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14日
信息来源:省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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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背景和编制过程

  按照国家要求和省委、省政府部署,为扎实推动“十四五”时期我省能源事业发展,我省于2020年7月启动了《规划》编制工作。2020年9月17日形成《辽宁省“十四五”能源发展基本思路》,为规划编制奠定基础,提供支撑。2021年2月形成初稿,先后3次报国家能源局进行预审,并按照预审意见对主要指标进行调整。7月份,就规划思路、主要指标和重点项目向第84次省长办公会作了汇报。期间,《规划》先后征求了5轮意见建议,组织召开3次座谈会,做了7次较大程度修改完善。11月初,就《规划》编制情况和内容向时任代省长乐成同志作了书面报告,按照乐成同志批示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12月9日,省政府第116次业务会议原则通过了《规划》。

  2022年1月19日,《规划》获得国家能源局批复。随后,国家先后印发《“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在充分吸纳国家精髓要点和相关单位意见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了《规划》相关内容,确保与国家文件要求衔接一致。

  二、主要内容

  (一)总体考虑

  《规划》编制过程中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考虑: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和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任务,突出保障能源安全这条主线,明确我省能源发展的基本遵循和总体思路。二是推动能源结构调整优化,不断增强能源多元供给能力,着力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三是优化能源市场结构,健全能源市场体系,提升能源治理效能,着力推进能源重点领域体制改革。四是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谋划推进能源领域重大项目,着力扩大能源领域投资。

  (二)框架和内容

  《规划》包括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总体要求、重点任务、环境影响评价和保障措施等5个部分,共10章、42节、6个专栏,约2万字。

  第一部分为发展基础与形势,共3节。主要包括我省“十三五”期间能源发展成就,以及“十四五”期间面临形势、主要问题与挑战,设置了“十三五”时期能源发展主要成就专栏。

  第二部分为总体要求,共3节。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明确了“十四五”能源发展主要任务,设置了“十四五”全省能源发展主要指标专栏。

  第三部分为重点任务,共6章、28节,是《规划》的主体部分。其中,第一项任务是增强能源安全供给能力,围绕稳定化石能源产能供给、提高电力安全保障水平、加强能源输送储备建设、拓展能源多元合作新局面、提升运行安全应对能力,着力确保我省能源安全。第二项任务是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围绕推进新能源又好又快发展、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稳妥适度发展煤电气电、提升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加强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控制,着力调整我省能源消费结构。第三项任务是构建多元能源供应保障体系,围绕加强煤炭储备能力体系建设、建立政企结合油气储备体系、强化电力安全应急保障体系、积极推进氢能产业创新发展,着力提高我省能源供给能力。第四项任务是构建智慧高效能源系统,围绕增强能源系统运行灵活性、积极推进煤电升级改造、持续推动能源高效利用、加大能源科技创新力度、加强能源产业智能化建设、加快能源装备制造业发展,着力优化我省能源系统运行效能。第五项任务是深入推进能源体制革命,围绕深化电力、油气、煤炭体制改革、完善能源治理机制,着力激发我省能源发展活力。第六项任务是大力提升民生用能品质,围绕推动居民能源消费升级、完善能源服务设施网络、促进农村能源清洁利用、能源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着力提升能源领域群众获得感。重点任务部分设置了煤电与电网重点项目、风电光伏重点项目、核电项目、调峰设施建设等4个项目专栏。

  第四部分为环境影响评价,共3节。主要分析了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明确了能源项目审批过程的生态要求及考评、监管机制。

  第五部分为保障措施,共5节。主要强调了保障规划的指导作用、明确规划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做好政策支持、监督管理和宣传引导工作。

责任编辑:张立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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