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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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
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
辽政发〔2016〕41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全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农产品有效供给,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调结构、创品牌、增效益为主攻方向,坚持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加快形成结构更加合理、保障更加有力的农产品及精深加工产品供给体系,为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导向,政府推动。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尊重经济规律,增强生产经营主体改善供给的责任意识和主导地位,激发内生动力和活力。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强化组织领导和协调服务,营造良好环境。
  坚持改善供给,科学增减。抓住制约农业提质增效、品牌建设、转型升级的关键问题,提高供给结构适应性和灵活性。把稳定提高粮食产能作为基本底线,因地制宜,调减非优势区玉米和低端农产品;发挥优势,扩大市场紧缺、潜在需求大的农产品生产。
  坚持创新驱动,产业融合。发挥科技进步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引领作用,推进农业节本增效。延长农业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
  坚持生态友好,绿色发展。立足各地农业资源承载力和环境容量,发展资源匹配较好的主导产品和支柱产业。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农业,减少过度消耗资源和化学品投入,促进生产生态协调。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通过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业产业结构更加优化,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形成,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有效提升,农业综合效益和市场竞争能力显著增强。
  ——有效供给明显增加,中高端农产品消费品比重增加,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2000万吨左右,优质蔬菜产量稳定在4200万吨以上,水果产量达到900万吨,肉、蛋、奶产量分别达到490万吨、300万吨、160万吨,水产品产量稳定在520万吨。
  ——创新能力明显提高,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5%以上,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8%以上,畜禽良种覆盖率达到99%以上,水产养殖良种覆盖率达到70%以上,农业标准化覆盖率达到70%以上,现代农业取得积极进展。
  ——质量效益明显改善,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农业节本增效成效显著;农产品综合加工率达到75%以上;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
   二、大力提高优质特色农产品供给能力
  (四)优化种植业结构。引导农民尊重和适应市场变化规律,在巩固2016年调减200万亩玉米种植面积成果基础上,积极引导调减非适宜区玉米种植面积,开展农业种植业结构调整试点。稳定主产区粮食产能,扩大优质水稻、专用大豆、特色杂粮、高淀粉马铃薯种植面积,做强油料、蔬菜、水果等优势品种,做精食用菌、中药材、小浆果、花卉苗木、柞蚕等特色产品。实施好1000万亩设施农业提质增效工程和1000万亩水果振兴计划,提升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和高效精品果园建设水平。加快发展现代烟草农业,到2020年,烟草种植面积达28万亩。
  (五)优化畜牧业结构。稳定生猪和家禽生产,积极推广辽育白牛、绒山羊等优质特色草食畜牧业,发展驴、貂、蜜蜂等特色品种, 鼓励支持畜产品加工企业建设现代养殖基地,提高标准化、规模化、环境友好型养殖水平。到2020年,牛羊肉总产量比2015年增长50%,年均增长85%。实施“粮改饲”试点,引导发展青贮玉米、苜蓿等优质饲料作物种植,加大秸秆饲料化开发利用力度,积极推进种养业有机融合。
  (六)优化水产业结构。以海参、对虾等18个海淡水优势特色品种为重点,加快发展增养殖业,进一步实施标准化、生态化、集约化健康养殖,加快推进海洋渔业经济转型升级。到2020年,18个优势特色品种产量达到260万吨,产值520亿元;优势特色产品出口创汇力争达到20亿美元。
  (七)优化林业结构。以调整优化林种、树种和产业结构为突破口,积极培育林业新兴产业,增强林产品有效供给能力。培育落叶松、杨树等大径材和红松果材兼用林65万亩,发展林下参、刺五加等森林中药材150万亩,开发山野菜、林下食用菌等森林食品50万亩。到2020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42%,森林蓄积量达到341亿立方米。
   三、积极推进农业与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八)大力发展高品质农产品加工业。以优势农产品资源和“一县一业”示范县建设为基础,加快产品创新升级,增加优质农产品加工品种供给。延长粮油、果蔬、畜禽、水产、林特产品和现代种业等产业链条。粮油产品重点发展主食加工业,积极开发副产品综合利用,大力提高优质白酒产量。果蔬重点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加工,提高清洗、分级、预冷、保鲜、杀菌和包装等处理能力。畜禽产品重点发展肉、蛋及奶产品加工,提高工厂化屠宰集中度。水产品重点发展系列鱼制品、风味食品、速冷制品、保健方便制品等。林产品重点发展优质林特产品、森林食品、中药材等加工产业。
  (九)加快提升农产品加工园区集聚功能。提升现有产业园区服务功能,增强园区产业集聚能力,力争到2020年建设一批有规模、有竞争力、地域特色鲜明、引领示范作用突出的高标准省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制定省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标准,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配套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坚持项目支撑,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一批成长性好、市场潜力大、科技含量高、品牌竞争力强、节能环保等优势产业项目。
  (十)积极培育农产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鼓励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强研发、改进管理、提升质量,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发展壮大一批技术含量高、产业链长的大型农产品精深加工领军企业。支持龙头企业发展特色加工业和农产品深加工,消化玉米产能和库存,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和附加值。鼓励行业协会依托龙头企业,指导农产品区域品牌创建工作。
  (十一)加快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加快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改造提升一批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一批城市社区鲜活农产品直销网点,力争建设若干区域性、全国性现代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快农产品营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立生产与销售有效衔接、灵活多样的农产品销售模式,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完善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发展农产品从田间到地头直达餐桌的流通新模式。发挥供销合作社综合优势,促进农产品产销衔接。搞活粮食流通,加强粮食产销合作,确保粮食市场平稳顺畅。
  (十二)依托农业资源发展旅游、健康养老产业。加强规划引导,因地制宜推进特色农业园区、休闲农庄、农家乐等建设,扩大都市休闲农业、生态旅游、农耕文化等旅游产品供给。大力发展潜海采捕体验、滨海垂钓、都市渔港、冬季捕捞等休闲渔业项目,满足多样性消费需求。加快森林公园建设,打造国家级森林养生、养老基地,大力发展森林健康养生养老产业,到2020年全省森林旅游年接待游客力争达3400万人次。
  (十三)大力发展农业新型业态。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发展“智慧农业”,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开展数据汇集与挖掘,建设全省农业大数据中心,增加大数据产品服务供给。加快建设信息进村入户平台,加快信息进村入户试点省建设。推动科技、人文等元素融入农业,发展农田艺术景观等创意农业。鼓励大中城市郊区发展都市农业、“认养农业”、高科技农业,提高本地鲜活农产品供应保障能力。
  (十四)积极扩大高附加值农产品出口。支持农产品出口备案基地、示范区建设。巩固传统农产品出口优势,培育竞争新优势,扩大特色和高附加值农产品出口。加快境外农产品贸易平台建设,推进农产品出口企业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为重点,推动农业企业、农业科研院所加强农业对外合作,带动优势农产品出口。
   四、着力强化农业供给侧科技和物质支撑
  (十五)大力发展现代种业。发挥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人才、技术和资源优势,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进育繁推一体化,提升种业自主创新能力。推进种业科研成果权益分配改革,充分调动科技人员创新和服务的积极性。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快培育和推广优质高产多抗广适的粮油作物新品种,发展工厂化育苗,加强畜牧业繁育体系、渔业优质苗种繁育及林果业苗木基地建设。
  (十六)加大科技对农业的支撑。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增强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农业科技创新效率和科技成果转化率。组建辽宁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建立农业科技协同创新机制,着力解决农业产业发展重大关键性技术问题。巩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成效,健全“人权、财权、物权”在线管理体制,提高农技推广服务效能。鼓励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开展农技推广服务,选派科技特派团、科技特派员深入一线创新创业。
  (十七)切实提高耕地质量。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推进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到2020年,建成集中连片、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2292万亩。大力推行节水灌溉技术和农艺节水技术。继续发展以粮食主产区为主的水田节水改造和旱作区水源与设施改造,提高农业供水效率和效益,到2020年,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84万亩。
  (十八)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积极开展农机新产品补贴和农机报废更新试点,增加中高端型、全产业链的优质农机装备供给。加强农机农艺深度融合,扩大集成配套农业机械化技术供给。到2020年,全省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种养加全面机械化取得显著进展,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超过80%。
   五、积极推动农业绿色发展
  (十九)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建立健全农业标准体系,到2020年,制(修)订地方标准200项以上。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和农业经营主体,由无公害、绿色种植标准向有机标准或欧盟标准提升。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园艺作物标准园、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生产。鼓励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开展“三品一标”产品认证,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建立全程可追溯、互联共享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综合服务平台。
  (二十)实施化肥和农药零增长行动。牢固树立“增产施肥、经济施肥、环保施肥”理念,选择一批县(市)开展化肥减量增效试点,落实减量措施,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化肥使用量实现零增长。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主要农作物基本实现测土配方施肥全覆盖。遵循“控、替、精、统”技术路径,加强病虫害防控能力建设,促进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技术有机融合,减少化学农药使用量,到2020年,实现农药使用量零增长。
  (二十一)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收运储体系建设,到2020年,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推广应用标准地膜,引导农民回收废旧地膜和使用可降解地膜,加快建立政府引导、企业实施、农户参与的农膜回收利用体系,支持建设废旧地膜回收初加工网点及深加工利用项目。加强畜禽粪便科学化处理和有效利用,推进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完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制度。
   六、努力增强农业供给侧市场主体活力
  (二十二)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尊重农民意愿,确保工作质量,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改革,建设产权交易平台,到2017年基本完成全省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到2020年,省、市、县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正式运行。发挥家庭经营的基础作用,通过引导土地有序流转,促进家庭农场发展,使之成为引领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的有生力量。探索新的集体经营方式,发展壮大集体实力,提高为农户服务水平。
  (二十三)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体的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经营组织,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业多种经营。积极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规模经营。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程,加快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引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行“公司+基地+农户”等形式,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二十四)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支撑工程,培育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性服务,支持开展代耕代种、联耕联种、土地托管等专业化服务。在病虫害统防统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领域,抓好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试点。健全县乡农村经营管理体系,为农村改革发展提供服务。
   七、保障措施
  (二十五)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成立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研究解决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农委,负责协调、指导、推进、考核等日常工作。市、县(市、涉农区)政府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推进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扎实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二十六)落实政策措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已经出台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切实抓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搞好抵押贷款试点,推进农业金融保险创新,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要推进涉农资金整合统筹,多渠道筹集资金,落实好国家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新一轮全面振兴的相关政策,支持农业供给侧改革。
  (二十七)营造良好环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意义,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充分调动各方面支持、参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凝聚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正能量。
  (二十八)强化督查落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抓住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集中发力,务求实效。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建立健全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展情况定期通报制度,适时开展督导检查。

辽宁省人民政府        
201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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