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辽宁省“十五五”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10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辽宁省“十五五”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规划
“十五五”时期是建设文化强省、旅游强省的关键时期,为加快推进全省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根据《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深度融合发展为路径,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以科技赋能为支撑,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保障,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辽宁篇章贡献文旅力量。
到2030年,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充分激发,文化魅力更加彰显,地域文化标识更加鲜明,数字化、信息化深度赋能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文化原创力明显增强,文化艺术影响力持续扩大,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进一步加强,以牛河梁红山文化为代表的地域文化挖掘与阐释取得新突破,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增效,文化惠民工程走深走实,文旅体商更深程度融合,新产品、新场景、新业态更加丰富,旅游公共服务水平大幅提升,文化交流和旅游推广品牌体系更加完善,入境游便利化国际化水平显著提升,文化强省和旅游强省建设取得更大进展,力争将辽宁打造成为国内外知名的旅游目的地。
二、全面提升新时代文化原创力
(一)培育时代精品力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聚焦时代主题和辽宁特色,深入实施文化原创力提升工程,健全艺术精品“创作规划—生产扶持—传播推广—理论评价”全链条工作机制。抓好源头原创,全过程跟踪管理和动态支持,引导鼓励文艺工作者创作接地气、有温度、传得开的优秀作品。
(二)提升文艺作品影响力。开展高雅艺术直达基层活动,实施文艺赋美工程,引导文艺院团与重点旅游景区、度假区、历史文化街区深度合作,实现全民艺术普及。鼓励特色小剧场建设,整合盘活文化演艺空间,重点打造“景区+互动演艺”、“社区+绘本剧场”、“商业体+喜剧剧场”等特色场景。实施辽宁戏曲振兴计划,开展剧种系统性保护与创新扶持。
(三)营造艺术创作良好生态。持续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支持民营文艺团体、演艺娱乐团体发展。繁荣互联网条件下新大众文艺,支持人民大众广泛参与文艺创作传播。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入艺术创作、生产、传播领域。实施“文艺辽军”培育工程,建设高水平艺术人才队伍。发挥文艺评论桥梁作用,推动评论成果传播,反哺文艺创作质量提升。发挥文艺评奖导向作用,推动创作更多文艺精品。

三、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活化利用
(一)构建系统高效的文物保护管理体系。强化文物系统性保护,推动出台辽宁省文物保护条例。高质量完成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开展第二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推动文物资源数据库建设。开展第九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遴选工作。强化不可移动文物系统性保护利用,实施重大文物保护修缮工程。提升可移动文物保护能力,加强文物预防性保护和数字化保护,改善文物保存环境。守牢文物安全底线,组织文化遗产保护督察,提升文物灾害风险预警和防控处置能力。
(二)扎实推进文化遗产保护和考古研究。开展主动性考古调查、发掘与研究,持续推进“考古中国”等重大研究项目。实施牛河梁红山文化遗址研究、阐释、利用工程,扎实推进牛河梁红山文化遗址申遗,为中华文明探源提供实证史料。加强考古成果转化,创建查海遗址国家考古公园。建好用好长城国家文化公园(辽宁段)。健全完善珍贵古籍保护制度,加强古籍抢救性保护。
(三)加强革命文物保护传承利用。加大革命文物资源调查与认定力度,完善革命文物保护名录。推动东北抗联和抗美援朝革命文物的保护利用,推进一批革命文物修缮和展示工程,深入挖掘革命文物思想内涵和时代价值,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四)推动博物馆提质增效与文物资源活化。完善博物馆布局体系,提升博物馆发展质量,优化博物馆管理。开展馆藏文物资源普查,加强藏品保护管理。优化博物馆服务供给,推动延时开放扩面增效,支持各级各类博物馆举办特色展、联展、巡展,鼓励馆际资源整合共享,推动文博文创产业高质量发展。深化馆校合作,持续发挥博物馆青少年教育功能。做优智慧化服务,打造博物馆数字化产品和沉浸式体验场景。

(五)全面提高非遗保护传承水平。扎实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持续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建设;健全非遗保护单位动态管理制度,高质量推进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实施非遗传承工程,打造非遗融入现代日常生活的传承体验新场景,推进非遗进景区、街区、度假区。拓展展示空间,支持非遗工坊创新体验、提升效能,鼓励公共文化机构增设体验场所,鼓励社会力量兴办非遗体验设施。

四、提升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水平
(一)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增效。优化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提升覆盖率与使用率,推动乡镇(街道)、村(社区)文化场所功能复合化转型,因地制宜建设“小而美”新型公共文化空间,鼓励各地区图书馆因地制宜开设特色主题功能区,实施公共图书馆通借通还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提高“万卷府抵”平台服务效能。支持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根据实际需要延时、错时开放,持续打造辽宁省文化夜校品牌,鼓励有条件地区向基层延伸。推进智慧图书馆、公共文化云建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数智化水平。推进全省文化场馆改革提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机构更新改造、运营提升,提高文化文博场馆讲解水平。整合文化志愿者资源,推动文化志愿服务队伍组织化、专业化、特色化发展。
(二)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建立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机制,实现优质文化资源精准对接。创新开展特色群众文化活动,鼓励群众文化精品进乡村、社区、景区,大力推广“文艺轻骑兵”、“流动图书馆”等服务模式,面向偏远地区、海岛边境等开展流动文化服务。加强群众文艺团队管理指导,提升基层文化人才素质。探索增设适老文化服务项目。
(三)打造高品质旅游公共服务。完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推进设施智能化改造升级。优化旅游服务中心功能布局,规范完善旅游景区多语种标识体系,推动旅游厕所质量提升。改造提升适老适幼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打造全龄段游客友好型城市。
(四)推进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融合。支持公共文化设施在保障基本服务基础上,科学布局旅游服务功能,增设互动展项、沉浸演艺、虚拟展厅等体验场景,支持符合条件的公共文化场馆创建A级旅游景区。推动阅读服务、展览、非遗传承、艺术表演等融入旅游公共服务场所,探索打造文旅体商融合的公共空间。

五、完善现代旅游业体系
(一)激发旅游市场主体活力。支持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做优做强,鼓励企业通过兼并重组、上市融资等方式扩大规模;引导国有骨干文化和旅游企业改革发展。强化全链条全周期全天候高质量服务,开展“个转企、小升规、规升巨”梯度培育行动;推动专业化资源整合与要素重组,鼓励组建文旅产业联盟,发挥好行业协会等平台服务作用。
(二)加大优质旅游产品供给
1.实施全省旅游品牌强基焕新工程。推动国家A级旅游景区、省级(含)以上旅游度假区、旅游休闲街区等文化和旅游品牌产品业态上新、设施设备更新、管理服务革新。实施A级旅游景区动态管理,提升景区安全管理水平与服务质量,鼓励文化和旅游品牌深挖文化内涵、创新体验、延伸产业。
2.创新冰雪温泉产品。抢抓“十五冬”发展机遇,推进高品质冰雪旅游目的地建设。聚焦专业、爱好、大众的分层需求,引导各地区因地制宜差异化发展冰雪旅游,积极培育冰雪温泉融合型产品。深入挖掘特色冰雪文化,持续创新“冰雪+”复合业态与新消费场景,塑造具有辨识度的大众冰雪温泉体验品牌。
3.升级海洋旅游产品。打造“中国最北海岸”休闲文化和旅游带,建设海洋特色文化和旅游目的地。加快培育优质滨海旅游景区、度假区,加强海洋文化和旅游资源整合与特色提升,完善基础设施与服务配套。加强海岸—海岛—海洋立体化开发,丰富观鸟赏豚、海岛休闲、特色海钓、邮轮游艇等业态,推广冰凌穿越、冰上龙舟等冬季玩法。
4.优化红色旅游产品。弘扬东北抗联精神、抗美援朝精神、雷锋精神,用好用活红色资源。全面提升红色旅游景区展陈水平,创新开发深度体验产品。提升红色旅游商品创意研发能力,培育红色文化演艺精品,完善红色研学旅游产品体系。
5.培育旅游消费新业态。丰富邮轮游艇产品,推动“邮轮+”业态创新,积极招引邮轮始发访问,推动游艇旅游消费新场景打造,推出一批游艇旅游精品航线,布局游艇+海钓、潜水等特色产品。培育低空旅游业态,培育开发低空飞行观光等新型文化和旅游消费业态。完善房车露营产品,发挥G228沿海公路和G331边境公路起点优势,培育高品质自驾车旅居车营地,鼓励营地进景区、度假区、乡村,策划自驾旅居线路产品。
(三)打造“一圈一带两区”文化和旅游发展空间格局。全面激活旅游特色,充分激发产业融合动能,构建兼具都市特色、海洋风情、历史底蕴、生态魅力的“一圈一带两区”文化和旅游发展空间格局。发挥沈阳建设东北亚国际化中心城市的集聚辐射效应,带动周边城市打造高品质文旅体商融合都市圈;发挥大连建设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的龙头作用,联动周边城市深度挖掘海洋文化,立体式开发海洋—海岛—海岸资源,培育“中国最北海岸”休闲文化和旅游带;发挥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先导区作用,辐射带动辽宁腹地文化和旅游发展,打造辽西走廊文化品牌,构建辽西走廊文化传承创新区;以历史文化、民俗风情、冰雪温泉、红色教育、生态康养为主题,大力发展康养旅居产业,打造一批兼具民俗风情和冰雪文化特色的高品质复合型冬季旅游产品,建设辽东绿色康养旅居度假区;发挥沈大文化和旅游经济廊道作用,以交通干线为纽带,推动各区域功能互补、错位发展,促进客源集聚分流、消费要素流动。充分发挥旅游业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重要作用。
(四)统筹推进“引客入辽”工程。深耕“辽宁人游辽宁”,推出省内游优质产品与线路,丰富周末游、周边游产品,推动省内各市互推客源,激发省内居民文化和旅游消费活力。夯实省外客源市场,打造跨区域精品旅游线路,加强面向重点客源地市场的精准营销,吸引文化和旅游企业组织省外游客来辽旅游。促进入境旅游加快发展,优化入境旅游便利化措施,用好免签政策,推出入境旅游特色线路产品,建设沈阳、大连等入境旅游中心城市。
(五)健全品牌传播与市场推广体系。开展面向海内外的四季宣传推广活动,深化区域合作,丰富“山海有情天辽地宁”内涵,展现“宠客听劝”形象。积极参与国内重点文化和旅游展会,举办特色主题及招商推介活动。主动融入国家外宣战略,依托国外主流社交平台和线下推广,吸引境外游客来辽。
(六)做强文化和旅游全媒体宣传矩阵。密切联系中央主流媒体,充分发挥省级主流媒体作用,统筹整合市县宣传阵地资源,健全上下联动、协同发声的宣传格局。做好辽宁文旅海外账号矩阵建设,拓宽国际传播渠道,不断提升辽宁文旅品牌国内外的美誉度和影响力。

六、推动文旅体商深度融合
(一)推动“文旅+体育”融合发展。壮大赛事经济,以“东北超”、“十五冬”等大型体育赛事为牵引,开发“跟着赛事去旅行”文旅体融合产品,培育消费新增长点。鼓励有条件的景区在保障安全前提下,承办群众体育赛事,开发户外运动项目,优化淡旺季结构,提升消费水平。
(二)推动“文旅+商业”融合发展。发展夜间经济,鼓励博物馆、文化馆等因地制宜延长开放时间,开展夜展、夜游等活动;支持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传统商业街区丰富业态,打造特色市集,支持推出常态化驻场演出,举办民俗演艺等夜间文化和旅游活动。培育首发经济,联动文化和旅游场景打造消费热点,吸引国内外知名品牌举办首发活动。做强票根经济,推动各类门票与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景联动,实现“一票通享”、“一券多用”。丰富景区消费供给,支持推动辽宁优品转化为旅游商品进景区。
(三)推动“文旅+工业”融合发展。打造独具特色的辽宁工业旅游形象。加强工业遗产保护和活化利用,鼓励利用钢铁、煤炭、机械、船舶等标志性工业遗址,打造特色博物馆、主题公园、旅游景区等。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在不影响安全生产的基础上,探索发展工业旅游、建设科普研学基地,拓展工业企业的旅游消费场景。
(四)推动“文旅+农业”融合发展。深挖四季乡村旅游资源,提升乡村旅游标准化、规范化、精品化水平。构建乡村文化基因谱系,推进乡村文化创新转化。实施乡村旅游餐饮、艺术、数字提升行动,推动乡村旅游重点村镇提质升级。创新开发“乡村+”系列旅游产品,围绕差异化需求,打造兼具文化底蕴、自然风光和特色体验的乡村旅游线路。开展“游购乡村”活动,促进农文旅融合发展。
(五)推动“文旅+教育”融合发展。引导和促进研学旅游规模化、特色化和可持续化发展。支持建立历史探源、红色主题、工业主题、体育运动、生态、农业等各类研学旅游基(营)地,开发一批具有示范性的精品研学旅游线路,构建智慧研学旅游服务体系,打造多领域融合的研学旅游产业生态。推动各市与协作省份开展常态化研学交流、推广精品研学线路,指导重点旅行社与协作省份互推研学团。
(六)推动“文旅+康养”融合发展。立足全省冰雪温泉、森林滨海、医疗服务等优质资源,构建“全季节、全年龄、全产业链”康养旅居产品体系,重点发展滨海旅居、森林疗愈、温泉康养、避暑度假与乡村休闲五大领域,鼓励企业开发多层次康养旅居产品,鼓励以中医药健康旅游赋能康养旅居特色产品。
(七)推动“文旅+交通”融合发展。构建“快进慢游深体验”的旅游交通服务体系。支持各地区完善旅游公共交通服务,打通景区公共交通“最后一公里”,形成连接主要旅游区(点)的旅游交通环线。推动发展观光巴士线路、旅游风景道、驿站打卡等“交旅融合”新业态。

七、推动科技深度赋能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一)培育壮大文化和旅游科技类市场主体。加快构建政府主导、技术驱动、龙头引领、产业集聚、市场运作、多主体参与的文化、旅游和科技深度融合发展新格局。推动政校企深度合作,推动企业、高校、科研机构、金融机构、科技服务机构和市场用户深度融合,引导高校、科研院所、文化和旅游科技类市场主体开展技术策源。强化标准引领,推动文化和旅游标准体系建设。
(二)推动“人工智能+文旅”融合创新发展。全面实施省“人工智能+文化和旅游”行动,积极在文化和旅游领域开展人工智能场景应用试点工作,支持利用人工智能开展文创产品设计、生产及各类文化和旅游应用场景建设。培育文化和旅游人工智能“一人公司”。

八、完善现代文化和旅游市场治理体系
(一)加强安全监管。梳理文化和旅游市场重点阵地意识形态风险点,加强意识形态安全问题联合审核和专项整治。开展涉旅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交通、消防、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全链条安全生产责任传导,统筹做好节假日等重点时段旅游市场安全生产工作,守牢安全生产底线。
(二)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文化和旅游领域“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实施文化和旅游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规范网络文化经营许可工作,推动涉企事项“一网通办”。优化演出市场、娱乐市场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制度和事中管理制度,落实跨地区巡演首演地内容审核负责制,开展“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上云行动”。对新兴业态包容审慎监管,激发文化和旅游企业创新活力。
(三)完善监管体系。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建立健全职责明确、协同高效、保障有力的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深化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加强对演出经纪机构、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游戏游艺娱乐等市场主体监管。依托大型演出管理协作机制,对重点演出开展会商研判,落实监管执法职责,强化现场检查和违法查处。实行抽查事项清单管理,建立名录库,推动双随机抽查结果共享互认。探索公布行政检查年度频次上限制度,实现阳光监管。
(四)提升执法效能。深入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完善制度规范,建强执法队伍,全面提升文化执法效能。强化内容监管,加大对侵权盗版、未成年人保护、文物违法等领域执法力度。聚焦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旅游市场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加快数字执法建设,拓展远程监管、智能办案辅助等应用场景,推动文化行政执法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
(五)提升服务质量。推动服务标准化建设,健全完善文化和旅游市场政务服务激励和督导机制,完善旅游投诉快速处理与反馈机制,保障游客权益。强化旅行社经营管理和导游执业监管。加强公益宣传、教育引导和志愿服务,推进文明旅游。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深入研究把握新时代文化和旅游发展的新特点、新要求,将文化和旅游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高位统筹推进,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深化文化和旅游领域改革,分类推进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完善国有文艺院团建设发展机制。推进文化场馆改革创新,优化公益类文化单位薪酬分配制度,探索有效激励机制。健全文旅体商融合发展机制,破除行政壁垒与区域阻隔,理顺内部管理体制,完善文化和旅游统计工作。
(三)强化要素保障。健全文化和旅游领域地方性法规制度体系,完善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市场管理等配套法规,推动修订《辽宁省旅游条例》。加强普法培训,提升文化和旅游从业人员法治素养,严格依法行政。落实积极的文化经济政策,推动财政、税收、投资、金融、土地、人才等政策创新和协同一致。统筹用好中央对地方文化和旅游领域转移支付资金,建立健全与辽宁财力相适应的财政投入机制。完善重点文化和旅游项目多元投入机制,用好“辽宁文企贷”政策,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文化企业的贷款支持力度。推动优化文化和旅游用地政策,盘活用好闲置资产。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深化校地、校企合作,依托专业院校、研究机构和文化和旅游企业,加大文化和旅游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力度,培养一批领军人才和青年人才。完善多元人才评价激励政策,以职称评审制度改革为牵引,探索建立文化和旅游人才长效激励机制。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向省委、省政府请示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