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答好新征程公安派驻机构时代考题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13日
信息来源:中华先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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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全党提出的重要政治要求,在“十五五”规划开局起步、党的自我革命向纵深推进的关键时期,尤具现实紧迫性。辽宁省纪委监委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作为派驻监督专责机关,始终把正确政绩观贯穿正风肃纪反腐全过程,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动全省公安队伍重塑新形象、展现新作为、谱写新篇章,坚决答好新征程辽宁公安护航中国式现代化辽宁实践的时代考题。

  一、深学细悟,把握政绩观核心要义与实践考量

  政绩是领导干部从政、干事、作为取得实绩的直接体现。政绩观是关于政绩的总体认识和根本观点,直接反应干部从政的价值取向和思想基础。党中央决定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不仅是工作部署,更是一次融合了深邃历史反思、深刻现实应对与深远未来擘画的思想整装与政治锻造。需要我们从价值本源、发展规律、时代使命的多维视角进行系统审视与深刻考量。

  (一)深悟政绩观价值本源,答好“政绩为谁而树”的初心考题。政绩之本,惟在为民,这是立场问题,是对宗旨意识的坚定坚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体现了正确政绩观的价值立场、过程依归和最终评判都必须锚定“人民”。政绩不是写在报告里的“冰冷数字”,不是挂在嘴上的“空洞口号”,而是群众看得见、摸得着、享得到的“民心工程”,是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的“民生实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人民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是检验政绩的唯一标准。我们要强化宗旨意识、坚守为民初心,以担责尽责回应群众期盼、以实绩实效赢得人民口碑。

  (二)深化政绩观发展规律,答好“树什么样的政绩” 的时代考题。政绩之尺,在于求真,这是标准问题,是对高质量发展的笃信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处理好稳和进、立和破、虚和实、标和本、近和远的关系”,揭示了正确政绩观的深刻内涵和评价标准——实事求是、尊重规律、着眼长远。那些徒有其表的“形象工程”、劳民伤财的“面子工程”、急功近利的“政绩工程”,是典型的形式主义与政绩冲动,根源在于违背规律、脱离实际。政绩观与发展观紧密相连,新时代的政绩必须契合高质量发展要求,必须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必须遵循客观发展规律,必须融入党和国家发展大局。唯有如此,才能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三)深践政绩观实干要求,答好 “靠什么树政绩” 的实践考题。政绩之要,重在实干,这是路径问题,是对工作作风的检验检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业绩都是干出来的,真干才能真出业绩,出真业绩”,指明了正确政绩观的实践路径,这不仅是对党员干部的根本要求,更是衡量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担当精神的重要标志。政绩从不是“等”出来的,而是“干”出来的;不是“喊”出来的,而是“拼”出来的。践行正确政绩观,需要我们凭党性立身、按规律办事、靠担当尽责,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躬身入局,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使命感忠诚履职,以“事事落实到位”的执行力创造佳绩。

  二、履职检视,以监督执纪执法实效检验和推动正确政绩观践行

  派驻监督是“前哨”和“探头”,检视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派驻机构的立身之本,更是监督执纪的履职之要。驻厅纪检监察组始终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融入派驻监督各方面、全过程,与省公安厅同频共振、同题共答、同向发力,以监督实效护航公安实绩。

  (一)为民树绩,以“监督权”规范“执法权”,以自身“为民”推动全厅“护民”。派驻监督是组织赋予的“治权之权”,必须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将依规依纪依法作为行使监督权力的铁律,在答好“政绩为谁而树”的初心考题上率先垂范。

  一是严明政治方向。紧盯“重点对象”,锚定“国之大者”、省之要务、公安之责,深刻领会“三个更加”重要要求,准确把握“六个强化”重点任务和“两个仍然”重大判断,强化源头政治监督引领,通过台账管理明责、监督意见压责、联席会商督责,推动厅党委和“关键少数”养成在吃透党中央精神、遵守法律法规、维护群众利益的前提下开展工作的自觉,推动在其位、谋其政、担其责,确保公安各项工作都符合党中央决策意图、各项政策推进都贴合人民群众意愿。

  二是严肃执法公正。紧盯“重点领域”,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案不立、立案不侦、执法不公、执法安全隐患”等四类顽疾,强化靶向监督,对接处警、受立案等关键环节全程管控,推动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针对执法领域徇私枉法、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等突出问题,提级督办、直查直办,彰显有案必查、有腐必反、除恶务尽的坚定决心,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公安执法活动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

  三是严治风腐顽疾。紧盯“重点问题”,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精准把握腐败新动向新特点,通过完善全链条闭环式监督制度体系,探索推进信息化技术赋能,不断提高“反腐败穿透力”,开展“风腐同查同治专项行动”,“同查”严惩风腐交织问题,“同治”铲除风腐共性根源,持续净化公安政治生态,推动重塑良好形象。

  当前,全厅民警为民意识、纪法意识、规矩意识显著增强,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正从外部约束逐步内化为行动自觉,人民至上在履职实践中不断彰显。

  (二)务实谋绩,以“实绩标”校正“方向标”,以自身“务实”推动全厅“求实”。派驻监督是推动任务落实的“督责之责”,必须坚持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将真抓实干、务求实效作为履行监督职责的遵循,在答好“树什么样的政绩”的实践考题上笃行实干。

  一是推动制度建设示范规范。坚持以自身工作机制科学化引领推动省厅相关制度体系化,健全完善组内“12345”常态化学习机制、“1+2+4+12+N”长效化运行机制、“月评估季调度半年会商”系统化工作机制,推动厅党委建立健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1+X”制度体系,制定10大类60个制度文件,促进省厅干部队伍建设由阶段性转变向根本性转变迈进,以制度刚性规范务实导向,凝聚全厅实干合力。

  二是推动集中整治决战决胜。把“群腐”集中整治作为密切群众、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有力抓手,主动融入全省“4+10+3+3”整体布局,超常规推动厅党委以最高站位扛牢主体责任,以最实举措履行打击职能,以打击医保基金管理、严打“六霸”、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等最优战果彰显公安之为,以严惩“蝇贪蚁腐”、严格“一案双查”、严督问题整改、严抓源头治理一体化实际成效,助力实现公安形象重塑、基层治理增效、群众受益满意的综合实效。

  三是推动营商环境优质优化。围绕“打造营商环境最佳口碑省”目标,扎实开展损害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大调研,监督推动公安机关依法履职与主动服务双向发力,推动严厉打击涉企犯罪、规范执法检查标准、优化执法服务流程,对损害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坚决查处,让法治成为最优营商环境、让服务成为最亮公安名片。

  当前,省厅机关工作导向更加清晰,重实际、求实效、办实事的氛围日益浓厚,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公安队伍的务实履职中,体现得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三)实干创绩,以“担当风”引领“干事风”,以自身“敢为”推动全厅“善为”。派驻监督是正风肃纪的“执纪之纪”,必须坚持敢担当、善作为、守底线,将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作为彰显监督担当的本色,在答好“靠什么树政绩”的担当考题上挺膺争先。

  一是敢于整治突出问题。持续深化“四点八面”问题整治,推动存量清仓见底,聚焦工作堵点、民生难点、群众痛点、发展焦点,逐项拉单列账、逐一攻坚突破;紧盯“空转应付、推诿内耗、失机误事、擅权妄为、久拖不决、屡督不改、散漫失序、风险累积”等“八面”问题新表现,坚持整改标准不降、整治力度不减,实现以“小切口”解决“大民生”,推动整治成效向自觉担当转化。

  二是勇于直面沉疴旧账。发挥历史主动,敢于较真碰硬,集中清理积压多年的“久立未结”“结而未处”问题线索,成立专班、厘清脉络、研商路径,多次客观外调取证,推动依法依规妥善处置;聚焦涉海涉渔、涉公安监管、涉医保基金管理等重点领域案件,主动嵌入监督、精准发力施策、制发监督意见、专题调度研商,推动案件查深查透查实,既盯紧“当下改”动真碰硬、形成震慑,又着眼“长久立”建章立制、常态长效。

  三是善于激励担当作为。立足精准执纪、宽严相济,正确处理干净和担当的关系,区分有意之“恶”与无意之“错”,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有效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精心制作警示教育片,充分发挥案件查处警醒震慑作用,推动全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做实受处分干部跟踪回访和帮扶教育,建立干部成长纪实档案,全面激发全警在遵规守纪中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整体活力。

  当前,省厅机关民警担当作为的精神状态全面提振、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持续净化、攻坚克难的行动自觉逐步形成。近年来,驻厅纪检监察组多项实践做法得到省纪委监委、驻公安部纪检监察组肯定认可;多次经验成果被新华网、学习强国、中国纪检监察报等主流媒体网站刊用推广,为新征程派驻监督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注入了强劲动力。

  三、奋进新程,践行正确政绩观续写履职护航新篇章

  新征程呼唤新担当,新任务需要新作为。驻厅纪检监察组持续立足派驻职能,将正确政绩观要求内嵌于监督履职全过程、融入教育管理各环节,以高质量派驻监督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学思用践贯通。持续深化理论武装,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引导省厅民警将“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结合纪检监察“三化”建设再抓两年行动以及当前公安工作重点任务,切实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的履职实效,转化为践行初心使命、彰显担当作为的实际行动。

  (二)坚持制度文化贯通。以常态化学习铸魂、以精准化督导加压、以具象化警示明纪,持续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督促完善政绩考核体系,将群众满意、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等作为公安政绩考评的重要内容,树立“讲实干、求实效、重实绩”的鲜明导向;深耕辽宁公安特色廉洁文化,将政绩观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通过常态化警示教育、廉洁文化浸润,持续涵养崇尚实干、务实清廉、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坚持纪法情理贯通。在查办公安系统违纪违法案件中,既严守党纪国法红线,精准运用 “四种形态”,依规依纪依法查处执法不公、徇私枉法等问题,以纪法震慑警示干警;又立足公安队伍职业特点,注重思想政治引领与人文关怀,健全容错纠错、澄清正名机制,以情理感召凝聚队伍,鼓励干警在担当作为中创造佳绩,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四)坚持协同联动贯通。树牢系统观念,健全公安特色大监督体系,联动公安内设监督力量、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发挥媒体导向作用,持续运用“室组地”联动模式以及市级公安机关派驻机构沟通协作机制,以上下联动聚合力、内外协同增效能、全域发力促实效,全链条协作凝聚队伍向心力、战斗力,促进一体化治理。

  使命如磐再上肩,创造实绩谱新篇。新征程,驻厅纪检监察组将以更高站位、更严标准、更实举措,忠诚履职、实干担当、久久为功,全力推动正确政绩观在全省公安队伍坚定树牢、蔚然成风,与省厅一道共同书写无愧于时代、无愧于历史、无愧与人民的辽宁公安现代化新篇章。

  (作者为辽宁省纪委监委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厅党委委员 王选梁)

编辑时间:2026-05-13   责任编辑:李洋 版本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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