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制度建设质效 从全面摸底到长效常治
——省司法厅牵头完成全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起底清理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23日
信息来源:省司法厅网站
【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文章】

  为助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佳口碑省,今年3月起,省司法厅会同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对省、市、县三级政府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起底式集中清理。目前,清理工作已全面完成。通过本次起底式排查,我省全面摸清了全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数量与现状底数。在此基础上,全省共废止、宣布失效、修改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6401件。目前,省、市政府及省直部门均已在网站公布清理结果。

  本次清理严格落实“谁制定、谁实施、谁清理、谁负责”原则,清理对象主要是不适应发展需要、与上位法冲突、调整对象消失或适用期已过的规章文件。在具体推进中,省司法厅牵头组建工作专班,细化认定标准,并将涉企惠企政策作为重点审查对象。全省实行“司法行政部门+政府办”双牵头机制,通过周报调度、实地督导推进落实。各地各部门严格落实“一文件一台账”管理,广泛开展“阳光开门清理”,公开信息、征集意见。针对历史遗留、职责交叉等复杂文件,推行“跨部门会商+专家会审”模式,吸纳法律顾问和行业专家深度参与研判,确保清理结论合法合规。通过省、市、县三级协同发力,有效聚焦了市场主体需求,进一步营造了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政策环境,切实打通了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

  下一步,省司法厅、省政府办公厅将着眼建立长效治理机制,持续提升政府制度建设质效。一方面抓好源头管控,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核机制,严控文件有效期,坚决防止“带病出台”;另一方面强化动态清理,实行有效目录信息化管理,未纳入目录的文件一律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压实监管责任,以常态化的制度“新陈代谢”,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辽宁实践筑牢坚实法治根基。

编辑时间:2026-10-23   责任编辑:张艳君 版本号:1
版权所有:辽宁省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9号 邮编:110032
辽公网安备 21010502000372号 网站标识码:2100000037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05023109号 联系邮箱:mhwz@ln.gov.cn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