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报

《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是由辽宁省人民政府主管、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并公开发行的政府出版物,坚持“传达政令、宣传政策、指导工作、服务社会”的办刊宗旨, 准确刊载公开发布的省政府规章、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和省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等内容,是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权威发布平台。《政府公报》刊登的各类文件与正式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通过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方式向社会公开。纸质公报向全省乡以上各级党政机关,社区、村(居)委会以及县以上各级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 政务(行政)服务大厅等政务公开机构和部分企事业单位发放,公众、社会单位可到省、市、县(市、区)档案馆、图书馆、政务(行政)服务大厅查阅。也可登录辽宁省人民政府官网, 或关注“辽宁发布”微信公众号,通过电脑或手机等电子设备随时获取政府公报。
关于建立全省治理电视“套娃”收费和操作
复杂协调工作机制的通知
辽广联字〔2023〕8号

各市文旅广电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通信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广电总局关于治理电视“套娃”收费和操作复杂工作部署和要求,省广播电视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辽宁广播电视集团(台)、中国广电辽宁网络股份有限公司5家单位联合建立治理电视“套娃”收费和操作复杂协调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治理工作,确保我省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全省治理电视“套娃”收费和操作复杂协调工作机制
  

辽宁省广播电视局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辽宁省通信管理局
  辽宁广播电视集团(台)
  中国广电辽宁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全省治理电视“套娃”收费和操作复杂
协调工作机制
  

  为贯彻落实《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 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处关于建立治理电视“套娃”收费和操作复杂工作部际协调工作机制的通知》(广电办发〔2023〕292号)精神,统筹推进我省治理工作,现就建立全省治理电视“套娃”收费和操作复杂协调工作机制安排如下。
  一、主要任务
  统筹协调全省治理电视“套娃”收费和操作复杂工作,研究制定治理工作中的举措,协调解决治理工作中的问题,对跨部门跨领域相关治理措施进行协调,指导地市相关部门开展治理工作。
  二、机制组成
  工作机制由省广播电视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辽宁广播电视集团(台)、中国广电辽宁网络股份有限公司5家单位组成,省广播电视局为牵头单位。省广播电视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省广播电视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辽宁广播电视集团(台)、中国广电辽宁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省广播电视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辽宁广播电视集团(台)、中国广电辽宁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具体负责同志为成员。
  三、制度机制
  工作机制实行工作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工作措施和工作部署等。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要主动研究治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及时向牵头单位提出需召开会议研究讨论的问题,加强沟通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牵头单位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附件:全省治理电视“套娃”收费和操作复杂协调工作机制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全省治理电视“套娃”收费和操作复杂
协调工作机制组成人员名单
  

  召 集 人:梅玉良 辽宁省广播电视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召集人:栗万红 辽宁省广播电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志祺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徐继承 辽宁省通信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 炬 辽宁广播电视集团(台)党委委员、副台长
       要春华 中国广电辽宁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成  员:
       许仕伟 辽宁省广播电视局网络处处长(治理电视“套娃”收费工作组)
       王 翀 辽宁省广播电视局科技处处长(治理电视操作复杂工作组)
       高 源 辽宁省广播电视局传媒处处长(广告治理工作组)
       修建辉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价监竞争处副处长
       张 志 辽宁省通信管理局信息通信管理处处长
       李成雨 中国广电辽宁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马 震 中国广电辽宁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佟 明 辽视新媒体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 岩 辽宁省广播电视局宣传处一级主任科员
  联络员姓名及电话
  辽宁省广播电视局:  赵 楠 024—23254157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高海俊 024—96315—1—2012
  辽宁省通信管理局:  韩 宁 13470061609
  辽视新媒体发展有限公司: 王红军 13940462070
  中国广电辽宁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李大明 19202400589

【附件下载】

版权所有:辽宁省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9号 邮编:110032
辽公网安备 21010502000372号 网站标识码:2100000037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05023109号 联系邮箱:mhwz@ln.gov.cn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