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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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鞍山)
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政发〔2023〕18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廊坊等33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22〕126号)要求,现将《中国(鞍山)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国(鞍山)跨境电子商务
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廊坊等33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22〕126号)精神,有力有序推进中国(鞍山)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综试区)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抢抓全省推进“一圈一带两区”区域协调发展、东北海陆大通道建设机遇,充分发挥鞍山产业集聚、市场集散、电子商务直播发展优势,以企业对企业(B2B)领域为重点,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全面发展,进一步推动外贸优结构稳增长,着力恢复和扩大消费,加快培育外贸高质量发展新动能,为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作出贡献。
  (二)发展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充分发挥政府引导、激励、协调、推动作用,引导资源汇聚,为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市场为导向,不断培育壮大跨境电子商务优质经营主体,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坚持创新驱动、突出特色。深化外贸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化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健全跨境电子商务监管服务模式和制度体系。发挥鞍山“祖国钢都”“直播之城”优势,聚焦特色产业出海实际需求,提升能级、彰显特色,为区域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
  坚持包容审慎、高效监管。统筹发展与安全,探索创新与风险防控并重。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守正创新,同时有效保障国家安全、交易安全、质量安全,有效防控市场风险。建立风险可控的容错机制,为跨境电子商务业态创新提供安全空间。
  坚持循序渐进、协同发展。依据鞍山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特点,分阶段推进出口企业对企业(B2B)、出口企业对消费者(B2C)、直购进出口、保税进出口等发展模式。深度融入沈阳都市圈和辽宁沿海经济带,积极推进与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资源联通、优势互补,实现借船出海、加快发展。
  (三)工作目标。
  到2028年,鞍山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外贸数字化创新能力显著提升,跨境电子商务规模不断扩大,“直播经济+特色专业市场+综合服务”的鞍山特色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模式基本形成。推进建设全产业链、全场景、全业态跨境电子商务生态体系,搭建集生产设计、采购交易、推广服务、物流集散于一体的国际跨境直播带货服务平台;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促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示范基地,打造东北贸易数字化先行区,助力建设数字鞍山、智造鞍山、创新鞍山;陆海结合、里通外联,打造面向东北亚陆海双向开放的重要节点。
  二、工作任务
  (一)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线上平台。
  充分借助辽宁省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打造鞍山板块,实现海关数据申报和查询功能。引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加强政府相关部门间数据共享。引导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重点进出口企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物流仓储企业与平台对接,推动企业、商品备案等跨境电子商务多项政府服务业务“一站式”办理。
  (二)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线下园区。
  依托鞍山特色产业优势,建设线下“3+N”综合园区平台。建设“鞍山陆港片区”“海城片区”和“岫岩片区”三大跨境电子商务功能性园区,提升完善展示、交易、通关、仓储物流、货物集散、转口拼箱、保税进口等服务功能。围绕鞍山特色产业发展需求,建设多个垂直产业跨境电子商务基地,推动鞍山钢铁制品、服装、箱包、优质农产品、宠物及其用品等通过跨境电子商务“走出去”,实现数字化、品牌化、服务化发展,培育鞍山对外贸易和产业经济新的增长点。
  (三)建设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体系。
  1.建设信息共享体系。建立跨部门、多渠道的跨境电子商务信息合作机制和共享平台,打通“关、税、汇、商、物、融”之间的信息壁垒,为跨境电子商务信息流、资金流、货物流“三流合一”提供数据技术支撑,实现企业一次申报,各部门、多环节信息共享。引入外贸综合服务平台,为中小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报关、退税、结算、融资、信用保险、国际物流等提供高效便利的综合服务,提高通关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2.建设智能物流体系。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构建互联互通的智能仓储物流平台,实现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服务资源高效匹配、物流供应链全程可验可测可控。以鞍山陆港和海城国际物流服务中心为核心,打造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商品集货中心,设置公共集货仓,对接国际邮政快件揽收服务商,提供组货拼箱、转运、转口、发货、物流加工、客服、结算等综合物流服务。建设国际邮件互换局和国际快件监管中心,积极争取周边港口、机场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服务功能前置到鞍山,加快形成陆海空多式联运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服务体系。大力引进国际第三方物流快递企业、跨境供应链服务企业入驻鞍山,补足海外仓、国际物流服务网络短板。
  3.建设金融服务体系。创新推动金融机构、第三方支付机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开展合作,有效提升跨境电子商务信用贷款额度,破解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融资难题。推广信用贷款、外贸应收账款融资、退税融资、仓单融资等多元化金融服务。鼓励保险机构开发适应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新险种,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建立集约化审核体系,推动实现“三单合一”的跨境电子商务真实交易自行收结汇。支持跨境电子商务活动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
  4.建立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信用数据库和信用评价系统、信用监管系统、信用负面清单系统,采集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平台企业、物流企业及其他综合服务企业相关数据,实现电子商务信用的分类监管、部门共享、有序公开,探索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模式。
  5.建立统计监测体系。利用大数据、云计算技术,对各类平台商品交易、物流通关、金融支付等海量数据进行分析处理运用,实现跨境电子商务数据的交换汇聚,探索建立适合鞍山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特点的数据监测与统计报送系统。定期发布相关数据统计分析报告,为企业、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
  6.建立风险防控体系。建立风险信息采集、评估分析、预警处置等机制,有效防控非真实贸易洗钱等经济风险,数据存储、支付交易、网络安全等技术风险,以及产品安全、贸易摩擦、主体信用、知识产权侵权等交易风险,为政府监管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决策辅助和服务保障。同时,加强市场预警、风险提示、摩擦应对等功能和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对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的抗风险服务能力。
  三、创新举措
  (一)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实施“全产业通电”计划,推动钢铁、菱镁、装备制造等鞍山特色优势产业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或自有网站开拓国际市场,推动贸易数字化转型;支持服装、箱包、玉石制品、工艺品、包装用品等鞍山传统制造业通过跨境电子商务直接对接国际终端消费需求,开展定制化生产、原创设计、柔性制造,实现转型升级,鼓励注册国际商标,推动“品牌出海”;引领光电产品、新能源电池、菱镁新材料等鞍山新兴产业通过跨境电子商务拓宽销售渠道,扩大产业规模。积极引进海外仓龙头企业,培育壮大公共海外仓,带动鞍山中小微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二)推动跨境电子商务监管模式创新。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B2B)出口监管试点,不断优化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B2B)业务流程模式。推进“智慧口岸”建设,应用智能化先进设备和人工智能技术,对包裹实施“非侵入式”查验,实行24小时智慧通关。推动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税收征管业务便利化,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自主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等税收业务提供电子平台及线上办理窗口。
  (三)打造跨境电子商务直播之城。推动鞍山电子商务直播优势向国际贸易领域延伸,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直播、短视频带货、社交媒体推广、独立站应用等新型国际贸易业态。支持西柳服装市场、南台箱包市场、岫玉市场等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直播基地。积极对接国内外跨境电子商务直播平台、社交媒体、多频道网络(MCN)机构,配套完善专业摄影、视频制作、海外平台数据分析、跨境主播培训孵化、安全合规审查、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应用等专业增值服务。聚合私域流量及公域流量,积极推进专业市场直播、保税仓直播、直播探厂等,打造一批跨境电子商务消费品牌,提升鞍山跨境电子商务品牌知名度与转化率。大力开拓玉雕艺术、宠物及其用品等兴趣电子商务国际消费市场。
  (四)构建跨境电子商务“产学研”合作体系。推动政府、高等学校、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在跨境电子商务领域开展“产学研”合作。在鞍山高新技术开发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人才培训基地。探索建设现代产业学院,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创新创业、企业孵化、内容文创、产品挖掘,为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中国(鞍山)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领导小组,鞍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鞍山市商务局。领导小组要加强政策引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动,及时研究解决综试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二)完善政策支持。积极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发展经验,制定适合鞍山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重点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主体培育、园区建设、重大项目建设,以及人才培训、物流、金融、海外仓等服务,加大财税、金融和用地等扶持力度。
  (三)抓好组织实施。加强部门协同和市、县(市、区)联动,形成发展合力,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综试区建设发展。加强督查检查,切实推动综试区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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