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十五五”就业促进规划〉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20日
信息来源: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文章】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十五五”规划》以及《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经省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起草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十五五”就业促进规划>的通知》。

  二、主要内容

  《规划》共7个部分,29个方面。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明确指导思想和预期目标,确定未来五年城镇新增就业累计215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保持在5.5%左右等8项重点指标。第二部分为坚持就业优先,加强产业与就业协同。包括强化就业优先导向、支持各类经营主体稳岗扩岗、支持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稳定岗位、支持发展新质生产力创造就业、支持服务业提升吸纳就业能力、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强化人工智能的就业创造效应7项内容。第三部分为分类提供就业服务,加力促进重点群体就业。重点围绕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失业人员及其他群体5类人员开展就业服务。第四部分为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加快塑造现代化人力资源。提出提高教育供给与人力资源需求匹配度、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拓宽技能人才发展通道3项举措。第五部分为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提升就业服务效能。围绕优化就业公共服务供给、完善创业服务体系、数字赋能公共服务提质升级、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4方面推动落实。第六部分为提升劳动关系治理能力,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包括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加强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促进工资收入合理增长、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就业公平、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服务质效6项内容。第七部分为强化组织保障,合力推进规划实施。就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监测评估、提升分析研判和风险应对能力、保障规划实施提出4项工作要求。

  为保障重点任务落实,同时设置了“高质量发展就业支持计划”等5个专栏,共计21条具体项目。

  三、主要特点

  一是坚持提高站位,着力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工作的重要论述,聚焦高质量充分就业宏观层面目标,充分衔接国家规划,科学谋划我省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任务。

  二是坚持就业优先,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强化就业影响评估,推动宏观政策与就业政策协调联动,加强产业与就业协同,优先支持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领域,推进传统产业、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协同发力,在全力打造“2211”产业体系中培育就业新动能。

  三是坚持统筹谋划,加力促进重点群体就业。针对青年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失业再就业等问题相互交织的实际,分类完善就业支持政策,通过稳住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失业人员等群体就业,稳定全省就业大局。

  四是坚持系统观念,推进规划任务有序实施。健全终身职业培训制度,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保障劳动者就业权益,努力营造公平有序就业环境。树立大就业观,细化任务举措,强化组织保障,合力推进规划实施。

  文件解读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文件解读人:王博群

  解读人办公电话:024-22957440

编辑时间:2026-09-20   责任编辑:白云
版权所有:辽宁省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9号 邮编:110032
辽公网安备 21010502000372号 网站标识码:2100000037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05023109号 联系邮箱:mhwz@ln.gov.cn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