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报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辽宁省“十三五”推进新型城镇化规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市政府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编制本地区“十三五”推进新型城镇化规划具体工作落实方案,全力以赴抓好落实,确保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上取得明显成效。各部门要按照要求,细化分解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工作计划及完成时限,根据职责分工,推进各项工作。
为切实做好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工作,在省委领导下,省政府成立由省长任组长、相关副省长任副组长、省政府常务会议组成人员和各市市长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扎实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具体推进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做好跟踪协调、综合调度、具体落实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将省“十三五”推进新型城镇化规划落到实处。
辽宁省人民政府
2015年8月14日
辽宁省“十三五”推进新型城镇化
规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实施《辽宁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5—2020年)》,着力提升全省城镇化发展质量和内涵,充分释放城乡市场潜在需求,培育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加快推进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发展为契机,坚持以人为核心、以提高质量为重点、以产业结构调整为基础、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完善体制机制为保障,遵循经济发展和市场规律,积极稳妥推进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型城镇化,为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辽宁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坚持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提高城镇居民素质和生活质量。
2.补短扬长。补强县镇薄弱环节,发挥大城市优势,坚持大中小城镇协调发展。
3.产城融合。突出工业化与城镇化相融合,带动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促进四化同步发展。
4.生态文明。坚持城镇建设与生态环境建设同步发展,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将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城镇化全过程。
5.传承文化。尊重历史,延续文脉,增强文化底蕴,打造具有东北文化脉络、关东地域风情、辽宁历史记忆、鲜明民族特色的城镇体系。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省城镇化率达到72%左右。以县城、新区(新城)为突破口,以重点镇和特色镇为补充,发展城市群,促进城镇布局科学合理。城镇化质量全面提升,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差距逐步缩小。解决好500万人存量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300万人的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300万新增人口城镇化问题。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深化与市民化相配套的教育、住房、社保、就业等各领域改革。通过建立差别化户籍管理制度、统筹发展城乡教育事业、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建立城乡平等的就业制度和服务体系、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等方式,合理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向县镇转移。
(二)重点发展县城和小城镇。县城建设要完善功能、改善环境,增强对农村转移人口的吸纳能力;制定财政转移支付、土地指标分配等优惠政策,支持县城发展。发挥小城镇连接城乡的节点作用,充分挖掘自然和文化资源,打造富有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的小城镇;优先发展重点镇和特色镇,增强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的能力。
(三)提升城镇综合承载力。提升空间承载力,建立合理的城镇等级规模体系和空间布局结构。提升住房承载力,加快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推进棚户区改造。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承载力,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改造,推动社会服务资源向基层和社区拓展和延伸。
(四)提高新区(新城)发展效率。整合新区,控制数量,以产业聚集人气,促进产城融合发展。加强分类指导,制定财政、土地、金融、税收等优惠政策,鼓励到重点新区(新城)投资、经营、购房、落户。
(五)抓好老城基础设施配套和环境提质。完成地下管网普查,实施供水供热供气老旧管网改造和排水防涝体系建设工程、“暖房子”工程。发挥绿化和水系建设对城镇环境的提升作用,增加城镇绿化和水系面积。
(六)统筹推进城镇化协调发展。优化城镇发展布局,加强城镇群内部整合,加快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多规合一”,统筹产业建设和城镇化建设,进一步突出历史文化内涵。
(七)创新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做好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明确地块权能。因地制宜探索多种城镇化发展模式。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建立多渠道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力度推进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利用好国家开发银行棚户区改造贷款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村危房改造贷款政策,到2020年全省完成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100万户,预计总投资3500亿元。
(二)加快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在城市新区和各类园区、城市新建道路、集中连片旧城改造,采取综合管廊模式建设地下管网。到2020年全省建成地下综合管廊800公里,预计总投资1000亿元。
(三)加快海绵城市建设。推进城市排水管网改造。建设绿色屋顶、可渗透路面、透水性停车场和广场、下凹式绿地、植草沟等。建设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和综合雨水利用设施,实施雨污分流工程。推进城市水系建设。预计总投资3600亿元。
(四)加快乡(镇)、村基础设施建设。利用好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乡(镇)、村基础设施贷款政策,推进100个“宜居示范乡”基础设施建设、村庄道路硬化及附属工程建设、垃圾收运体系建设,预计总投资1000亿元。
(五)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加快沈阳地铁九、十号线、浑南现代有轨电车二期,大连地铁一、二号线、202路轨道延伸线项目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城市推进地铁、轻轨等交通设施建设。加快城市群、城际间轨道等快速公共交通设施建设。到2020年全省建成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里程300公里以上,预计总投资1000亿元。
(六)深化与城镇化相配套的各项改革。抓好教育、住房、就业、社保等各领域配套改革,让农业转移人口与城镇居民享受到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抓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让进城农民拥有财产性资本。力争到2020年,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过程中,带动消费超过4万亿元。
(七)编制《辽宁省空间规划》。统筹全省各类资源、空间和各类建设项目,协调各市县间的产业、功能和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城镇空间布局、产业空间布局、重大基础设施空间布局、生态空间布局。
(八)抓好试点示范。指导大连市、海城市做好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抓好腾鳌镇、佟二堡镇、徐大堡镇国家新型城镇化建制镇试点。指导海城市、康平县、建平县申报国家县城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试点,组织新民市、凌海市、大洼县及东港市前阳镇争取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尽快启动省级城镇化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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