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报

《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是由辽宁省人民政府主管、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并公开发行的政府出版物,坚持“传达政令、宣传政策、指导工作、服务社会”的办刊宗旨, 准确刊载公开发布的省政府规章、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和省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等内容,是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权威发布平台。《政府公报》刊登的各类文件与正式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通过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方式向社会公开。纸质公报向全省乡以上各级党政机关,社区、村(居)委会以及县以上各级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 政务(行政)服务大厅等政务公开机构和部分企事业单位发放,公众、社会单位可到省、市、县(市、区)档案馆、图书馆、政务(行政)服务大厅查阅。也可登录辽宁省人民政府官网, 或关注“辽宁发布”微信公众号,通过电脑或手机等电子设备随时获取政府公报。
辽宁省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成员调整

  依据省委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处置非法集资有关工作的通知》(辽委办发〔2010〕3号)要求,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李  峰(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许卫国(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陈超英(副省长)
  成  员:何庆良(省政府副秘书长)、郭富春(省政府副秘书长)、丁长友(省委办公厅副巡视员)、孟繁华(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冯晓光(省信访局副局长)、陈  英(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维稳办主任)、刘海滨(省监察厅执法监察室主任)、王春茹(省政府办公厅副巡视员)、胡建阳(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商柏成(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那  波(省科技厅厅长助理)、钱  珑(省公安厅副厅长)、周志敏(省民政厅巡视员)、郝集体(省司法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闫  伟(省财政厅副厅长)、李延令(省国土资源厅执法局局长)、胡  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李雁鹏(省交通厅副厅长)、高  伟(省农委纪检组长)、侯喜丰(省林业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展德江(省海洋与渔业厅副厅长)、查太森(省服务业委副主任)、孙步新(省卫生厅副巡视员)、邢恩慧(省地税局副局长)、王福全(省工商局副局长)、席  雁(省质监局局长助理)、刘文艳(省广电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董景文(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纪检组长)、高凤龙(省政府法制办副巡视员)、贾  魏(省政府金融办副主任)、孟宪华(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胡  玉(省检察院副检察长)、何  力(省国税局总经济师)、陈竹秋(省通信管理局副局长)、张文汇(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副行长)、马春福(辽宁银监局副局长)、王  丹(辽宁证监局副局长)、高  翠(辽宁保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政府金融办,办公室主任郭富春(兼),副主任贾魏(常务)、孟繁华、冯晓光、陈英、刘海滨、钱珑、王福全、张文汇、马春福(以上,兼)。

【附件下载】

版权所有:辽宁省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9号 邮编:110032
辽公网安备 21010502000372号 网站标识码:2100000037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05023109号 联系邮箱:mhwz@ln.gov.cn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