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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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辽宁省哲学社会
科学奖·成就奖(第四届)奖励的决定
辽政发〔2023〕16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充分调动全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扎实推动辽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高质量发展,在文化强省建设中展现新担当、新作为,根据《辽宁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成就奖评审委员会评审,省政府决定,授予曲建武、刘剑文、李振福、李晓峰、余淼杰等5名同志(按姓氏笔画排序)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奖·成就奖(第四届)。
  全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要向获奖者学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做到方向明、主义真、学问高、德行正,真正成为先进思想的倡导者、学术研究的开拓者、社会风尚的引领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要坚持中华文化立场,坚定为人民做学问的志向,把研究回答新时代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作为主攻方向,聚焦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开展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问题研究,努力推出高质量研究成果,切实为辽宁振兴发展述学立论、建言献策。要深化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提升学术原创能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作风学风建设,强化学科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为实现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辽宁省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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