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批复》(国函〔2010〕69号)精神,做好我省林地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省政府决定成立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全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协调解决规划编制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审定全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成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赵化明 副省长
副组长:何焕秋(省政府副秘书长)、曹 元(省林业厅厅长)。
成 员:徐力达(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财政厅副厅长)、张殿双(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王治江(省环保厅副厅长)、张殿纯(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刘明柱(省交通厅副厅长)、陈 健(省农委副主任)、韩树君(省水利厅副厅长)、侯喜丰(省林业厅副厅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林业厅,办公室主任由侯喜丰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