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交警发布清明节假期出行提醒
重点路段压力增大 农村事故风险突出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02日
信息来源:辽宁日报
【 字体: 】  【打印文章】

  清明节假期临近,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结合交通安全形势,发布出行指南并部署系列服务保障举措。

  经全面研判,清明节假期交通安全形势面临多重挑战。祭扫与出游流量叠加,重点路段压力剧增,预计出行高峰出现在4月4日9时至12时,返程高峰为4月6日15时至18时。正值春耕春播关键期,农用车通行量明显上升,农村公路路口、弯坡等重点路段安全隐患突出,加之国省干道客货混行现象密集,进一步放大了通行风险。

  针对风险隐患,全省交警部门多措并举,全力保障群众行得畅通、停得安稳。强化重点区域管控,对墓区、景区、农村山区等重点区域实行“一点一策”“一路一案”,精准保障通行秩序。

  紧盯重点车辆与违法行为,聚焦“两客一危一货”、6座以上小客车、农村三轮车等重点车辆,严厉查处“双违”、“三超一疲劳”、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同时聚焦城区餐饮、夜市及城郊接合部,常态化严查酒驾醉驾,形成高压震慑。协调交通运输等相关单位,在重要路段提前部署救援设备和人员,确保发生事故后能够及时高效开展施救、清理现场,快速恢复道路通行。此外,进一步强化事故快处快赔工作,提升轻微简易事故处置效率,最大限度减少对通行秩序的影响。

  交警部门特别提示,若车辆不慎驶入烟雾区域,应及时开启雾灯,行驶中避免随意变道、超车,严禁就地停车,可就近选择道路出口缓慢驶出。进出墓区、景区时,需密切关注外围道路标识提示,自觉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尽量将车辆停放在墓区、景区外围指定区域,换乘公交车、观光车或步行进入核心区域,避免车辆拥堵影响通行。

编辑时间:2026-04-02   责任编辑:白云 版本号:1
版权所有:辽宁省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9号 邮编:110032
辽公网安备 21010502000372号 网站标识码:2100000037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05023109号 联系邮箱:mhwz@ln.gov.cn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