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省民委网站
时间:2017-04-26 11:47:00
辽宁省宗教事务局关于开展
宗教活动场所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辽宗发〔2017〕16号
各市宗教事务局:
根据辽宁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印发 <辽宁省2017年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的通知》(辽综治委〔2017〕6号)要求,省宗教事务局决定于5月1日至5月31日,在全省宗教领域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抓落实
今年的宗教活动场所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要以“平安在身边”为主题,加强综治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把握平安建设正确的舆论导向,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确保我省社会大局持续安全稳定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宣传月期间,省综治办将派暗访组对各地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并将其作为2017年政法综治宣传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确保活动取得成效。
二、结合实际搞宣传
宗教活动场所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既要宣传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也要结合实际求实效。要把能够促进社会和谐、宗教和睦作为宣传活动的目标,通过宣传制造舆论优势、发现矛盾隐患、解决实际问题。
三、认真总结出成效
各地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优势,做好规定动作的宣传,并结合实际、推陈出新,从宣传内容、活动方式等方面创新开展工作,在活动中要注意发掘工作亮点,总结工作成效。
各地要在5月31日前,将开展宣传活动的情况总结以及相关影像资料上报到省局宗教事务协调处。
联 系 人:许智巍
联系电话:024-86614930
电子邮箱:lnzjsc@163.com
根据辽宁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印发 <辽宁省2017年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的通知》(辽综治委〔2017〕6号)要求,省宗教事务局决定于5月1日至5月31日,在全省宗教领域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抓落实
今年的宗教活动场所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要以“平安在身边”为主题,加强综治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把握平安建设正确的舆论导向,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确保我省社会大局持续安全稳定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宣传月期间,省综治办将派暗访组对各地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并将其作为2017年政法综治宣传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确保活动取得成效。
二、结合实际搞宣传
宗教活动场所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既要宣传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也要结合实际求实效。要把能够促进社会和谐、宗教和睦作为宣传活动的目标,通过宣传制造舆论优势、发现矛盾隐患、解决实际问题。
三、认真总结出成效
各地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优势,做好规定动作的宣传,并结合实际、推陈出新,从宣传内容、活动方式等方面创新开展工作,在活动中要注意发掘工作亮点,总结工作成效。
各地要在5月31日前,将开展宣传活动的情况总结以及相关影像资料上报到省局宗教事务协调处。
联 系 人:许智巍
联系电话:024-86614930
电子邮箱:lnzjsc@163.com
辽宁省宗教事务局
2017年4月2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