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至每月90元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15日
信息来源:葫芦岛市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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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我市已执行残疾人“两项补贴”新标准。自2026年1月1日起,本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起始标准,统一由每人每月80元提高至90元。

  据介绍,本次提标工作依据辽宁省民政厅、财政厅及省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起始标准的通知》执行。通知明确,全省范围内两项补贴起始标准均提高至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各地可结合实际进一步上浮。

  “两项补贴”制度是保障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与照护需求的重要社会福利政策。生活补贴主要面向低保家庭及低保边缘户一、二级的残疾人,用于弥补其生活支出;护理补贴则主要针对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用于减轻其长期照护负担。此次提标将直接增加符合条件对象的月度现金收入,是我市本年度落实重点民生实事、回应民众关切的具体举措之一,体现了社会保障体系随经济社会发展而持续完善。

  目前,市民政部门已按新标准组织发放工作,确保补贴及时足额到位。政策执行有助于进一步强化对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兜底保障能力。

编辑时间:2026-06-15   责任编辑:张丽捷 版本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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