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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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私募
股权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工作,近年来先后出台了促进创业投资、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等重要文件。为促进全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创新创业等方面积极作用,结合辽宁实际,制定印发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二、总体考虑
  一是领会中央精神,明确发展定位。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大力推动基金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国资基金引导带动作用,大力发展耐心资本,吸引更多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积蓄新动能新优势。
  二是锚定发展目标,制定务实举措。要构建全省多层次、分领域、全周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体系,推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对全省高质量发展的贡献度明显提升。以有效解决全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募投管退”各环节的堵点难点为出发点,全领域触达、全链条发力,提出务实管用、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贯彻落实。充分发挥各地区和省(中)直各部门职能作用,强化政府部门之间、政府与市场主体间统筹协调联动,细化实施意见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明确落实举措、责任部门、实现路径,健全协调会商、项目对接、监测分析等运行机制,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贯彻落实,形成工作合力。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主要包括7部分22条内容。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完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政策环境和管理制度,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
  第二部分是做优做强投资机构,提出培育多元化投资主体、加快投资机构集聚发展、发挥金融机构联动作用等3项意见。
  第三部分是拓宽资金募集渠道,提出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提高国资基金放大效应、积极吸引国家级基金投资、大力发展耐心资本等4项意见。
  第四部分是加大产投对接力度,提出深入挖掘产业需求、打造线上对接平台、开展多元化对接服务活动等3项意见。
  第五部分是强化投资基金管理,提出促进政府投资基金规范运作、建立健全投资联动和让利机制、完善风险容忍与容错免责机制、推动市场化运营等4项意见。
  第六部分是拓宽基金退出渠道,提出畅通企业境内外上市与并购渠道、提升股权交易市场功能、大力推动二级市场基金(S基金)发展等3项意见。
  第七部分是构建行业良好生态,提出加强统筹管理、用好政策工具、提升服务质效、优化信用环境、强化行业监管等5项意见。
  
  文件解读单位: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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