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获悉,我省近日制定出台《辽宁省规上工业企业智改数转“速转券”实施细则》,以“政府补一点、服务商让一点”的方式,规模化推动数字化基础较薄弱的规上工业企业加快智改数转进程,助力企业数字化水平提升至L2级。
“速转券”是指服务商助力目前数字化水平处于L0级(未开展)或L1级(起步建设)的规上工业企业,实施完成相应智改数转项目、达到L2级(完成重点改造)后,由验收单位发放给服务商的项目完成电子凭证。企业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上工业企业,已完成智改数转诊断服务且评估等级为L0或L1级,改造项目在辽宁省域内实施。服务商须具备数字化服务能力,有成熟的普惠性数字化服务平台,可稳定提供部署快捷、成本可控、见效迅速的软件运营产品及服务。
具体支持内容包括云服务云部署、轻量级数字化工具和低代码开发平台,以及ERP(企业资源计划)、MES(制造执行系统)、进销存管理、设备管理、质检管理、巡检系统、数字化一体机等数字化产品及服务。
支持标准明确,企业需在2027年2月底前与服务商签署正式合同并启动实施项目,4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10月底前完成“回头看”审核。服务商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不得低于8万元,使用期限不低于一年半。每个合格项目的“速转券”价值5万元,服务商让利3万元,可帮助企业减少合同金额8万元。
我省分13个行业面向全国征集优质服务商,每个行业确定入围服务商3家至5家,供企业自主选择。项目经审核形成全省“速转券”项目清单后实施,验收通过发放价值3万元的“速转券Ⅰ”,经“回头看”审核合格再发放价值2万元的“速转券Ⅱ”。2027年年底前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完成资金结算。
实施细则同时强化监督管理,对套补、骗补、虚报冒领等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一经查实,收回全部“速转券”和补助资金,并取消相关企业及服务商3年内申请省级财政资金支持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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