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政办发〔2019〕19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
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辽宁省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5月31日      

辽宁省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3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加快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推广ETC安装使用,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国务院工作部署,结合我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实际,坚持“远近结合、统筹谋划,科学设计、有序推进,安全稳定、提效降费”的原则,加快工程建设,科学制定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配套措施,确保2019年底完成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任务。
  二、工作任务
  (一)加快建设和完善高速公路收费体系。
  1.根据交通运输部总体技术方案、工程建设方案、运营和服务规则、网络安全防护制度等制度规范要求,制定我省相应配套制度体系。(省交投集团负责,2019年5月底前完成)
  2.完成我省运营管理系统升级。(省交投集团负责,2019年10月底前完成)
  3.完成收费站、收费车道、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门架系统硬件及软件标准化建设改造。(省交投集团负责,2019年10月底前完成)
  4.完成收费站入口不停车称重检测系统建设。(省交投集团负责,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5.系统网络安全建设。(省交投集团负责,2019年10月底前完成)
  6.开展系统联调联试,基本具备系统切换条件。(省交投集团负责,2019年11月底前完成)
  7.适时实现新旧系统切换,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省交投集团负责,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加快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推广。
  1.根据国家制定印发的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应用服务实施方案情况,研究制定我省实施方案。(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省交投集团配合,国家政策出台后1个月内完成)
  2.拓展服务功能,按规定积极推进ETC在停车场等涉车场所应用。(省交通运输厅牵头,各市政府,省公安厅、省交投集团负责)
  3.加快现有车辆免费安装ETC车载装置,出台对ETC用户不少于5%的通行费基本优惠政策。(省交投集团负责,辽宁银保监局配合,2019年6月底前完成)
  4.组织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务车辆率先安装使用ETC。(省机关事务局,各市政府,省国资委、省交投集团负责,2019年7月底前完成)
  5.动员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个人车辆安装使用ETC。(省机关事务局,各市政府,省国资委、省交投集团负责,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6.组织道路运输经营企业的营运车辆安装使用ETC。(省交通运输厅,各市政府,省交投集团负责,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7.组织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深入社区和村镇,动员社会车辆安装使用ETC。(各市政府,省交投集团负责,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8.货运车辆的ETC车载装置使用,现阶段采用非现金支付,享受车辆通行费折扣优惠。(省交投集团负责,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9.根据安装使用ETC需求,组织提供互联网发行、预约安装、上门安装等服务。(省交投集团负责)
  10.依托商业银行网点以及汽车主机厂、4S店、保险公司、车管所、检车线、加油站、停车场、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出入口广场等车辆集中场所,增加安装网点,方便公众就近便捷免费安装。(各市政府,省交投集团负责,辽宁银保监局配合)
  11.到2019年底,各市汽车ETC安装率达到80%以上,高速公路入口车辆使用ETC比例达到90%以上。(各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省国资委、省交投集团负责,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12.实现手机移动支付在人工收费车道全覆盖,完善结算系统,提供便捷高效服务。(省交投集团负责,人民银行沈阳分行配合)
  13.落实国家汽车预置安装ETC相关政策。(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14.落实机动车注册登记信息共享政策,便利车辆安装ETC车载装置。(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交投集团负责)
  (三)加快修订完善有关政策。
  1.梳理我省通行费减免政策,落实国家出台的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等通行费减免政策。(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省交投集团配合,2019年6月底前完成)
  2.完成我省高速公路运营、发行、清分、稽查、客服、信用等管理体系调整工作。(省交投集团负责,2019年10月底前完成)
  3.根据国家修订的《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标准,调整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从2020年1月1日起,统一按车(轴)型收费,并确保不增加货车通行费负担。(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省交投集团配合,2019年9月底前完成)
  4.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高速公路入口不停车称重检测。(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交投集团负责)
  5.研究出台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引导拥堵路段、时段车辆科学分流,进一步提升高速公路通行效率。(省交投集团、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负责,2019年11月底前完成)
  6.落实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摩托车高速公路通行管理政策。(省交投集团、省公安厅负责)
  7.加快完善高速公路信用体系,对偷逃车辆通行费等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负责,人民银行沈阳分行、省交投集团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成立由分管副省长为组长,分管副秘书长、省交通运输厅、省交投集团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省直相关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省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统筹协调相关工作,研究拟提请交通运输部或省政府审议的重要事项,定期(每月)召开会议,指导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工作措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主任由省交通运输厅主要负责同志兼任。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工作组,一是综合协调组,主要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性工作,落实工作部署,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向交通运输部请示汇报有关问题;二是工作推进组,主要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调度工作进展情况。
  (二)细化工作方案。各地区、各部门要制定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部门及责任人,按时推进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市政府负责)
  (三)全面加强超限治理工作。进一步强化全省公路超限治理工作,将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纳入全省治超体系中,落实各级政府治超工作主体责任,强化源头治理,优化公路治超检测站(点)布局,加大路警联合执法力度,提升路面管控水平,严格实施一超四罚,积极开展科技治超与信用治超。(各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负责)
  (四)保障资金需求。统筹安排资金,做好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资金保障工作。(省交投集团负责,省国资委配合)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负责,省交投集团配合)鼓励通过对接金融机构、利用市场化资源等方式解决,不足部分通过高速公路运营成本列支。(省交投集团、省国资委负责,辽宁银保监局配合)
  (五)强化施工及安全管理。按照应急工程简化基建程序,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省交投集团负责,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合理制定详细施工组织方案,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省交投集团负责)加强设备进场检验、施工工艺质量控制、系统测试等阶段施工管理。(省交投集团负责)做好施工现场人员、车辆以及系统安全等安全保障工作。(省交投集团负责,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配合)
  (六)妥善分流安置收费人员。坚持转岗不下岗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高速公路收费人员安置工作方案,以内部择优转岗为主,内部挖潜,多渠道分流安置收费人员,公示安置岗位和安置对象,依法妥善处理职工人事劳动关系,保障收费人员合法权益。(省交投集团,各市政府负责,省国资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加大就业援助帮扶力度。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各市政府负责,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财政部门要给予必要支持。(省财政厅负责,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配合)
  (七)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对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省交投集团负责)与合作发行机构等多方共同宣传,利用收费站、服务区、银行网点、检车线等线下网点,新闻、报纸、交通广播等新闻媒体,高速通APP、小程序、银行APP及微信、抖音等新媒体,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及时回应公众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省交投集团、省交通运输厅,各市政府负责)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确保社会稳定。(省交通运输厅,各市政府,省交投集团负责)
  附件:辽宁省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辽宁省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王明玉 副省长
  副组长 孙繁柏 副秘书长
      赵爱军 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徐大庆 省交投集团董事长
  成 员 路 通 省发展改革委巡视员
      冯文胜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
      周左盾 省公安厅副厅长
      邹大鹏 省财政厅副厅长
      梁振英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曹文彬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王 皎 省国资委副主任
      王 雷 省机关事务局副局长
      张鉴君 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副行长
      王 丹 辽宁银保监局副局长
      陈良民 省交投集团总经理

综合协调组成员名单  

  组 长 赵爱军 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副组长 曹文彬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成 员 张立军 省交通运输厅总会计师
      周 政 省交通运输厅处长
      田 彦 省交通运输厅主任
      柳晓东 省交通运输厅处长
      苑立敏 省交通运输厅处长
      张朋声 省交通运输厅处长
      王晓明 省交通运输厅处长
      宋长利 省交通运输厅主任科员
      刘艳新 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袁会武 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运输服务中心副主任  

工作推进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徐大庆 省交投集团董事长
  副组长 陈良民 省交投集团总经理
  成 员 董 磊 省交投集团副总经理
      赵恩中 省交投集团总会计师
      杨 昊 省交投集团副总经理
      苏 杰 省交投集团副总经理
      曹继伟 省交投集团总工程师
      刘云峰 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公司董事长
      何沛韬 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制定我省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应用服务实施方案,配合省交通运输厅做好高速公路收费政策调整工作,负责我省高速公路信用体系建设,支持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程建设。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落实国家汽车预置安装ETC的相关政策。
  省公安厅:落实机动车注册登记信息共享政策,负责拥堵路段、时段车辆分流,落实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摩托车行驶高速公路通行管理政策,负责路警联合治超工作,负责拓展ETC服务功能。
  省财政厅: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对帮助收费人员就业给予必要支持。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指导省交投集团做好转岗人员安置工作。
  省交通运输厅:负责指挥、协调、监督推进我省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承办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高速公路收费政策调整建议和方案,指导交通运输营运车辆ETC安装工作,负责路警联合治超工作,牵头制定我省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应用服务实施方案,牵头拓展ETC服务功能,牵头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工作,牵头负责我省高速公路信用体系建设,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
  省国资委:动员推进国有企业公务车辆和单位职工个人车辆ETC安装使用工作,指导省交投集团做好资金保障、工程建设和收费人员安置等工作。
  省机关事务局:动员推进省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和单位职工个人车辆安装使用ETC工作。
  人民银行沈阳分行:配合省交投集团做好手机移动支付在人工收费车道全覆盖工作,完善结算系统,配合做好高速公路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辽宁银保监局:指导商业银行做好ETC发行工作,指导金融机构为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提供资金支持。
  省交投集团:承担我省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主体责任,负责筹集资金,保障工程、运营管理系统、网络安全保障等建设工作,负责车辆ETC安装工作,负责拓展ETC服务功能,负责收费人员转岗安置工作,负责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工作,配合做好法规、政策调整工作,负责做好宣传引导和舆情监测工作。

责任编辑:张靖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