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
进一步提升对外开放水平的实施意见》 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04日
信息来源:辽宁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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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进一步提升对外开放水平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辽宁对外开放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依托辽宁区位、产业和要素优势,高水平参与中日韩经贸合作和东北亚区域合作,全面开拓RCEP成员国市场,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以高水平开放引领全面振兴。

  一、制定背景

  按照省委、省政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关于“对外开放新前沿基本形成”的要求,结合商务部《“十四五”商务发展规划》和《辽宁省“十四五”对外开放规划》,围绕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和各地区、各领域对外开放工作的重点工作安排,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出台目的

  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东北、辽宁对外开放作出了重要的指示批示。《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提出了包括“提升开放合作水平”在内的十项新突破任务。为了更加精准地把握新时期中央对辽宁开放的定位,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任务,推进辽宁高水平对外开放,需要制定新时期的对外开放工作政策指导性文件。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辽宁对外开放新前沿基本形成。

  贸易指标方面,到2025年进出口将突破1万亿元(以2022年全省进出口7907.3亿元为基数,年均增长8.2%);与东北亚五国贸易额到2025年突破2500亿元(以2022年为1909.5亿元为基数,年均增长9.4%)。

  投资指标方面,到2025年招商引资突破1万亿元(以2022年全省招商引资实际到位是7095.6亿元为基数,年均增长12.2%);2023-2025年累计新设立外资企业2000家(2022年新设立10万美元以上外资企业499家,预计2023年600家,2024年650家,2025年750家)。

  平台指标方面,2025年超千亿元的经济开发区达到8个(2022年5个);到2025年累计引入投资额亿元以上项目5000个(2023年计划2000个);到2025年,全面完成辽宁自贸试验区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方案92项试点任务;形成100项以上改革创新经验在全省复制推广,10项以上改革创新经验在全国复制推广(2022年完成辽宁自贸试验区的123项试点任务,148项“辽字号”自主创新经验在全省复制推广。2023年,深化改革开放方案试点任务落地率计划达到70%,形成20项以上改革创新经验在全省复制推广)。

  通道指标方面,2025年全省港口万吨级泊位270个,港口货物和集装箱吞吐量突破8.5亿吨、1350万标箱(2022年万吨级泊位257个,吞吐量分别是7.3亿吨、1200万标箱);中欧班列开行数量2025年突破1000列(2022年807列,2023年预计850列)。

  四、主要任务

  《实施意见》包括四个部分15项重点任务。第一部分是深度融入国家开放战略,一是打造东北亚经贸合作中心枢纽,将辽宁打造成为货物、商品及大宗原材料的东北亚集疏运枢纽,建设东北亚经贸合作先行区;二是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积极与“一带一路”国家在科技、医疗、教育、文化等领域开展国际合作;三是服务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把辽宁打造成为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节点和区域增长引擎。第二部分是全面推动“一圈一带两区”开放发展,一是推进沈阳都市圈高水平协同开放,提升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创新能级;二是推进以大连为龙头的辽宁沿海经济带扩大开放,做大做强海洋经济、临港经济;三是推进辽西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先导区和辽东绿色经济区开发开放。第三部分是高质量拓展开放领域,一是围绕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和加快建设数字辽宁、智造强省,扩大制造业对外开放;二是推进农业开放发展,加强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等建设;三是加强科技合作,实施国家和省级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深入实施“兴辽英才计划”;四是推动服务业对外开放,积极推进沈阳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培育沈阳、大连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五是深化人文领域交流合作,加强友城合作、国际教育、文化旅游、体育等领域交流合作。第四部分是统筹贸易、投资、通道、平台建设,一是着力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促进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加快发展服务贸易;二是全面提升吸引和利用外资水平,突出扩增量、稳存量、提质量,加强重点区域投资合作,抓好标志性外资项目落地建设;三是高水平建设东北海陆大通道,加强东北三省一区开放合作,推动东北海陆大通道提升战略能级,加快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争创国家中欧班列(沈阳)集结中心;四是推动各类开放平台提质增效,推动辽宁自贸试验区、经济开发区、跨境电商综试区、海关特殊监管区等平台提升开放合作水平,将辽宁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打造成为辽宁对外开放的窗口。

  文件解读单位:辽宁省商务厅

  解读人:王迪

  解读人办公电话:86891122

责任编辑:张靖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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