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药监局出台《辽宁省自动售械监督管理规定(试行)》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21日
信息来源: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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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鼓励发展医疗器械零售新业态,满足公众日常购械需求,规范自动售械监督管理,推动我省医疗器械产业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近日,省药监局发布《辽宁省自动售械监督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主要包括总则、经营备案管理、经营质量管理、监督管理、附则五个部分。一是严格对标国家要求,确保规定内容合规有据,不增设门槛;二是立足法治框架,优化服务,助力企业合规经营;三是强化可操作性,明确企业申报应具备的条件、企业职责、监管职责、退出机制等具体情形,形成监管闭环。

  下一步,省药监局将全面推进《规定》贯彻实施,加强政策解读、宣传和申报指导,让企业真正享受到政策红利,助力我省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

编辑时间:2026-07-21   责任编辑:张丽捷 版本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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