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潮涌,使命催征。为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辽宁省纪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公安厅党委统一部署,厅全面从严管党治警领导小组召开2026年第一季度联席会议,立足“十五五”开局之年的历史方位,紧扣护航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职责使命,坚持以系统思维重塑监督格局、完善监督体系,创新构建“乘势、明道、优术、问效”四维路径,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运行”深度跨越、从“单兵突进”向“体系作战”全面转型,为辽宁公安工作现代化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乘势:因势而谋,在认清方位中增强监督自觉
“乘势”之要,在于观大势、明方位、聚合力。唯有胸怀“国之大者”,方能顺势而为、乘势而上。
认清“大势”。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鲜明提出“三个更加”重要要求,深刻揭示了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逻辑与实践要求,充分彰显了党中央以强烈历史主动精神推进伟大自我革命的战略定力,为全省公安机关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提供了根本遵循。全会系统部署“六个强化”重点任务,统筹政治引领、正风肃纪、惩腐肃贪、制度约束、责任落实、队伍建设一体发力,为公安机关提升监督治理效能标定了政治方向、明晰了实践路径、确立了行动坐标。同时,全会重申“两个仍然”的重大判断,深刻警醒我们存量未清、增量仍续、隐患常在,必须始终保持战略清醒、永远吹冲锋号,坚决杜绝松劲歇脚、疲劳厌战情绪,一刻不能停、半步不能让。全会特别强调“激励担当作为”,要求我们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在精准发现问题、坚决纠正偏差的同时,旗帜鲜明保护敢于担当、踏实干事、廉洁从警的党员民警,激发队伍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
把握“局势”。省纪委六次全会明确七个“做深做实”重点任务,为全省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指引和遵循。结合辽宁公安实际,驻厅纪检监察组提出“五个锚定,五个更加”派驻监督工作要求,与厅党委倡导的“廉商”理念(其核心为“清醒”“知足”“坦荡”“主动”)一脉相承、逻辑契合,同频共振、同题共答,共同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保持“清醒”,关键在于思想上不糊涂、大是大非不动摇,紧紧依靠锚定政治建警铸魂,将对党绝对忠诚融入血脉,从灵魂深处认同公安事业,无私奉献、不贪私利;坚持“知足”,防止因计较个人得失、贪图一己私利而背离宗旨使命,紧紧依靠锚定执纪执法为民,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最高位置,以服务人民为荣,在为民履职中坚守初心、践行使命;秉持“坦荡”,根本在于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廉,紧紧依靠锚定铲除腐败滋生土壤,让全警深刻认清违纪违法的沉重代价、算清人生、政治、经济、家庭账,真正做到坦坦荡荡用权、干干净净做事;激发“主动”,前提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主动担当、主动扛责、主动作为,紧紧依靠锚定激励担当作为,精准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健全容错纠错、澄清正名机制,为担当者撑腰、为实干者减负,让民警卸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敢闯敢干;实现“目标”,紧紧依靠锚定贯通协同增效,推动各类监督力量系统集成、整体发力,推动“廉商”内化于心、“五个锚定”外化于行,共同构筑辽宁公安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坚实屏障。
巩固“优势”。推进公安大监督格局建设,辽宁公安拥有坚实基础与充足底气。这份底气,源自中央纪委、省纪委的坚强领导和厅党委的全力支持,为监督工作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与组织保障;源自过去一年整治顽瘴痼疾、严查违纪违法案件取得的扎实成效,队伍纪律作风不断向上向好,警营政治生态持续净化修复;源自各部门立足本职、履职尽责、协同发力的硬核支撑。辽宁公安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创新实践与工作成效,多次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肯定,相关经验做法多次被公安部通报表扬、推广交流。这既是肯定,更是激励与鞭策,为持续构建大监督格局、锻造过硬公安铁军注入源源不断的强劲动力。
明道:循道而行,在把握规律中构建监督体系
“明道”之要,在于循根本、依规律、重系统。大监督格局绝非各类监督的简单叠加,而是对监督体系的系统性重塑与机制性再造。
坚持“一体两面”之道。业务工作与队伍建设是“一体两面”、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执法办案、项目审批、选人用人等重点领域,既是业务的关键环节,也是廉政风险的高发点位。实践证明,诸多问题的根源在于业务与队伍建设“两张皮”现象,缺乏融合贯通。要坚决落实“管业务必须管队伍、管队伍必须管监督”的要求,将监督贯穿业务工作全流程、各环节,实现业务推进与监督防控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时,要着力建强基层纪检委员队伍,补齐基层监督“前哨”短板,健全基层监督网络,推动监督全覆盖,消除死角和盲区。
坚持“抓早抓小”之道。监督工作的核心要义在于防患未然、防微杜渐。要坚决摒弃“小问题拖大、小毛病演变成大错误”的放任心态,推动监督触角向工作前端延伸、向基层一线拓展,秉持“宁可听骂声、绝不听哭声”的监督理念,将联席会议定位为廉政风险的“会诊平台”,聚焦各类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引导广大民警少犯错、不犯错。同时,通过健全完善典型案例库,强化以案示警、以案为鉴,让全体民警清晰知晓行为边界,明确纪律红线,从思想深处筑牢拒腐防变的堤坝。
坚持“标本兼治”之道。查办案件、整改问题不是监督工作的终点,而是完善制度机制、净化政治生态的起点。针对个别重点领域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制度空转、监督失灵等突出问题,若仅对当事人作出处理,不深刻反思制度漏洞、管理缺失,不健全完善防控措施,类似问题必将重复发生。要坚持举一反三、以案促改、以案促治,针对案件暴露的突出问题,深挖根源、查漏补缺,健全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监督综合效应。
坚持“系统观念”之道。纵观全局,一些“按下葫芦浮起瓢”现象,根源在于缺乏系统观念,本位主义突出,未能形成监督合力。看待问题、开展监督不能只盯一点、不看全局,不能局限一隅、忽视整体,要进一步强化线索流转、信息互通、跨警种协同机制建设,坚决杜绝监督壁垒、风腐难查等问题,以全局思维破解系统性、区域性监督难题,推动监督工作系统性推进、整体性提升。
优术:以术成事,在协同联动中发挥职能作用
“优术”之要,在于精方法、拓路径、求突破。构建大监督格局,仅有理念引领远远不够,关键在于找准各部门履职切入点,优化工作方法,创新工作路径。
深耕信息共享之“术”。探索建立“监督信息互通清单”,将信访举报、督察通报、审计发现、法制考评、干部履职表现、网络舆情反映等各类信息全面纳入共享范围,确保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第一时间互通共享、联动处置。加快推进数字化监督建设,整合分散的业务与监督数据,通过数据比对、智能分析,为队伍精准画像、为风险精准排查、为监督精准定位,推动监督工作从依赖“经验判断”向依靠“数据赋能”转变,进而提升监督的精准度与实效性。
践行职能嵌入之“术”。监督并非额外负担,而是各部门履行管理职责的应有之义。所谓“嵌入”,就是将监督探头精准安装到业务工作的全流程。如督察部门既要检查警容风纪,更要聚焦执法不公等深层次问题;法制部门既要审核卷宗规范,更要防范执法权力任性;政工部门既要核查干部履历,更要精准识别“两面人”;警保部门既要监管项目质量,更要严防利益输送等等。要推动各警种部门将履行管理职责的过程,同步作为履行监督职责的过程,切实形成“人人都是监督者、处处都是监督岗”的生动局面。
强化协同攻坚之“术”。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中,全省公安机关主动担当、履职尽责,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驻厅纪检监察组创新实施的“组组协同、组地联动”模式,监督推动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和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违法犯罪取得明显阶段性成效,获得省委省纪委领导批示肯定。攻坚决战之年更要采取超常规举措,持续深化协同监督理念,研究建立省厅直查直办机制,重点突破疑难复杂案件,扩大打击战果。同时,探索推行“课题式”攻坚模式,由联席会议统筹确定攻坚课题,明确牵头单位,组建工作专班,坚持一个课题一个课题突破,做到专业人干专业事、聚散力为攻坚之刃。
健全整改闭环之“术”。闭环管理的核心不在于会议上的研讨部署,而在于会议后的跟踪落实。联席会议上议定的事项,坚决杜绝“决而不行、行而无果”现象,确保各项部署落地落细。要坚持公平公正导向,通过建立任务清单、问题清单、职责清单,定期晾晒、跟踪问效,及时向厅党委报告落实情况。要建立健全信息回流机制,将议定事项落实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发现的新风险,顺畅反馈至下次联席会议,作为新的研判起点,推动监督工作从单向部署走向循环优化,形成“研判—部署—落实—反馈—再研判”的完整闭环,持续提升监督质效。
问效:以效为本,在担当作为中彰显监督价值
“问效”之要,在于看变化、重实绩、求常态。监督工作的最终价值,要体现在公安队伍建设成效、政治生态优化程度、人民群众满意与否上。
一问“责任落实”之效。监督工作必须杜绝“上热中温下冷”现象,防止部署停留在文件、落实局限于会议。要进一步压实党委抓总、从严办统筹、警种协同、部门联动的“四位一体”责任体系,确保市县两级公安机关与省厅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同步推进。要发挥市县两级联席会议职能作用,通过派员列席、现场督导等方式,推动“两单两账”会议模式实体化运行,切实打通责任传导“最后一公里”,确保责任压力一贯到底、层层落实。
二问“顽疾解决”之效。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对已销号问题开展“回头看”,重点核查问题整改的真实性、长效性,严防反弹回潮、虚假整改。对仍在发生的顽瘴痼疾,特别是“四点八面”变种问题,要精准识别、深挖根源,区分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到位、顶风违纪违法等不同情形,分类施策、综合施治。联席会议要切实发挥“疗效评估”职能,坚持过程与结果并重,不仅要听取工作推进情况,更要聚焦实际变化、实效提升,精准评估整治成效。同时,建立省市县三级政治监督台账,实现同题共答、上下贯通、一体推进,坚决防范“假闭环、真反弹”,坚持问题不清零不罢休、病灶不根除不收兵,确保顽瘴痼疾整治彻底、长效常治。
三问“生态净化”之效。衡量监督工作成效,不能简单以案件查处数量为标准,更要关注公安队伍精气神的提振、纪律作风的转变。要紧扣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始终把继续重塑政治生态、继续重塑公安良好形象“两个系统性重塑”贯穿监督全过程,聚焦队伍中存在的不敢为、不能为、不想为等突出问题,强化教育引导与监督问责,坚决遏制“躺平侧卧”等不良风气,激发全警在遵规守纪前提下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凝聚起队伍担当作为的强大合力,推动政治生态持续向好、队伍形象持续向优。
四问“自身建设”之效。打铁必须自身硬,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作为构建大监督格局的重要支撑力量,要始终把各级监督力量带头严守党纪国法、带头接受各方监督摆在突出位置,在工作中相互提醒、相互砥砺,不断提升监督干部自身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纪律作风,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共同维护监督队伍的纯洁性和战斗力,筑牢监督执纪执法的坚实根基。
乘势方能谋远,明道方能行稳,优术方能致胜,问效方能有成。辽宁公安正以凝心聚力、同向同行的姿态,以系统性思维统领“乘势、明道、优术、问效”实践路径,以更有力的监督举措、更扎实的工作成效,不断开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新局面,为护航公安工作现代化提供坚如磐石的纪律保障。
(作者为辽宁省纪委监委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厅党委委员王选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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