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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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借鉴推广中国(辽宁)
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九批改革创新经验的通知
辽政发〔2026〕7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辽宁自贸试验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深入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坚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全力推进改革创新实践,形成了辽宁自贸试验区第九批共35项改革创新经验。现就借鉴推广改革创新经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借鉴推广的主要内容
  (一)政府职能转变领域。包括“空港合伙人”产业服务机制、环境数字化监管新模式、医疗器械预先审核服务创新、“多维数据”精准布控集成监管、海关监管风险查发数字化“一键搜”、危险货物包装性能检测报告展期办理新模式6项。
  (二)贸易便利化领域。包括口岸通关全流程“监控预警+监管服务”数字化平台、期货保税交割原油转口检验监管创新、保税船供油集成监管、保税货物企业自行运输智能监管、出境植物繁殖材料集成检疫创新、“关港智联”集成式服务创新、海运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监管服务新机制、载运钢材船舶信用分级管理、红鱼粉运输便利化创新举措、出口货物抵港直装业务智能管理10项。
  (三)金融创新领域。包括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体系、跨境人民币业务跨省办理协同审核新机制、科创企业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模式3项。
  (四)产业转型升级领域。包括专精特新企业分级培育集成式服务、低空经济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跨境电商企业转型“公共服务+增值服务”创新、“公共海外仓+选品中心”多元营销模式、跨境电商1210“集储+零出”新模式5项。
  (五)对外开放领域。包括中欧班列出口货物“安检前置+列边直装”集成监管、出口汽车全链条通关监管服务、国际邮快件寄递通关快速核验、人工智能进出境旅检通关服务、外籍高技术人才移民高效管理服务机制、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服务机制、“线上+线下”贸易服务新模式、外籍船员离船换班服务保障新机制8项。
  (六)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制定领域。包括船舶集装箱载运电动车辆便利运输新举措、保税绿色甲醇加注、新造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液化天然气岸基加注业务3项。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要高度重视辽宁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经验借鉴推广工作,坚持因地制宜、细化落实,提高监管水平,有效防控风险,确保改革创新经验落地生根、产生实效。
  (二)加强宣传解读。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举办宣讲会、发布操作指引、开展培训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宣传解读工作,提升经验知晓度、覆盖面,引导经营主体用足用好相关经验。
  (三)加强督促检查。要强化督促指导,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借鉴推广工作,及时向省商务厅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省商务厅要牵头做好借鉴推广工作评估检查,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适时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省政府。
  附件: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九批改革创新经验借鉴推广任务分工表
  

辽宁省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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