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省省级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02月05日
信息来源:辽宁省林长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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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决策部署,加强我省林长制工作组织领导,经省总林长同意,现将调整后的省级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予以公告。

  辽宁省林长制办公室    

  2026年2月5日      

  一、辽宁省省级林长名单

  总 林 长:许昆林 省委书记

        王新伟 省委副书记、省长

  副总林长:张立林 省委常委、副省长

          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王利波 副省长

        吴春耕 副省长

            分管公安工作的副省长

二、辽宁省全面推行林长制责任划分区域

序号

责任人

责任区域

1

霍步刚、吕志成

沈阳市

2

张立林

本溪市、丹东市

3

熊茂平、李强

大连市

4

  

锦州市、葫芦岛市

5

  

抚顺市、铁岭市

6

  

鞍山市、辽阳市

7

王利波

沈抚示范区

8

吴春耕

阜新市、朝阳市

9

分管公安工作的副省长

营口市、盘锦市

编辑时间:2026-02-24   责任编辑:董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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