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期间,我市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交出一份亮眼答卷。截至2025年底,全市1340个公共机构综合能耗总量控制在21.02万吨标煤以内,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较2020年均下降6%以上,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较2020年下降7%以上,圆满完成“十四五”各项目标任务。在2023年度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综合考评中,我市荣膺全省第一。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绿色低碳发展战略,锚定“双碳”“双控”目标任务,统筹推进示范创建、节能改造、垃圾分类、反食品浪费、数字赋能等重点工作,持续提升公共机构能源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据统计,全市公共机构总建筑面积822.4万平方米,用能人数52.3万人,节能降耗成效显著。
坚持示范引领成为我市节能工作的鲜明特色。全市优中选优、分批分类推进绿色低碳示范创建,累计创建“国家绿色低碳公共机构”2家、“国家能效领跑者”2家、“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20家,创建数量位居全省前列,实现各县(市)区全覆盖,形成了“县县有示范,层层有标杆”的格局。2项绿色低碳工作案例入选全国典型案例,全市累计建成节约型机关350家,超额完成省定目标任务。值得一提的是,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代表辽宁省迎接国家对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实地验收,获得国管局充分肯定。
聚焦低碳转型,我市大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能源托管等市场化节能新模式。“十四五”期间,全市落地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21个,争取省级资金对7家单位实施能源审计,精准挖掘节能空间。以市第二医院能源托管、朝阳县太阳能光伏发电智慧能源等典型项目为样板,累计实施供暖、空调、建筑结构等节能改造项目140多项,有效降低了机关运行能耗成本。
在重点工作任务落实上,我市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反食品浪费、数智赋能,健全绿色治理体系。全市公共机构配齐各类分类设施2万余个,实现全覆盖,2023年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督导检查时给予充分肯定。同时建立实施反食品浪费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营造勤俭节约良好氛围。节能数字化管理加快推进,依托国管局综合信息平台,实现全市1340家公共机构能耗数据直报,900余家单位实现用电数据自动采集。
长效机制建设为节能降碳提供了坚实保障。我市先后出台《朝阳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和《朝阳市深入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促进碳达峰实施方案》等专项文件,并将节能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十四五”期间,我市持续深化宣传培训,将节能低碳纳入市委党校主体班次,受训领导干部200余人。国家级平台刊发相关稿件、视频4条,浏览量达18.8万次,全方位展示了节能降碳工作成效。展望“十五五”,我市将持续聚焦绿色低碳发展要求,深化数字赋能、示范创建和节能改造,推动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再上新台阶。
| 版权所有:辽宁省人民政府 |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9号 | 邮编:110032 |
辽公网安备 21010502000372号 |
网站标识码:2100000037 |
|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05023109号 | 联系邮箱:mhwz@ln.gov.c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