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政办发〔2008〕47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
全省企业上市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推进企业上市工作会议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08〕20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推进企业上市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企业上市工作的组织领导。撤销省股权分置改革和企业上市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省推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推进全省企业上市工作,研究解决上市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省推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上市办)设在省政府金融办。各市、县(市、区)要成立推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市、县两级政府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要选派精通业务、熟悉政策、责任心强的骨干力量,充实到领导小组。各市要加强上市主管部门的工作力量,结合实际制订推进企业上市具体措施,并将各市5年上市工作规划、措施和组织机构设置情况上报省推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
  二、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共同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辽政发〔2008〕20号精神,各司其责,加强协作,共同做好推进企业上市工作。
  省上市办:负责全省企业上市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指导服务;制定全省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全省上市业务培训和宣传推介活动;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其他相关部门解决企业在改制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办理省政府交办的企业上市过程中需地方政府办理的事项;负责与境内外证券交易所和券商等中介机构联系和沟通,并对其在我省的执业情况进行跟踪评价;负责全省上市后备企业数据库的维护和管理;总结分析上报全省上市工作情况;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教育厅:加快全省高校科技成果产业化和资本化进程,会同省上市办建立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与拟上市企业的沟通和衔接机制;遴选以转化高校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为主,且已形成相当规模的高校参股投资的高科技企业,给予重点扶持和培育,支持、帮助企业在国内中小企业板、创业板或境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
  省科技厅、省信息产业厅:对全省高科技类和信息产业类企业资源进行调查和筛选,对具有一定规模、科技含量高、上市意愿强烈的企业,及时推荐纳入全省上市后备企业数据库,会同省上市办给予扶持和培育,为国内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市场储备优质上市资源;将科技、信息专项资金向高科技类、信息产业类拟上市重点企业倾斜。
  省农委:负责对农业企业尤其是国家和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对拟上市的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给予优先扶持。
  省商业厅:负责推动商业流通企业上市工作,加大对批发零售等各类商业企业的培育力度。
  省经委、省中小企业厅:负责本系统内上市后备资源的发掘、培育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企业报省上市办并纳入省上市后备企业数据库管理,并将技改贴息资金、中小企业扶持资金重点向上市后备企业倾斜,积极配合省上市办推进企业上市工作。
  省国资委:要及时出具对拟上市企业地方国有股权设置和管理的批复及相关文件,积极研究和培育国有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上市。
  省发展改革委:对拟上市企业募集资金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工作给予指导和支持,积极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对我省拟上市企业募集资金项目的支持。
  省财政厅:每年在预算内安排资金作为企业上市专项扶持资金,及时拨付对新增上市公司的扶持资金及对相关部门和市政府的奖励资金;对于已设立的企业技改贴息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等专项资金,优先给予拟上市企业支持。
  省国土资源厅:指导、监督各地做好上市企业改制中的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土地资产处置和用地审批工作;对企业在上市改制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时,股东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的,直接进行变更登记,免收变更登记费;对上市公司新建、扩建项目特别是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建设用地,由各市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优先安排,重点保障并及时办理有关用地预审、建设用地报批和供地手续。
  省工商局:参与上市后备企业培训;引导具备条件企业注册为股份有限公司;着眼事前规范,防止因变更登记事项或因违法被处罚而影响上市;支持、帮助企业妥善处理历史遗留的工商登记不规范问题,完善企业改制过程中的工商登记手续,及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省地税局、省国税局:及时出具企业纳税情况证明文件。
  省劳动保障厅:依法督促拟上市企业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以及签订劳动合同,指导企业规范和完善存在的劳动保障问题,及时出具企业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合法用工的证明文件。
  省环保局:加快对拟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环评的工作进度,及时出具环评报告的批复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省海洋渔业厅:加快对拟上市公司涉及海域使用权、填海工程、募投项目海洋环评等方面的审核工作进度,及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在企业改制过程中,需要办理渔船更名、过户手续的,其费用给予减免。
  省建设厅、省水利厅:在拟上市企业改制过程中,涉及房产过户及补交河道维护费等费用的,符合国家及省政府有关规定的,应给予减免。
  辽宁证监局、大连证监局:负责辖区内拟上市企业的辅导登记、调查评估、上报材料、发行上市等项工作,对中介机构在辅导过程中的从业行为进行监管,沟通协调中国证监会加快对我省企业发行审核的工作进度。
  省外经贸厅、人民银行沈阳分行、省外汇管理局:做好企业境外上市的政策解释和信息归集工作,及时沟通协调国家商务部做好外资企业境内外上市的审批工作;按照规定,做好上市企业境外募集资金的外汇调入和结汇工作。
  辽宁银监局:推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上市工作,积极争取中国银监会对我省银行上市的支持。
  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人事厅、省卫生厅、省知识产权局、省安全生产监管局等有关部门:根据上市工作需要,及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研究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会同省上市办共同推进企业上市工作。
  各市、县(市、区)政府要统一组织企业上市工作,建立起以市、县(市、区)上市办为主、各相关职能部门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参照省政府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明确各市、县(市、区)相关部门在推进企业上市工作中的职责,简化审批程序,提供一站式服务,加快推进本地区企业上市工作。
  三、建立企业上市工作定期调度、督查和信息通报制度。省推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调度会,对企业上市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研究解决上市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责任目标落实。原则上调度会每季度召开1次,如遇重大情况,省上市办可随时提请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市、县两级领导小组要每月调度1次推进企业上市工作进展情况,逐个市、县(市、区)调度,逐个企业研究解决问题,确保完成上市工作目标。
  省上市办要建立上市工作动态专报制度,定期通报全省上市工作动态和上市后备企业培育等情况。各市领导小组每周要向省上市办报告上市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工作经验、存在问题和引导政策等有关情况。各市政府、省各有关部门要于每年12月(2008年8月末报一次)向省上市办报送本地区、本系统的上市后备企业情况,并随时将企业上市中存在的问题以问题报告单形式报省上市办。
  省政府督察室要建立专项督查制度,每月对各市政府、省直各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和工作进度情况进行一次督促检查,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省政府报告。
  四、签订企业上市工作目标责任状。省政府将各市新增上市企业数量、进入上市辅导期和上市后备资源数量、资本市场融资额(含首发及再融资)等指标量化到各市,与各市政府签订企业上市工作责任状,纳入各市政府工作考核体系。要求各市加强对企业上市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推进企业上市准备资金,落实全省企业上市专项扶持配套资金,建立企业上市绿色通道,帮助企业降低上市成本,多渠道大力培育上市后备企业,同时加强对企业上市宣传力度。省上市办负责每年对各市上市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上报省政府并通报,对企业上市工作成绩突出的地区、部门进行表彰奖励。
  附件:1.省推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企业上市问题报告单
     3.2008-2012年企业上市工作任务指标分解表
  

二○○八年七月二十九日


附件1:


省推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鲁 昕 副省长
  副组长:周万春 省政府副秘书长
      葛乐夫 省政府金融办主任
      黄运成 辽宁证监局副局长(正厅局级,主持工作)
      丁文奇 大连证监局局长
  成 员:刘 波 省政府金融办副主任
      胡建阳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董 理 省经委副主任
      周浩波 省教育厅副厅长
      那 波 省科技厅厅长助理
      侯志平 省财政厅副厅长
      蒋 斌 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
      张殿双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张 震 省信息产业厅副厅长
      金东海 省中小企业厅厅长助理
      李忠国 省农委副主任
      王永鹏 省水利厅副厅长
      侯喜丰 省林业厅副厅长
      来 鹤 省海洋渔业厅副厅长
      吴 江 省外经贸厅副厅长
      周义军 省商业厅副厅长
      郭兴文 省文化厅厅长
      孙步新 省卫生厅副巡视员
      刘开勇 省国资委副主任
      常 海 省地税局副局长
      常秀娟 省国税局副局长
      王福全 省工商局副局长
      慈元武 省质监局副局长
      朱京海 省环保局副局长
      季秉学 省广电局局长助理
      马国柱 省新闻出版局局长助理
      张 放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宿丙军 省粮食局副巡视员
      王剑凯 省物价局副局长
      侯宝泉 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副局长
      胡嘉禄 省知识产权局副巡视员
      于 凡 省煤管局副局长
      韩德洋 省法院副院长
      于沈洲 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王 丹 辽宁证监局局长助理
      李春明 大连证监局副局长
      齐士义 辽宁银监局副局长
      初本德 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副行长、省外汇管理局副局长


附件2:


企业上市问题报告单

  填报单位: 

企业名称

 

总股本

 

设立时间

 

最近三年

净利润

200 年

 

200 年

 

预计今年

 

是否已纳入上市后备数据库管理

 

是否已进入辅导

 

拟上市市场

 

辅导券商

 

律师事务所

 

 

 

企业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年企业上市工作任务指标分解表

    

     项目

地区

新增上市公司

 

资本市场融资额

 

每年新增上市公司

重点培育(辅导报备)企业

动态储备企业

每年资本市场融资融

沈阳

70

14

30

100

350

70

大连

50

10

30

100

350

70

鞍山

10

2

5

30

100

20

抚顺

10

2

5

30

30

6

本溪

10

2

3

30

100

20

丹东

10

2

3

30

30

6

锦州

10

2

3

30

30

6

营口

10

2

3

30

50

10

阜新

10

2

3

30

20

4

辽阳

10

2

3

30

20

4

铁岭

10

2

3

30

20

4

朝阳

10

2

3

30

20

4

盘锦

10

2

3

30

50

10

葫芦岛

10

2

3

30

30

6

全省合计

240

48

100

1200

1200

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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