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报

《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是由辽宁省人民政府主管、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并公开发行的政府出版物,坚持“传达政令、宣传政策、指导工作、服务社会”的办刊宗旨, 准确刊载公开发布的省政府规章、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和省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等内容,是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权威发布平台。《政府公报》刊登的各类文件与正式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通过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方式向社会公开。纸质公报向全省乡以上各级党政机关,社区、村(居)委会以及县以上各级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 政务(行政)服务大厅等政务公开机构和部分企事业单位发放,公众、社会单位可到省、市、县(市、区)档案馆、图书馆、政务(行政)服务大厅查阅。也可登录辽宁省人民政府官网, 或关注“辽宁发布”微信公众号,通过电脑或手机等电子设备随时获取政府公报。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辽政办发〔2020〕21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
“全民乐购,约惠辽宁”系列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消费工作的部署要求,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提振信心,活跃市场,进一步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从即日起至年底,抓住旺季市场有利时机,在全省开展“全民乐购,约惠辽宁”系列促消费活动,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基础上,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积极顺应消费理念、消费方式、消费习惯的变化趋势,因时因地优化政策举措,释放消费潜力,培育新兴消费,升级传统消费,壮大服务消费,提振消费信心,扩大消费规模,促进消费提质升级。
   二、主要任务
  (一)举办2020辽宁“消费促进月”活动。9月9日—10月9日,在全省大中城市,组织商贸重点企业、主要电商平台,共同举办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商品服务同步促销、商旅文游购娱于一体的促消费活动,进一步释放被抑制、被冻结的消费需求。各地区结合本地实际,举办各具特色、丰富多彩的促消费活动,涵盖汽车家电等重点商品消费、品质家居消费、服饰精品消费、母婴产品消费、电子信息消费、绿色健康消费、外贸出口转内销、农产品扶贫消费、地方名特优新消费、文旅消费、“宅经济”“夜经济”消费等。
  (二)开展汽车消费季活动。开展“汽车下乡”活动,发挥省、市行业协会作用,针对县域和农村市场选定特色车型、制定优惠政策,并提供后市场服务渠道。举办“互联网+”大型车展,利用大数据线上帮助消费者精准选购车型,探索“互联网+”保养预约、年检代办、线上投保、代发临时车号牌等服务。创新开展品质促销活动,鼓励高档、豪华品牌汽车经销商和平行车进口企业推出购车礼包。支持省、市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活动,建设一批星级4S店,培育优秀汽车流通企业。
  (三)举办全省首届电商直播节。10月10日—17日,整合阿里巴巴、京东、抖音、快手、腾讯、拼多多等各大电商直播平台资源,以全省各市联动的形式开展为期一周的全省首届电商直播节。做热直播经济和网红经济,组织省内优质MCN(多频道网络产品)机构与直播工会,吸引知名网红主播,围绕电商精准扶贫、战疫助农增收、出口转内销、跨境电商等方面开展专项主题活动,全面展示销售我省地方特色产品,提升我省电商直播热度,发展电商直播带货新经济。增强典型示范带动作用,评选、推介优质MCN机构、网红品牌、公益主播和带货达人。
  (四)组织“辽货入关”促销售活动。完善以产地集配中心、冷链物流集散中心、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为枢纽,以连锁生鲜超市、菜市场为终端的长期稳定农产品供应链,进一步加强农商互联,保障农产品市场供应。加强与北京市商委合作,推动我省蔬菜、猪肉生产企业与北京二商集团等企业对接,建立稳定的供应关系,增加辽货在北京市场的销售数量。组织新隆嘉等连锁生鲜超市,联合辽宁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开展“探访当季主打”系列活动,定期推荐应季水果、蔬菜及各种精品农产品。积极拓展农产品线上消费,利用电商平台和网络资源,引导连锁生鲜超市线上线下融合,开展“人气市场”等系列活动,每日促销果蔬农产品。
  (五)实施三大商品市场转型升级工程。以沈阳五爱、鞍山西柳、辽阳佟二堡建设千亿元市场为重点,带动全省商品市场转型升级。着力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支持市场培育和引进专业电子商务企业,推进配套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设,强化与知名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合作,开展商户电子商务培训。支持鞍山西柳等市场申报国家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着力推动品牌和质量提升,鼓励市场打造经营户和中小企业共享的区域品牌和行业品牌。
  (六)实施步行街改造提升工程。围绕美化街区环境、提升商业品质、打造智慧街区、挖掘街区文化内涵等重点内容,推进沈阳中街、大连青泥洼步行街等2个国家级试点步行街和沈阳太原街、丹东安东老街等21条省级试点步行街改造建设。指导步行街分类防控,因街施策,支持步行街发展旗舰店、首店等,创新丰富业态布局,尽快吸聚人气,重振街市繁荣。
  (七)开展“辽宁人游辽宁”活动。开展“辽宁人游辽宁”优惠体验活动,鼓励各地区适时推出主题旅游、文艺演出等,利用工作日等非客流高峰时段,推出景区门票、文艺演出门票“冰点价”等优惠,吸引消费者体验。支持开发和推广“辽宁特色礼品”等地区特色手工艺品和文创产品。挖掘全省温泉、森林、海洋、湿地等自然资源优势,引导文化和旅游企业大力开发自驾露营、生态旅游、康养旅游、亲子旅游、文化演艺、文化创意、休闲度假等具有市场前景的新业态和新产品。
  (八)改造建设300家连锁便利店门店。鼓励引导连锁龙头企业依法采取直营、收购、兼并、特许加盟等形式整合社区分散商业网点,优化便利店布局和服务,推动便利店向品牌化、连锁化、智能化方向发展。学习借鉴罗森便利店“工厂+物流+门店”的完整供应链模式,为消费者24小时提供饭团、简餐等系列鲜食。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便利店分等定级认定工作,围绕企业经营规模、经营规范、管理能力、创新经营四个方面进行评价,评出一批四星、五星级便利店企业,培育壮大标杆企业。
  (九)开展跨境电商、农村电商促消费活动。鼓励沈阳、大连分别开设日本、韩国、中东欧、俄罗斯等重点国家进口商品线下体验馆,探索开展“保税仓+直播”等新场景消费,满足居民多元化、高质量、高品质消费需求。以我省15个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为引领和示范,加强与阿里巴巴、京东和苏宁等电商平台开展合作,推动电商渠道和服务落地农村,完善双向流通体系,为农村居民提供质优价廉的网购商品和方便快捷的电商购物体验,提升农民的消费品质。
  (十)推动各市、县(市、区)举办购物节、美食节、旅游节等活动。在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基础上,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持续举办购物节、美食节、旅游节、文化节、啤酒节等系列营销活动,进一步提升夜晚消费水平。推广歇马夜市、兴顺夜市等精品夜市经验和模式,在全省打造20个各具特色的夜经济特色街区。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在交通组织、治安管理、市政设施、环境卫生、食品安全等方面形成合力。
  (十一)扩大消费券发放范围。在前期合作基础上,继续联合辽宁银联、辽宁联通、招商银行、苏宁易购、美团点评等企业和平台,扩大消费券支持范围,延长消费券兑付时间,促进生活消费全面复苏。丰富和优化活动形式,实现消费券“精准化”发放,在商超、便利店等渠道开展针对特定商品的单品优惠促销活动,面向单笔交易金额较低的小微商户开展随机立减活动。加快消费金融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对居民购买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家电、智能家居、节水器具等绿色智能产品提供信贷支持,加大对新消费领域金融支持力度。
  (十二)开展“以旧换新”活动。在联合苏宁易购开展“以旧换新”基础上,扩大换新产品覆盖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企业,开展智能家电、5G手机、节能环保产品“以旧换新”,通过发放消费券、加大补贴力度、线上无接触服务、提供免息分期贷款等方式,激发省内居民消费热情,扩大绿色智能消费。鼓励华为、小米等品牌手机经销商,通过网上商城与线下体验店相结合方式,对消费者提供的旧手机直接折现换购新机。
  (十三)组织成品油促销活动。组织中石油、中石化等大型成品油经营企业,抓住夏耘秋收、暑期出行、国庆黄金周和各大工程开工建设、复工复产的有利时机,开展惠农柴油降价销售、送油到田间地头、送油到工地等活动,拓宽销售渠道,满足各方用油需求。与辽宁银联等金融机构加强合作,利用“银联云闪付”等平台,发放加油消费券,刺激消费增长。引导加油站提供良好服务,通过办储值卡优惠、周末加油折扣、加油送洗车券等措施,扩大石油及制品类销售。抓住近期国际油价回升的机遇,与成品油批发仓储企业做好对接,努力增加销售额。
  (十四)激活小店经济。贯彻落实《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开展小店经济推进行动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0〕215号)精神,鼓励面向居民消费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家庭服务、洗染服务、美容美发、维修、摄影扩印、配送服务等行业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和网店创新业态,彰显特色,吸引消费。开展我省小店经济试点,推动小店经济集聚发展转型升级,培育一批小店集聚区和赋能服务企业,打造集“吃喝玩乐购看”于一体的一站式消费新体验,增加城市生活“烟火气”。
  (十五)开展辽菜品牌推广活动。省商务厅会同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全省餐饮行业开展以“振兴辽菜品质消费”为主题的辽菜推广活动,联合美团、饿了么、辽宁银联、新华社等单位,开展“辽菜名宴”“辽菜(百道)名菜”“辽菜特色小吃”“辽菜(百家)餐饮名店”“辽宁(百名)名厨”和“辽菜特色食材”评选,举办“我心目中的辽菜”网上投票、“百家名店百道名菜百姓免费尝”和“千家餐饮企业千万回馈”活动,进一步激活餐饮消费市场。
  (十六)组织开展绿色餐饮企业评定。依据《关于开展辽宁省绿色餐饮企业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由企业自主向各市商务部门申报,并开展自评。各市商务局组织对申报4A级以下绿色餐饮企业进行评审认定,并推荐初审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参加全省5A级绿色餐厅评审。省商务厅组织专家评选认定5A级绿色餐饮企业,2020年度评定30—40家5A级绿色餐厅,在全省宣传推广,弘扬绿色消费理念,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
  (十七)开展住宿业提质工程。鼓励住宿企业与携程、京东等知名电商平台合作,通过线上引流,吸引客源住宿消费。顺应大众化住宿需求,积极发展经济型、连锁型酒店,引导开发民宿酒店、家庭旅馆等大众化产品。倡导多样化经营,鼓励住宿业企业利用门前空地,推出本店特色风味小吃、食品等外卖,开展送餐上门、送厨上门等服务。
  (十八)促进生活服务业提质升级。推动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家政服务业消费品质,维护健康的家政服务业市场秩序。做好家政服务信息平台推广工作,指导建立家政服务员信用记录和家政服务企业信用记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美发美容业、洗染业、家政业等级评定工作,满足居民多样化、高品质消费需求。
  (十九)做热节假日消费。全省上下联动,市、县(市、区)共同发力,围绕“节庆、购物、餐饮、网络、娱乐”等元素,以系列主题营销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各类节庆活动,加大促销力度,形成带动效应,有效拉动节假日商品消费和服务消费,营造“日日有促销、周周有活动、月月有节日”的良好氛围。抓住“金九银十”有利商机,精心安排部署中秋、国庆市场,引导商业企业抓住消费进入旺季的有利契机,增加粮、油、菜、肉、蛋等生活必需品以及节日热销商品供给。
  (二十)举办系列会展活动。支持举办车展、家电展、服装展、家纺展等消费类专业展会,鼓励新品发布、高峰论坛、流行趋势发布会等活动在展会期间举办。办好2020辽宁国际投资贸易暨特色产品采购洽谈会,重点展示辽宁礼物、出口转内销、省外以及国外等品牌商品,组织现场对接洽谈和销售。积极参加首届中国(郑州)食品博览会、2020中国国际食品餐饮博览会等省外展会,推动辽宁产品走出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政府要高度重视促消费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结合实际制定促消费系列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出台具有较大推动力和突破性的政策措施。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对促消费工作的支持力度,各级工会要发挥对促消费的引导作用,各市、县(市、区)政府要将“全民乐购,约惠辽宁”作为促消费系列活动的统一主题,积极引导企业参加。
  (二)加强防疫安全。各市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严守防疫安全红线,抓细抓实企业防疫措施。要高度重视活动安全,加强促销活动安全管理,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防范促销场所发生踩踏、火灾等安全事故。
  (三)加强金融支持。充分发挥金融对促消费工作的积极作用,组织银联公司和各国有银行、商业银行结合实际出台专项举措,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推动供需两端精准对接,重点支持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步行街改造提升、农产品冷链物流、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小店经济等项目。加大资金投入,采取发放消费券、支持信用消费、推动金融服务创新等措施,助力消费提质升级。
  (四)加强舆论宣传。通过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移动媒体等途径,分区域、多角度、分时段对促消费活动进行专题宣传报道,吸引更多的商贸企业和消费者参与,提振消费信心,提升社会影响力。各地区要建立健全信息反馈机制,及时发现总结并向省政府报送好经验、好做法。
  (五)加强调研督导。抓好国家和我省出台的系列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税收减免缓等各项扶持政策落实,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持续开展商务干部服务重点企业活动,深入企业做好联系帮扶,了解企业现状、难点堵点、发展动向,及时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帮助企业破难点、除痛点、疏堵点,加快实现经营企稳回升。
  (六)加强统计协作。各级商务部门要与统计部门密切配合,及时了解掌握限上单位零售额增速及企业数量变化等情况,督促限上单位安排专门信息报送员,及时准确客观上报数据,做到应报尽报、应统尽统;对限下抽样调查的样本单位,及时协助统计部门替换更新,增强数据的代表性。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8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版权所有:辽宁省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9号 邮编:110032
辽公网安备 21010502000372号 网站标识码:2100000037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05023109号 联系邮箱:mhwz@ln.gov.cn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