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条举措服务化妆品新原料创新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28日
信息来源: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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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省药监局印发《服务化妆品新原料创新发展若干举措》,推出12条具体措施,为化妆品新原料的研发、申报、生产及成果转化提供全周期服务,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省药监局官网设立“辽宁省化妆品新原料创新专栏”,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立足本土特色资源的化妆品新原料纳入创新帮扶清单。为精准对接企业需求,省药监局将组建由监管、审评、检验、监测业务骨干组成的服务专班,提供全周期技术指导。企业可在向国家药监局提交注册备案申请前,通过专栏申请资料预审服务,省药监局将在10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以提高申报成功率。新原料注册备案后,专班还将围绕生产工艺、质量管控等环节给予合规指导,并督促企业做好三年安全监测,推动符合条件的新原料纳入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

  此外,省药监局将支持检验检测机构扩充检测项目、压缩检验时限,并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加速科研成果转化应用。

编辑时间:2026-07-28   责任编辑:李洋 版本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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