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报
各市、沈抚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省局各处、室(局):
为进一步加强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辽宁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37号)要求,省局对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集中清理,经省局2026年第21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026年)
2.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026年)
3.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026年)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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