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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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构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新格局的若干意见
辽委办发〔2012〕52号

(2012年10月19日)

  国土资源是生存之基、发展之本,支撑各行各业,影响千秋万代。国土资源问题始终是现代化进程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和根本性的重大问题。为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新格局,加强和改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全面提升国土资源保障能力,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构建国土资源工作新格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我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圆满完成了“保增长、保红线”以及服务社会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我省实现“两个不低于”目标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同时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国土资源的刚性需求加大,供需矛盾突出,保障发展压力很大;资源粗放利用方式尚未根本改变,用地渠道和空间拓展还不够到位,土地矿产违法问题依然存在,特别是违法用地屡禁不止的深层次矛盾尚未根本解决,保护土地资源难度很大。这既是我省资源赋存情况和特定发展阶段的必然反映,也与发展理念相对落后和现行体制机制不够完善密切相关。加快构建国土资源工作新格局,完善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机制,对从根本上解决国土资源利用和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构建国土资源工作新格局,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树立和落实新型资源观和资源管理观,从单纯的资源管理转向资源、资本、资产三位一体综合管理,从单纯的数量管理转向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合理配置,从过度依赖资源消耗走向通过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增强经济发展效益,逐步建立资源利用和管理的良性循环机制。要转变资源管理方式,由“一家管大家用”走向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管理新格局,通过建立共同责任机制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为辽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持续、有力的资源保障。
  二、构建国土资源工作新格局的主要任务
  (一)加强各级党委对国土资源工作的领导
  1.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土地保护、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等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定期听取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汇报,了解本地区资源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的基本情况,及时研究解决资源管理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专题学习,加强对国土资源重大改革创新的统筹领导,充分整合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公众的智慧和力量,推动国土资源管理改革创新。
  2.强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国土资源管理绩效考核。
  各级党委要把耕地保护、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开发利用秩序维护等指标,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绩效考核体系,加大考核指标比重,把考核结果作为班子调整、干部奖励、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违反国土资源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追究领导责任,实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一票否决”。
  3.进一步完善省以下国土资源干部管理体制。各级党委要积极与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党组(党委)沟通配合,
  将国土资源系统干部纳入地方干部选拔和交流范围,培养和选拔优秀的国土资源干部到地方党委和政府任职,加大干部横向和纵向选拔交流的力度。
  4.加强资源国情、国策和法律宣传。把资源国情、基本国策、资源节约优先战略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教育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科学的资源观和资源管理观,模范遵守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强化资源国情教育,在全社会宣传普及珍惜资源、节约资源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
  (二)强化各级政府的国土资源管理职责
  1.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管理好国土资源。各级政府要增强资源忧患意识和资源节约意识,实施最严格的资源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制度,加大市场配置资源的力度,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管理好国土资源,以较小的资源投入支撑较大规模的经济发展,以资源利用方式的转变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2.完善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各级政府要全面落实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护、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地质灾害防治、国土资源执法监管等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管责任人。进一步细化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责任,把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完善国土资源管理责任考核体系。
  3.切实加大对国土资源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积极探索耕地保护补偿机制,调动各方耕地保护的积极性。加大对国土资源专项工作的财政支持力度,在保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正常经费的基础上,重点支持土地变更调查、地籍调查及确权登记发证、国土资源科技创新与科技进步、地质灾害防治、基层国土资源所建设、耕地保护及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工作等。要为社会资金投入国土资源开发利用创造良好条件,积极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农村土地整治、地质勘查等领域。
  4.加强国土资源基层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市、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建设,保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机构和编制与工作任务相适应。加大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和交流力度,
  加强干部队伍政风行风建设。充实基层国土资源所力量,改善办公条件,开展基层国土资源所达标建设活动。
  5.进一步完善国土资源行政问责和监管制度。强化对政府和部门工作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国土资源法定职责的责任追究。主动接受党委、人大、政协、社会团体、新闻媒体的领导监督、工作监督、法律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
  (三)构建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责任机制
  1.建立健全部门协商治理机制。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各司其职,严格落实国土资源管理有关制度规定,不断完善部门协同机制,切实推进国土资源工作的决策协同、执行协同和监管协同。不断完善国土资源部门联席会议、信息通报、案件移送、联合办案等制度,进一步扩大政策合议、信息资源共享和行政协助等政务合作内容,不断完善定期会商、政策协调、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国土资源工作的执行力。
  2.建立全省保护国土生态安全监测预警机制。组织国土资源、林业、水利、环保等部门,建立生态安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确定评价方法。整合各行业规划,搭建信息平台,促进各相关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建立全方位、动态的国土生态安全监测机制,定期开展评价与分析,建立全省国土生态安全预警系统。
  3.建立健全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进一步完善地方各级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健全国土资源、农业、监察、审计、统计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耕地保护责任考核制度;切实推动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监察、审计、财政、林业、农业、环保、交通运输和水利等部门在用地审批、批后监管、项目管理、资金监管使用等方面的协同配合,推动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建设。
  4.建立健全资源节约共同责任机制。加强发展改革、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科技、财政、交通运输、经济和信息化、组织、统计、林业等部门协同,强化相关规划、政策、标准、技术、资金、人员队伍和考核联动,要以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区)创建和节约集约达标活动为重要平台,推动改革创新,形成工作合力。
  5.建立健全矿产资源管理共同责任机制。以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治理整顿和构建地质找矿新机制为重点,强化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科技、工商、环保、安全生产监管、煤炭、监察、公安、林业等部门责任分工,统筹矿产资源开源、节流和布局,积极构建多方合作、互利共赢的找矿新机制。
  6.建立健全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以建设“全省覆盖、全程监管、科技支撑、执法督察、社会监督”综合监管体系为目标,建立健全国土资源、监察、公安等部门和法院、检察院在国土资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制止、查处、案件执行及有关人员责任追究上的工作联动机制。
  7.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共同责任机制。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为重点,进一步细化落实住房城乡建设、水利、交通运输、卫生、服务业、食品安全、公安、气象、广电、通信等部门的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处理责任,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切实加强“群专结合、群测群防”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四)扩大人民群众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1.扩大公众知情权。进一步推动国土资源政策法规、规划编制、行政审批、招投标公告、部门预算、干部任命等政务信息公开,健全国土资源信息通报制度,建立健全国土资源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政务服务中心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兴媒体的作用,及时公布国土资源信息,不断完善政府与社会公众信息互动平台,切实提高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对国土资源工作的社会回应能力。
  2.强化公众参与权。充分重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建议、提案,及时做好办理和答复工作。
  在征地拆迁、矿产资源开发整合等国土资源开发利用工作中,充分听取行政相对人的意见,扩大民主参与权利。在国土资源重大决策和重大改革中充分发挥咨询研究机构、专家学者、社会公众等各界的咨询、论证和评议作用。不断完善国土资源听证制度、行政复议制度、信访工作机制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的渠道。
  3.落实公众监督权。充分发挥国土资源协管员、特邀国土资源监察专员、农民耕地保护协会、大学生村官、志愿者队伍、新闻媒体等对国土资源决策执行的社会监督作用。
  进一步发挥12336举报电话等监督措施的作用。切实加强国土资源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制度化、法制化建设,依法保障社会公众监督的权利和义务。
  (五)建立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1.完善政令畅通的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及时跟进、积极参与国土资源重大问题决策部署、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抓早抓紧抓实各项服务、监督、保障工作,积极构建分级负责、职责明确、部门协同、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切实落实社会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2.共同推进国土资源管理改革创新。省国土资源厅要加强国土资源管理改革创新的统筹谋划,重点支持国家和省确定的各类改革试验试点地区在国土资源管理改革方面的探索创新,在规划计划管理、资源调控政策、审批制度改革等方面加大制度供给力度。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支持各地区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改革探索,及时总结经验,规范提升为政策制度。
  3.完善国土资源系统内部协调机制。加强系统上下信息互通和工作联动,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切实提高执行力。完善国土资源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坚持依法行政,
  严格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按职权办事。加强调查研究和工作指导,不断提高政策制定的针对性、有效性和科学性。
  三、构建国土资源工作新格局的保障措施
  1.强化政策引导。大力宣传集约和节约用地理念,支持地方政府出台国土保护措施,鼓励转变发展方式,保护和节约利用土地,实现用较少的土地投入实现较大的产出,发展资源节约型经济,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健全协调机制。各地区要健全由党委和政府领导牵头、党政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国土资源监管协调机制,采取联合办公、联席会议等形式,强化监管落实力度,积极担负起国土资源管理责任,建立科学有效的国土资源管理秩序。
  3.强化技术支撑。继续推进全省国土资源管理“一张图”工程的实施,及时与林业、水利、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的规划衔接,实现全省国土资源科学、有效、及时的管理。
  积极推广现代先进技术,加快推进国土资源管理信息化;强化国土资源监管手段,建立国土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技术标准,用科学的管理技术标准,规范和保障国土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4.完善管理制度。各地区要进一步完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制度,提高管理效率。严格执行国土资源政策法规,加大依法监管力度,严肃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推动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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