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积分落户名额限制、放宽购房随迁落户人员范围……
沈阳市出台措施吸引外来人口落户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13日
信息来源:沈阳市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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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2日获悉,为推动全市人口发展,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东北全面振兴,结合实际,沈阳市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取消积分落户名额限制。取消积分落户名额、指标及分值限制,畅通外地居民来沈阳市落户渠道。

  二、放宽学历落户范围。高中毕业生,技工学校、职业学校及以上院校在校生和毕业生,其本人及近亲属可在沈阳市落户。

  三、放宽投靠落户范围。将原夫妻、子女、父母投靠落户范围,扩大到近亲属投靠落户。

  四、放宽购房随迁落户人员范围。在沈阳市购房并取得合法房屋手续的人员,产权人本人及近亲属可在沈阳市落户。

  五、放宽集体户落户范围。符合沈阳市落户条件的外地居民,其本人及近亲属可在沈阳市派出所集体户办理落户。

  六、在沈取得《辽宁省居住证》即可落户。在沈阳市取得《辽宁省居住证》的外地居民,其本人及近亲属可在沈阳市落户。

  七、在沈租赁房屋即可落户。在沈阳市城镇地区租赁房屋的外地居民,其本人及近亲属可在沈阳市落户。

  八、在沈务工即可落户。签订用工协议等证明的在沈务工人员,其本人及近亲属可在沈阳市落户。

  九、在沈就学即可落户。在沈就读大学生,其本人及近亲属可在沈阳市落户。

  十、退役军人完成安置即可落户。完成年度安置的退役军人,其本人及近亲属可在沈阳市落户。

  此措施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沈阳市公安局将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出台实施细则并贯彻执行。沈阳市原落户政策与本措施不一致的,以本措施为准。

编辑时间:2024-05-13   责任编辑:张丽捷 版本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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