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报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辽宁省水利工程水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的决定》业经2010年1月6日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 长 陈政高
二○一○年一月二十日
省政府决定,废止《辽宁省水利工程水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