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省体育局网站
时间:2012-10-29 16:32:00
转发关于举办滑雪项目退役运动员职业技能培训班暨
2012年全国滑雪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辽体职鉴字〔2012〕7号
省体育局相关训练单位:
现将《关于举办滑雪项目退役运动员职业技能培训班暨2012年全国滑雪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体人力字〔2012〕259号)转发给你们。请从帮助退役运动员提高就业能力、成功再就业的角度出发,积极组织、推荐身体健康、有意愿从事滑雪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且符合条件的滑雪退役运动员报名参加。组织培训方将组织学员进行职业转型和滑雪指导员培训,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和技能鉴定,成绩合格者将获得滑雪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证书(中级)。退役运动员培训期间发生的职业转型培训费、技能培训鉴定费、食宿费、意外伤害保险费、集体活动费等由体育总局人力中心承担;往返交通费由运动员所在单位或个人承担。
请各训练单位按照总局的报名条件要求,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职鉴站将根据报名情况择优推荐。请各单位抓紧时间积极组织。报名请于2012年11月9日之前报职鉴站。
联 系 人:梁冰
电 话:024-23206675(兼传真)
地 址:沈阳市东陵区浑南四路10号邮编:110179
现将《关于举办滑雪项目退役运动员职业技能培训班暨2012年全国滑雪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体人力字〔2012〕259号)转发给你们。请从帮助退役运动员提高就业能力、成功再就业的角度出发,积极组织、推荐身体健康、有意愿从事滑雪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且符合条件的滑雪退役运动员报名参加。组织培训方将组织学员进行职业转型和滑雪指导员培训,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和技能鉴定,成绩合格者将获得滑雪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证书(中级)。退役运动员培训期间发生的职业转型培训费、技能培训鉴定费、食宿费、意外伤害保险费、集体活动费等由体育总局人力中心承担;往返交通费由运动员所在单位或个人承担。
请各训练单位按照总局的报名条件要求,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职鉴站将根据报名情况择优推荐。请各单位抓紧时间积极组织。报名请于2012年11月9日之前报职鉴站。
联 系 人:梁冰
电 话:024-23206675(兼传真)
地 址:沈阳市东陵区浑南四路10号邮编:110179
2012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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