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从省财政厅了解到,近日,我省已将第一批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及时下达有关受灾地区,重点支持人员搜救转移、溃口封堵、次生灾害隐患排查、抢险物资采购运输、受灾群众临时安置等应急处置工作。
入汛以来,省财政厅立足主汛期多灾并发、风险叠加的严峻形势,主动靠前、综合施策,印发《关于做好防汛救灾资金保障工作的通知》,对全省财政系统防汛救灾资金保障工作作出全面安排,从政策部署、资金争取、快速拨付、精准分配、全程监管、部门协同等多方面压实财政工作责任,全力保障各地抢险救援、群众转移等工作。
为应对近两轮强降雨造成的灾情,省财政厅会同省应急厅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同时优化资金审批拨付流程,尽快向相关受灾地区下达资金。下一步,省财政厅将继续密切跟踪全省雨情、水情,积极筹措资金,全力保障我省安全度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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