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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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
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对标全国服务业大会及《国务院关于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的意见》(国发〔2026〕7号)工作要求,结合辽宁发展实际,我省制定印发《辽宁省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统筹推进服务业扩能与提质、发展与监管,对赋能实体经济、增进民生福祉、助力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考虑
  一是紧扣发展主要原则。坚持需求牵引,聚焦产业升级和民生改善,优化供给结构、提升供给质量;坚持改革攻坚,着力破除市场准入、要素配置、行业监管等方面壁垒,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坚持科技赋能,以数字技术、人工智能等为抓手,推动业态创新、效率提升,让服务业更具竞争力和成长性;坚持开放合作,依托东北海陆大通道建设、服务业扩大开放试点等多重抓手,扩大跨境服务贸易、特色服务出口和入境消费。
  二是明确发展主要目标。严格按照国家部署,衔接“十五五”规划纲要安排,坚持长短结合、科学可行,围绕总体发展、细分行业领域及重点工程,以2027年和2030年为节点,设置行业发展目标,推动服务业扩能提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三是突出重点领域发力。聚焦生产性服务业,全链条补强短板弱项,推动科技服务、现代物流、软件信息等向专业化价值链高端延伸。聚焦生活性服务业,推动高品质多样化便利化发展,提升社区家政、养老托育、医疗健康等领域供给水平,巩固基本需求类服务保障,扩大升级类服务供给,做细做精个性化服务。
  四是构建服务业扩能提质的实施路径。以六大工程为支撑,主体培育壮大工程聚焦壮大各类市场主体,扶持平台经济、新型小微企业;绿色智能发展工程推动服务业数字化、低碳化转型;应用场景推广工程打通供需壁垒,打造一批标杆示范场景;标准品牌创建工程完善地方服务标准,擦亮“辽宁服务”品牌;产业融合发展工程促进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基础设施保障工程补齐软硬件短板,夯实发展底座。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五部分,27条具体举措、6大重点工程和4项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主要是贯彻全国服务业大会精神,大力推进扩能提质,进一步增强对经济社会的贡献度。
  第二部分为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高端化发展,主要是聚焦科技服务、现代物流、软件信息、金融、水利环境、租赁商务等6个生产性服务业行业,提出17条细分领域的工作举措。
  第三部分为促进生活性服务业高品质发展,主要是聚焦居民服务、文体娱乐、住宿餐饮等3个生活性服务业行业,提出10条细分领域的工作举措。
  第四部分为实施六大重点工程,主要是提出主体培育壮大、绿色智能发展、应用场景推广、标准品牌创建、产业融合发展、基础设施保障等6项工程,明确实施路径。
  第五部分为完善政策体系,主要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强财政金融支持、提升要素保障能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等4方面政策举措。
  四、强化落实
  《实施意见》围绕科技服务、信息软件、金融、交通运输、租赁商务、水利环境、批零住餐、文体娱乐、房地产、居民服务、教育、卫生健康等领域,同步配套13个专项措施。
  《实施意见》定方向、定原则、定框架,13个专项措施“一业一策”精准施策。
  构建上下贯通、层层衔接、统分结合、全域联动的服务业扩能提质“1+N”政策体系,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文件解读单位: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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