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上午,出席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辽宁代表团分组审议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三个决议草案和关于批准法律清理工作情况和有关法律和决定处理意见的报告的决定草案。辽宁代表团团长许昆林参加,王新伟、郝鹏、侯建国参加。
审议中,代表们一致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彰显了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忠诚,全面展现了服务中心大局的责任担当、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持续增进民生福祉的价值追求,是一个高举旗帜、彰显优势、务实为民、凝心聚力的好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数据翔实、案例丰富、文风朴实,展现了司法机关在服务发展大局、守护公平正义、践行司法为民上的担当和作为,是弘扬法治精神、回应群众关切、有力度有温度的好报告。代表们一致表示,完全赞同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和关于批准法律清理工作情况和有关法律和决定处理意见的报告的决定草案。
| 版权所有:辽宁省人民政府 |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9号 | 邮编:110032 |
辽公网安备 21010502000372号 |
网站标识码:2100000037 |
|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05023109号 | 联系邮箱:mhwz@ln.gov.c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