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反垄断合规导则》省级地方标准发布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07日
信息来源:辽宁日报
【 字体: 】  【打印文章】

  近日,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起草的《经营者反垄断合规导则》(以下简称《合规导则》)(DB21/T3856-2023)省级地方标准正式发布。

  制定《合规导则》地方标准是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支持企业在公平竞争中发展壮大的迫切需要,有利于我省经营主体快速熟悉反垄断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准确识别和防范反垄断合规风险,建立健全反垄断合规管理制度,推动经营主体自我管理、自我规范、自我净化,减少法律纠纷,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合规导则》地方标准从机构、制度、队伍、信息化、文化等方面,为经营主体构建风险识别、评估、提醒、控制、处置等全链条风险管理体系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对经营主体防范反垄断合规风险、保障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责任编辑:张靖宇
版权所有:辽宁省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9号 邮编:110032
辽公网安备 21010502000372号 网站标识码:2100000037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05023109号 联系邮箱:mhwz@ln.gov.cn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