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报
一、出台背景
2022年11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廊坊等33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22〕126号),鞍山市获批第七批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根据国务院批复有关要求,结合鞍山特色产业和区位特点,鞍山市制定了《中国(鞍山)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上报省政府。省商务厅按照省政府要求,发函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最终形成《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
到2028年,鞍山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外贸数字化创新能力显著提升,跨境电子商务规模不断扩大,“直播经济+特色专业市场+综合服务”的鞍山特色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模式基本形成。
(二)工作任务
建设“两大平台”包括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和跨境电子商务线下园区。
构建“六大体系”包括信息共享体系、智能物流体系、金融服务体系、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统计监测体系和风险防控体系。
(三)创新举措
一是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钢铁、菱镁、装备制造等鞍山特色优势产业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或自有网站开拓国际市场,推动贸易数字化转型;支持服装、箱包、玉石制品、工艺品、包装用品等鞍山传统制造业通过跨境电子商务直接对接国际终端消费需求。
二是推动跨境电子商务监管服务创新。不断优化跨境电子商务B2B业务流程模式,推进“智慧口岸”建设,对包裹实施“非侵入式”查验,实行24小时智慧通关。推动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税收征管业务便利化,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自主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等税收业务提供电子平台及线上办理窗口。
三是打造跨境直播电子商务之城。推动鞍山电子商务直播优势向国际贸易领域延伸,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直播、短视频带货、社交媒体推广、独立站应用等新型国际贸易业态。
四是构建跨境电子商务“产学研”合作体系。推动政府、高等学校、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在跨境电子商务领域开展“产学研”合作。在鞍山高新技术开发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人才培训基地。探索建设现代产业学院,为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中国(鞍山)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领导小组,鞍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鞍山市商务局。
二是完善政策支持。重点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主体培育、园区建设、重大项目建设,以及人才培训、物流、金融、海外仓等服务,加大财税、金融和用地等扶持力度。
三是抓好组织实施。加强部门协同和市、县(市、区)联动,形成发展合力,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综试区建设发展。
文件解读单位:辽宁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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