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推出减证便民新举措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27日
信息来源:葫芦岛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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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减证便民新举措,自7月13日起,葫芦岛市单身缴存职工办理三类高频公积金提取业务,无需再提供户口簿,大幅简化办事流程、提升政务服务效率。

  此次材料精简政策聚焦群众办事痛点,覆盖职工日常使用率最高的公积金提取场景,具体包括购买自住房、无房租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三类核心业务。新政实施后,单身缴存职工办理上述业务,彻底取消户口簿佐证材料,实现办事减负提速。

  根据最新办事规范,职工办理业务仅需准备对应核心材料及本人一类银行卡即可。其中,购房提取根据新房、二手房、安置房等不同房屋类型,提供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完税发票等对应材料;还贷提取区分异地公积金贷款、商业按揭贷款,按需提供借款合同、还款明细等材料;无房普通租房职工仅凭身份证即可办理,公有住房、多子女家庭租房仅需补充租赁、缴费及子女相关证明。

  据悉,此次改革是葫芦岛市公积金中心深化“减材料、减环节、减流程、优服务”的重要举措。通过精简冗余证明材料,既切实减轻了缴存职工的办事负担,免去了群众跑腿备料的麻烦,也优化了内部审核流程,有效压缩了业务办理时长。
 

编辑时间:2026-07-27   责任编辑:张丽捷 版本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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