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不”铁规压实矿山作业安全链条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28日
信息来源: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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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矿产资源大省,我省的矿山安全生产形势较为复杂。据统计,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冒顶片帮事故曾占非煤矿山事故总量超六成。

  为打破这一困局,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辽宁局联合辽宁省地方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反“三违”与顶板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聚焦矿山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行为以及顶板事故,创新推出“七不”作业要求,推动矿山安全从“被动防守”向“源头治理”转变。

  “‘七不’是我们在深入剖析近年来事故成因的基础上总结而成的,目的是将抽象的安全责任转化为具象化、可执行的规定,并嵌入作业全流程。”辽宁局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处副处长吴彤介绍。

  “七不”分别为:无制度不作业,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将责任精准分解至每一条巷道、每一名岗位人员;未培训不作业,推行警示教育常态化与培训考核视频化,未通过考核者严禁下井,录像存档不少于1年;无视频监控不作业,在所有关键作业区域安装高清监控,并鼓励引入AI智能识别系统,对空顶作业等违规行为自动抓拍;未优化支护流程不作业,坚决杜绝为赶进度简化顶板支护流程、擅自变更支护参数等违规行为;无支护不作业,严禁无支护采掘;未建立考核标准不作业,将反“三违”成效与全员绩效挂钩,实行重奖重罚;未落实包保责任不作业,实行“五职”矿长对一线班组“一对一”包保。

  制度约束之外,“七不”要求还充分体现科技赋能。比如“无视频监控不作业”就一改往日“人盯人”的方法,依托视频监控系统,实施“看、试、算、测、考、调”六维检查法。目前全省生产建设的441座矿山已全部安装视频监控,其中采掘(剥)作业现场、运输系统等关键区域覆盖率达82%。今年以来,辽宁局已精准查处“三违”行为187起,同比下降51%。

  “七不”要求中,“无支护不作业”是顶板作业复工复产的前置条件。“我们通过组织现场观摩、推广先进工艺,倒逼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吴彤用实例证明要求的实效性,“比如本溪矿业投入2000余万元购置6台锚杆台车,补打锚杆16万余根,实现当年零事故。”

  今年以来,全省非煤矿山冒顶片帮事故同比下降16.67%。

编辑时间:2026-07-28   责任编辑:李洋 版本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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