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政办发〔2013〕4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辽宁省人民政府2013年立法计划的通知

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辽宁省人民政府2013年立法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推进科学立法,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的总体要求,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重心,着力做好优化经济结构、推进自主创新、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改善保障民生、发展社会事业、创新社会管理、推动文化发展和提高政府效能等立法工作,提升制度建设质量,为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辽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基本要求
  (一)严格遵守立法程序,确保立法任务及时优质完成。承担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起草任务的各有关部门是完成立法计划任务的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做到立法工作任务、人员、责任、经费的落实。部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主管领导亲自抓落实,对立法计划确定的项目优先安排,对其中社会关注度高、实践急需的项目要集中力量,尽早完成;对论证项目要积极推动,认真开展调研论证,打好立法基础。要努力提高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的起草质量,力求做到结构合理、逻辑严密、条理清楚,用语规范、准确简洁。在提报审查前,起草部门应就立法项目草案充分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并经部门厅(委、办、局)务会议讨论通过。
  (二)创新立法工作机制,推进科学民主立法。省政府法制办要依法严格履行审查、指导、协调、督促职能,对不符合要求立法草案,及时退回起草部门再行完善。省政府法制办要不断完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的审查工作机制,坚持“立、改、废”相结合,突出地方特色和针对性、实用性,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进一步推进科学民主立法,增强立法的透明度和人民群众的参与度,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所有法规、规章草案都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意见采纳情况。要通过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和听证会、论证会等方式,使立法最大限度地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健全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同时注意研究借鉴其他省、市立法经验,切实提高立法质量。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月23日

辽宁省人民政府2013年立法计划

  一、地方性法规草案
  (一)计划项目。

序号

法规草案名称

起草部门

1

辽宁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

省科技厅

省政府法制办

2

辽宁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

省国资委

3

辽宁省中小微企业合法权益保护条例

省中小企业厅

4

辽宁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

省环保厅

5

辽宁省城市供热管理条例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6

辽宁省畜产品安全管理条例

省畜牧局

7

辽宁省专利保护条例

省知识产权局

8

辽宁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条例(修订)

省公安厅

9

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修订)

省水利厅

  (二)修正项目。

序号

法规草案名称

起草部门

1

辽宁省旅游条例(修正)

省旅游局

2

辽宁省兵役条例(修正)

省军区

3

辽宁省公路条例(修正)

省交通厅

  (三)论证项目。

序号

法规草案名称

起草部门

1

沈阳经济区发展促进条例

省发展改革委

2

辽宁省税收保障条例

省财政厅

省地税局

省国税局

3

辽宁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4

辽宁省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

省交通厅

5

辽宁省文化产业促进条例

省发展改革委

6

辽宁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

省环保厅

7

辽宁省统计管理条例(修订)

省统计局

8

辽宁省节约用水条例

省水利厅

9

辽宁省文物保护条例

省文化厅

10

辽宁省国家安全技术保卫条例

省国家安全厅

  二、政府规章

  (一)计划项目。

序号

规章名称

起草部门

1

辽宁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省环保厅

2

辽宁省民用机场净空安全保护办法

省安全生产监管局

3

辽宁省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4

辽宁省水利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省水利厅

5

辽宁省自然灾害救助实施办法

省民政厅

6

辽宁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省质监局

7

辽宁省公共交通治安管理规定

省公安厅

8

辽宁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

省农委

9

辽宁省校车安全管理实施办法

省教育厅

10

辽宁省河道生态保护管理办法

省水利厅

11

辽宁省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

省教育厅

12

辽宁省校外办学机构管理规定

省教育厅

13

辽宁省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

省档案局

14

辽宁省测绘成果管理规定

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15

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实施办法

省政府机关

事务管理局

16

辽宁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省监察厅

省政府法制办

  (二)论证项目。

序号

规章名称

起草部门

1

辽宁省辽河保护区管理办法

省辽河保护区管理局

2

辽宁省铁路无人看守道口安全管理规定

省安全生产监管局

3

辽宁省省长质量奖奖励规定

省质监局

4

辽宁省残疾人就业实施办法

省残联

5

辽宁省海岛管理办法

省海洋渔业厅

6

辽宁省黄金坪经济区管理暂行办法

省外经贸厅

7

辽宁省行政执法奖惩办法

省政府法制办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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