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第三季度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28日  信息来源: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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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要求,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开展了2026年第三季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本次检查显示,各地区、各部门压紧监管责任,坚持常态化开展自查,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总体平稳。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常态化检查情况。对照国家相关标准及我省监管要求,对全省正在运行的543家政府网站开展全覆盖检查。本次检查合格率99.4%。共发现3家网站存在问题,包括严重表述错误、首页连续两周未更新。

  (二)政务新媒体常态化检查情况。对照国家相关标准及我省监管要求,对全省正在运行的1545个政务新媒体开展全覆盖检查。本次检查合格率99.9%。共发现2个政务新媒体存在问题,为连续两周未更新。

  (三)“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网友留言办理情况。本季度全省各级政府网站接收国办转办平台留言88条。经核查,问题属实留言53条,涉及文字差错、链接失效、内容不准确、网页无法访问等。相关地区和部门完成整改并反馈,办结率100%。

  二、经验做法

  本季度,各地区、各部门结合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运维工作实际,扎实开展内容建设与宣传运营相关工作。省公安厅依托“平安辽宁”平台,统筹全省公安新媒体矩阵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宣传,制作发布专题报道、政策解读、AI普法微视频、典型案例、一线工作纪实等融媒体作品230余件,通过多平台同步推送发布,相关内容全网浏览量超2亿次。省卫生健康委通过“健康辽宁”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常态化推送健康科普内容,开设“时令节气与健康”专栏,结合辽宁地域气候特点发布健康风险提示,组织省级医疗专家参与科普内容创作与审核,持续更新专栏内容,保障科普信息精准规范。省国资委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开设国企招聘专栏,集中归集发布省属国企岗位信息、招聘流程、招录公告及聘用公示等内容,动态更新栏目信息,方便社会公众查询知悉。省市场监管局依托短视频平台开设《辽宁名特优新个体户展播》专栏,实地采集个体工商户经营素材,常态化推送宣传内容,展示省内个体工商户经营特色及发展现状。省统计局围绕第二届全省统计行业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开展宣传工作,分赛前、赛中、赛后三个阶段持续推送相关内容,制作原创宣传视频13条,视频号总播放量超15万次,同步在官方公众号发布配套推文,做好赛事宣传落地工作。

  三、存在问题

  (一)信息内容存在表述错误。个别地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校对审核流程落实不到位,“新宾满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存在内容严重表述错误情况。部分地区未全面排查梳理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历史发布内容,存量错误信息未及时清理更正,长期留存网络平台。

  (二)内容更新超出规定时限。个别单位政府网站存在更新不及时问题,“抚顺市国资委”、“锦州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官方网站首页出现连续两周未更新情况。部分政务新媒体存在更新频次不足问题,“新宾文旅”抖音短视频、“沟帮子街道办事处”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更新间隔超过两周。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健全常态化监测巡查机制。各地区、各部门履行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主管主办责任,确定专人负责日常运维,防止只开设不运维。采用技术扫描结合人工检查的方式定期巡查所辖平台,重点查看更新滞后、内容重复、账号断更等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开展专项排查,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出现。

  (二)严格信息发布三审三校管理。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要执行三审三校,核对政治表述、规范用语、法律法规、敏感词和数据,减少表述错误、错别字、暗链等问题。关注信息时效,核查稿件发布时间,及时处置超期和时效性不足内容。

  (三)开展历史存量信息排查整改。各地区、各部门对已上线信息开展排查,梳理严重表述错误、失效链接、内容不准、网页无法访问等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实行销号管理。运用人工加技术手段持续筛查,及时更正存量错误。

  (四)规范政务新媒体运维与互动。各地区、各部门统筹账号开设和运维,不具备运维条件的不予开设,多次出现问题的账号按规定关停。规范留言答复,互动信息发布前完成审核,定期核验服务链接。及时转载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发布的政策信息和工作部署。

  (五)做好国庆期间平台值守监测。国庆假期,各地区、各部门落实值班制度,责任到人,确保及时响应。围绕出行、文旅、气象、交通、安全、应急和便民服务发布权威提示。持续读网巡网,防范网站篡改、暗链等风险,遇突发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处置。

  针对本次通报指出的问题,各地区、各部门组织自查,排查本地区、本部门平台同类风险,完善管理举措,避免问题重复发生。存在问题的单位,要在2026年10月25日前,将整改措施和结果报送省政府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编辑时间:2026-09-28   责任编辑:丁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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