的方针,坚持快出手、慢撒气、稳预期,从严压实地方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持续分类推进城商行和农信机构改革,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
  牵头领导:张立林
  牵头单位:省金融监管局
  责任单位:省金融风险化解和金融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235.依法推进华晨集团司法重整。
  牵头领导:姜有为
  牵头单位:省国资委
  236.稳妥化解政府存量债务,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
  牵头领导:王 健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237.严肃财经纪律,政府坚持过紧日子,加强财政资金监管,落实好中央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加大省级财政对县以下支持,兜牢基层“三保”底线,保障基层正常运转。
  牵头领导:王 健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二)增强初级产品保障能力。
  238.完善能源矿产保障储备供给体系,开展新一轮地质找矿行动。
  牵头领导:姜有为
  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
  239.实施西鞍山铁矿开发等战略保障重点项目。
  牵头领导:王 健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鞍山市政府
  240.加强煤电油气运等调节。
  牵头领导:王 健、姜有为、王明玉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
  责任单位:省国资委、省电力公司,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241.做好粮油肉蛋奶果蔬等保供稳价。
  牵头领导:王 健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省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242.维护电力、供水、油气、通信、网络等重要基础设施安全。
  牵头领导:王 健、姜有为、王明玉、高 涛、分管公安工作领导、分管水利工作领导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电力公司、省通信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243.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推进资源全面节约、集约、循环利用。
  牵头领导:王 健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三)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
  244.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决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全链条精准防控“动态清零”总方针,坚持“人、物、环境同防”,立足抓早抓小抓基础,进一步提升疫情防范和早发现早处置能力。压紧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补齐短板、堵塞漏洞,精细精准落实防控措施,切实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牵头领导:陈绿平
  牵头单位: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责任单位: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各市指挥部,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指挥部
  (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辽宁。
  245.加强应急能力体系建设,提高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
  牵头领导:王 健
  牵头单位:省应急厅
  责任单位:省安委会成员单位,省减灾委成员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246.坚决防范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
  牵头领导:王 健
  牵头单位:省应急厅
  责任单位:省安委会成员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247.强化食品药品、疫苗全过程监管。
  牵头领导:高 涛
  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248.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牵头单位:省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应急厅、省信访局,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249.抓好“八五”普法。
  牵头领导:分管领导
  牵头单位:省司法厅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250.依法依规做好群众信访工作。
  牵头领导:分管信访工作领导、徐 岩
  牵头单位:省信访局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251.健全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牵头领导:分管领导
  牵头单位:省公安厅
  责任单位: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252.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
  牵头单位:省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监狱管理局,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253.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和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
  牵头领导:分管领导
  牵头单位:省公安厅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254.严密防范个人极端案(事)件发生。
  牵头单位:省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信访局、省妇联,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255.做好重大活动安保维稳工作,维护公共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牵头领导:分管领导
  牵头单位:省公安厅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卫生健康委,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256.加强新时代国防动员建设,强化新兴领域新质力量国防动员建设运用。
  牵头单位:省军区
  责任单位: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防办等省国动委成员单位,各市政府
  257.完善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和保障制度。
  牵头领导:分管领导
  牵头单位:省退役军人厅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
  258.深入推进固边兴边富民行动。
  牵头领导:张立林、分管公安工作领导
  牵头单位:省民族和宗教委、省公安厅
  责任单位:省兴边富民行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丹东市政府
  259.强化人防、边海防建设。
  牵头领导:王 健、分管公安工作领导
  牵头单位:省公安厅、省人防办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260.加强兵役征集和军事设施保护。
  牵头单位:省军区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
  261.深化国防教育和双拥共建,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牵头领导:分管领导
  牵头单位:省退役军人厅、省军区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十二、继续办好10件民生实事
  262.新改建、维修改造农村公路5500公里,建设一事一议村内道路5500公里。
  牵头领导:王 健、姜有为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263.改造农村危房8000户。
  牵头领导:王明玉
  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264.帮助6万名以上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牵头领导:张立林
  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责任单位: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265.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40.6万高校毕业生初次毕业去向落实率达到85%。
  牵头领导:王明玉
  牵头单位:省教育厅
  责任单位: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266.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80元。
  牵头领导:陈绿平
  牵头单位:省民政厅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267.提高康复救助标准,为6200名14岁以下符合救助条件的残障儿童提供康复救助。
  牵头领导:陈绿平
  牵头单位:省残联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268.建设30个示范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
  牵头领导:陈绿平
  牵头单位:省民政厅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
  269.建设63个基层中医馆,实现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全覆盖。
  牵头领导:陈绿平
  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270.每个县(市)区至少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实现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牵头领导:张立林
  牵头单位:省医保局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271.完成26个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特色专科建设。
  牵头领导:陈绿平
  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
  十三、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272.强化政治建设,履行政治使命。强化法治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强化能力建设,增强干事本领。强化作风建设,提高落实成效。强化廉政建设,做到廉洁奉公。
  牵头领导:省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273.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工作,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牵头领导:分管领导
  牵头单位:省司法厅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274.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重拳整治行政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防止滥用自由裁量权。
  牵头领导:分管领导
  牵头单位:省司法厅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等,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275.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舆论监督,让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牵头领导:徐 岩
  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276.加强对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效能监察和审计监督。
  牵头领导:李乐成
  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审计厅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做好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意义重大。各地区、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坚持吃透精神、联系实际抓落实,谋定后动、谋定快动,狠抓省《政府工作报告》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坚持清单化管理、项目化落实、工程化推进,努力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确保兑现对人民的庄严承诺。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抓落实。省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以上率下,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督办,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强化“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每项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严格落实“五个一”工作机制,实施闭环管理,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
  二是强化系统思维抓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系统思维、稳中求进抓落实,坚持创新思维、讲究方法抓落实,坚持直面问题、勇于斗争抓落实。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强化协同配合、同频共振,形成系统合力。牵头单位要主动担当,统筹抓总、整体推进。责任单位要主动配合,各司其职、密切协作。省直各部门要加强对地方的指导服务,坚持人民立场、转身向下抓落实,及时了解和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是细化工作措施抓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钉钉子精神、完善机制抓落实,建立工作台账,小切口、小场景破题,逐项制定切实可行、便于操作的具体落实措施,形成“实景图”“施工图”,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科学合理设定高质量、高标准年度目标、关键时间节点和完成标准,用数字说话,让数字说话,把年度工作任务与“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衔接好,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省直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对照《方案》抓紧制定具体落实措施。
  四是严格督查考核抓落实。省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查问效和绩效考核,做到真督实考,紧盯重点工作任务,强化斗争精神,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运用暗访督查、线索核查等手段,督促各地区、各部门抓好工作落实。坚持奖惩并举,对真抓实干、勇于创新、成效明显的地区和部门予以正向激励,对工作标准不高、任务落实不力的约谈问责。

 

责任编辑:张靖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