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辽宁省反馈督察情况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20日
信息来源:省生态环境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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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辽宁省开展了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6年7月28日,二十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督察报告。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督察组于2026年9月20日向辽宁省委、省政府进行反馈。督察组组长蔡名照通报督察报告,辽宁省委书记许昆林作表态发言,辽宁省省长王新伟主持会议。督察组副组长徐必久,督察组有关人员,辽宁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和各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辽宁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牢维护国家“五大安全”重要使命,把美丽辽宁建设作为全面振兴重点任务,积极推动绿色低碳转型,持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保护修复,取得较大成效。

  辽宁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良好生态环境是东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宝贵资源”殷殷嘱托,努力筑牢北方生态安全屏障。全力打好科尔沁沙地歼灭战,累计完成综合治理1269万亩。开展渤海(辽宁段)综合治理,实施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推进废弃矿山综合治理,累计完成废弃矿山治理面积45万亩。积极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加快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新旧动能转换。深入推动省级经济开发区整合优化,推进老旧化工装置改造。实施清洁能源强省建设,全省清洁能源装机、发电量占比均超过50%。“十四五”前四年,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能耗强度降低序时进度目标。持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保护修复,超额完成“十四五”约束性指标,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2025年全省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较2020年下降19%,优良天数比例较2020年提高6.1个百分点,地表水国控断面好于Ⅲ类水质比例提升至90%。强化东北地区大气联防联控、水环境联保共治。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修复海岸线32公里、滨海湿地5.7万亩。

  辽宁省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工作,边督边改、立行立改。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深入现场,指导督促推动整改。截至2026年7月底,督察组交办的4500件群众举报问题,已办结或阶段办结4227件。

  督察指出,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取得较大成效,但对标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照维护国家“五大安全”重要使命任务,与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相比,仍存在明显差距,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维护国家生态安全重大责任认识不够深刻,推进绿色低碳转型艰巨任务动力不足,有的干部责任意识淡化、政绩观有偏差,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消极应对,对群众身边环境问题反应迟缓。营口等市个别企业未经产能置换违规新增钢铁产能,属地有关部门监管不力。有的企业违规新增落后产能用于钢铁生产,有的企业以铸造和锻压名义,变相增加钢铁产能。部分“三北”防护林建设工作不严不实,个别地方违规将天然灌木林纳入人工造林项目选址,部分天然林遭到破坏,有的地方违法在河道内造林,违法占用公益林问题时有发生。有的地方对黑土地保护不力,破坏、侵占、污染问题仍然存在,耕作层保护要求落实有差距。一些地方乱作为问题突出,个别地市人为干扰国控断面水质监测结果;有的地方敷衍整改,造成新的生态环境问题。野生鸟类非法捕猎贩卖仍然存在。

  二是重点海域和流域环境治理还有短板弱项。渤海等近岸海域综合治理力度不够,2025年,大凌河、小凌河入海国控断面总氮浓度较2020年明显反弹。一些地方生活污水直排入海,部分海水养殖尾水超标排放甚至直排。一些地方推动历史遗留违法围填海项目整改决心不大,工作力度不够,进度明显滞后。辽河流域保护修复存在薄弱环节,汛期水质下降等问题较为突出,垃圾入河屡禁不止,河道侵占污染问题多发,部分重点生态修复工程进展滞后。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较多,葫芦岛等市管网建设改造滞后,有的城市生活污水直排问题突出,个别地方黑臭水体排查整治不到位。一些园区和企业涉水违法排污问题严重,甚至弄虚作假规避监管。

  三是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还有短板。部分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到位,秸秆综合利用推进不力,无序焚烧污染严重。部分行业管理整治不到位,烟气、粉尘直排问题突出。监测检验等弄虚作假问题仍有发生,个别机动车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检验报告。固体废物管理存在短板,综合利用进展滞后,非法处置问题多发,造成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建筑垃圾违法处置现象普遍,部分侵占河道、耕地。朝阳等地一些矿山未按批复方案进行开采,陡坡修复难度大,生态破坏严重。部分尾矿库闭库治理不到位,个别企业在生态保护红线内擅自回采尾矿。

  四是群众身边环境问题解决不力。有的地方和部门对群众生态环境诉求重视不够,一些与群众息息相关的生态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一些地方垃圾收集、转运机制运行不畅,存在“垃圾围村”问题,生活垃圾、农业垃圾等随意倾倒。一些地方和部门对推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不重视,畜禽粪污乱堆乱倒问题突出,有的畜禽养殖、粪污处理企业粪污污染严重。有的地方处理群众信访敷衍应对,一些违法破坏生态环境行为长期未得到制止。

  督察要求,辽宁省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辽宁篇章。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深入实施“三北”工程,着力解决渤海、辽河等重点海域流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切实加强黑土地保护,扎实开展生态修复。持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焚烧管控,加快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加强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进一步压实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对失职失责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严肃、精准、有效问责。

  督察强调,辽宁省委、省政府应根据督察报告,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45个工作日内报送党中央、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辽宁省委、省政府处理。

编辑时间:2026-09-20   责任编辑:董越 版本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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