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政办发〔2003〕26号

关于印发2003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指标分
解表、今后五年总体工作目标和任务分解表
及2002年政府工作报告指标完成情况表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领导同志意见,现将《2003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指标分解表》、《今后五年总体工作目标和任务分解表》及《2002年政府工作报告指标完成情况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和对照检查。
    过去的一年,全省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同心协力,艰苦奋斗,开拓进取,克服了种种困难,各项工作取得了优异成绩,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今年是新一届政府施政的第一年,面临着繁重的工作任务。目前,工作目标和任务已经明确,重要的是抓好落实。各市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和各有关单位要紧紧围绕2003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指标及今后五年的总体工作目标、任务,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层层分解,严格实行责任制,并将工作指标完成情况列入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之中,确保2003年各项工作指标如期完成及2007年宏伟蓝图的如期实现。
    为切实按照《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抓好落实,省政府要求:
    1.各市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加强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日常跟踪检查工作,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抓好落实。
    2.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省政府办公厅要按照《2003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指标分解表》中确定的工作指标完成时限,对各市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和各有关单位的工作指标完成情况适时进行检查或抽查,并将检查情况专题向省政府领导报告,向省直机关目标办反馈。
    各市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和各有关单位在落实2003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工作任务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向省政府办公厅督察室反馈。联系电话:(024)86893096。


二○○三年五月十二日

编辑时间:2025-10-13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